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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决斗(第2页)

如今大家除了当面不提,背后说起来,往往都直接说金闪闪,本名是甚么反倒都要忘了。

“金闪闪怎么了?”梅菲斯问。

“她一个新来者,坚持要自己做这个主席,大家自然不服。而且……”阿忒妮犹豫了一下,“她希望你们离开……”

“希望?”琼恩冷笑,“是驱逐吧。”

他对那个日精灵全无半点好印象,所以说话也不客气。梅菲斯却笑了笑,“希望哪些人离开?我丶琼恩,还有呢?”

“那几个矮人工匠。”

“那些工匠是来帮助修缮城防的,如今事情做完了,就赶人走路?”梅菲斯反问,“她难道就不考虑一下伊卡沙城的反应?”

“她反对和矮人结盟,”阿忒妮说,显然对此也很不满,“她说很快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教友汇集,无需依赖矮人。”

琼恩听了,只是冷笑,并未多说,梅菲斯却若有所思。

“日精灵都这样么?”她忽然问,“我听说过一些有关他们的事情。但从没真正打过交道。”

阿忒妮简单解释了一下,原来精灵族有六大亚种:日精灵丶月精灵丶木精灵丶野精灵丶海精灵和黑暗精灵。

阿忒妮是月精灵,又叫做银精灵,是最常见到的精灵亚种,和人类关系友善,交往甚多,甚至会和人类恋爱婚配——基本上所有的半精灵,都是月精灵和人类所生的。

木精灵又称铜精灵,野精灵又称绿精灵。

数量都很稀少,而且往往隐居在森林深处,极少外出。

黑暗精灵自不用多说,海精灵则是生活在海中,常人哪里能见到。

至于日精灵,又称金精灵,基本都居住在海外的永聚岛,大陆上极少。

所以梅菲斯这种见多识广的圣武士也没见过。

日精灵数量虽然不多,但地位很高,向来被认为是精灵族中最高贵最优秀的一支,千万年来,精灵王廷一直都是由他们掌握,女王也从来都是由日精灵担任,可以说他们是整个精灵族中的贵族。

日精灵性情高傲,看不起除精灵之外的任何生物。

当然也包括人类,所以这个金闪闪有这种态度,虽然令人恼怒。

但倒也并不出奇。

“大家都是精灵,日精灵凭甚么高贵些?”琼恩问。

“据说精灵主神柯瑞隆创造子民时,最初创造的便是日精灵,最得神祗恩宠,”梅菲斯说着。转过脸问阿忒妮,“是这么说没错吧。”

阿忒妮点点头,“确实有这种说法。”

“真的吗?”

“真假不清楚。但日精灵确实是拥有一些特别的天赋能力,是其他精灵所远远不具备的。”

通常来说,精灵长于灵巧,拙于力量,身体不如人类强健,武技锻炼走的也都是轻巧灵动的路子,但日精灵却天赋异禀,力量灵巧兼备,就算穿重甲上阵冲锋都可以。

而且精灵高等魔法中的很多内容,唯有日精灵才能学习运用,这是血脉限定的。

所谓精灵高等魔法,其实也就是精灵族的魔法。

精灵地文明远比人类悠久,耐瑟瑞尔帝国初期,人类都是以精灵为师,学习魔法的,“迷锁”就是精灵魔法的着名成就之一。

后来获得了耐瑟卷轴,以此为理论基础,奥术师们抛弃了精灵魔法,自创格局,最终演化成如今的八大学派,虽然未必比精灵魔法更高明,但却更普及。

如今整个大陆,不但是人类,就连矮人丶侏儒丶半身人,甚至很多精灵巫师都已经接受人类魔法。

日精灵们便又加了“高等”一词,以示区别。

精灵魔法之所以没落,原因自然很多,但其严重受血脉限制,很多法术唯有日精灵才能学习,其他精灵怎么努力也无法掌握,这也是一个很大的缘故。

事实证明,唯有能够普及的,才是真正具有生命力的。

日精灵天赋过人,自视便高,看不起人类,乃是传统和习惯使然。

琼恩心想“我原本就没兴趣和你们这些丧家之犬打交道,不过是看在艾弥薇的份上帮忙罢了,如今既然如此说,那便一拍两散就是,正好落得自在”,有心讥讽几句,但说出来又未免伤了阿忒妮,只得罢了。

梅菲斯却是微微一笑,似乎有了主意。

又过几日,琼恩正在看书,却有卫兵进来报告,说梅菲斯小姐要和那个金闪闪决斗。

晨炼城里自然是有训练场的地,琼恩赶到一看,见梅菲斯已经全副武装,站在场内,银剑插在身旁;日精灵则在穿护甲,周围聚集了一群人,全是听到消息赶来看热闹的。

琼恩一眼看见吸血鬼德古拉,把他拉了过来,询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是两人在路上遇见,日精灵有些出言不逊,梅菲斯却也一反常态,冷嘲热讽,顿时冲突加剧矛盾升级,最后便弄成这副场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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