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養家日常 第48節(1 / 2)

小說:假千金認真生活 作者:周忱

縣令沒有判死刑的權利,像這次正月十四鬧的沸沸揚揚的拍花子事件,被拐的既有孩子還有未婚少女,按照本朝刑統,無論是首犯還是從犯,都逃不過一個死字,最輕斬監候,嚴重的就是凌遲。

若被拐的人裡面沒有縣令的掌上明珠,他可能也就老老實實將這一眾惡徒轉交到府城衙門了,可偏偏這群人販子動的是他的愛女,這群人販子被抓獲之後,高縣令就以防止天花擴散的名義,將他們全部都關到了一起,如今十七名人販子已經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熬過來的也不過兩三人,餘下幾人還在繼續受著天花的折磨。

而這些人就算能夠熬過天花,等待他們的也將是移交慶陽府,然後被判死刑,只是因本朝刑統規定,凡天下大辟罪案件,都要送往刑部複審,期間允許罪犯本人和其家屬鳴冤。

只不過這場略人案鬧的如此沸沸揚揚,這些罪犯的家人躲著都來不及了,自然沒人會出來鳴冤,到時候只等刑部複審完檔案批下,這幾名人販子就會被斬首。

高靜姝倒是因為身份不同,當時被擄到廣教寺之後,享受到了單人間的待遇,這才逃過了一劫,而壯壯雖不幸染上了天花,但卻又幸運的痊癒了。

“如今他雖說快要回京述職,可到底還在任上,這次又抓了一批人販子,回京之後多半就要留京任職了。”

沈驚春心中又湧上了那種怪異的感覺來,她定定的看著陳淮半天,見他坦坦蕩蕩的與自己對視,沒有絲毫閃躲,這才輕聲問道:“你難道想結他這個善緣?”

沈家現在無權無勢,牛痘的事情報上去,到時候朝廷的獎賞下來,估計也就是御賜的匾額和一些金銀之類的獎勵,但將這件事呈報上去的官員就不一樣了,若是由高縣令呈報,只怕回京後,能官職不會低到哪裡去。

陳淮直接點頭承認:“周桐如今官拜刑部左侍郎。”

說著又冷笑一聲:“他與我娘和離之後,再娶的是鎮北侯的嫡次女,沒兩年鎮北侯府沒落,他倒是有本事,又與魯國公家的庶女有了首尾,藉著周家二房無後,要兼祧兩房的名頭,又將人娶回來做了二房夫人。”

沈驚春一開始聽到周桐兩字,還在想這名字有點熟悉,又聽到陳淮後面說到和離兩個字,這才反應過來這周桐不就是她那沒見過面的渣男公公麼。

真是沒想到他居然還是個這麼有能耐的人,有老婆的情況下,能搭上鎮北侯的嫡女不算,居然在再娶之後,還有本事搭上魯國公的庶女,最關鍵的是像他這種海王,浪了這麼久,居然還沒翻車。

她忍不住看向陳淮那張清雋的臉。

能生出這麼好看的兒子,當爹的不說是個絕世大帥哥,但肯定長相也很出眾的。

陳淮本來說的一本正經,可被沈驚春這麼直白的眼神盯著看,他也有些受不住,輕咳了一聲低聲道:“我臉上有花?”

沈驚春若無其事的微微一笑,總不好跟他說,你爹是個絕世大渣男,你這個做兒子的體內流著他的血,以後發達了會不會有樣學樣變成一個大渣男吧。

因此只道:“我是在想,以你這張臉,春闈只怕就算中了狀元,也要被點成探花郎的,到時候打馬遊街風光無限,憑這張臉還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小姑娘。”

這話裡的不自覺的酸味都要飄出二里地了。

陳淮反應十分迅速,立刻抓著她的手錶忠心:“那長相也不是我能選擇的呀,再說了,我生是你的贅婿,死那也是你的死贅婿,只要迷倒你一個就夠了,其他人又與我有什麼相干呢。”

陳淮這個人少有這麼不正經的時候。

以前在現代的時候也不是沒有人這麼跟她表過忠心,說的比陳淮這幾句不知道要動聽多少倍,但那時候沈驚春只覺得那些跟她表白的人,油的都能炒一盤菜了,看著都膩。

可現在聽陳淮這麼一說,她只覺得渾身上下說不出的神清氣爽:“快別這麼肉麻了吧,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你怎麼知道的這麼多?”

這並不是沈驚春第一次懷疑陳淮,但卻是第一次這麼坦誠的問出來,這說明在她心中,兩人的關係又近了一步。

陳淮的雙眼很亮,看著她的眼神溫柔的簡直都要滴出水來:“這個說來就話長了。”

這眼神誰能抵得住?沈驚春被他看的臉都紅了,眼見他越靠越近,忙推了他一把:“你有話說話,別想動手動腳的。”

二人隔著一張書桌坐著,陳淮被推的往後一仰,也不惱,索性順勢靠在了椅背上,笑眯眯的道:“你從京城來的,想必也聽說過柱國公陳牧的事吧。”

沈驚春仔細想了想,才點了點頭。

柱國公府早就在十五年前被抄家了,理由是謀反。

陳淮道:“陳家祖先因為有從龍之功,所以開國就封了柱國公,乃是當時四大國公之首,爵位世襲罔替,傳至陳牧那一代,又加授了正一品光祿大夫,因國朝並沒有尚公主就不能做官一說,所以陳牧尚的是昭陽長公主。”

昭陽長公主這個名號沈驚春沒聽過,但平陽長公主她卻是知道的。

“昭陽長公主與先太子都是先皇后所生,而今上與平陽長公主則是當時的德妃所生,後面先太子被廢,今上上位,陳牧手握實權自然就被猜忌,今上便將陳牧與昭陽長公主的嫡女指婚給瞭如今的內閣次輔張承恩。”

“陳小姐雖有意中人,卻不能違抗皇命,只得下嫁給當時還是戶部侍郎的張承恩做繼室,婚後生下二子,不久就鬱鬱而終,陳牧便請旨從張家抱了個孩子改姓陳,”

沈驚春聽的神色複雜,忍不住道:“你讓我來猜一下,不會正好那麼巧,陳家救了一個帶著孩子的婦人,然後讓這個婦人做陳小公子的奶孃,後來陳家被抄,陳牧讓奶孃帶著陳小公子逃了出去,而這位小公子又正好行四,字季淵吧?”

陳淮先是一臉的驚訝,聽到後面又有些哭笑不得:“前面猜的沒錯,我娘和離之後,身上沒錢連祁縣都回不來,機緣巧合之下被昭陽長公主所救,看我跟那小公子年紀相仿,便留下我們母子,一個做了小公子身邊的管事娘子,一個做了小公子的書童。”

“後來陳家被抄,我娘受昭陽長公主所託,帶著我和小公子逃了出來,身上雖帶了些銀錢,可根本不敢拿出來用,東躲西藏的出了京城沒多久,我們倆就都染上了風寒,我娘為了照顧我疏忽了小公子,等反應過來的時候,他身子都涼了。”

沈驚春表示有點疑惑。

劇情實在不應該這麼發展啊?

電視裡可都不是這演的,小說裡也不是這麼寫的。

這難道不應該是一個世家公子流落小山村,蟄伏多年殺回京城,有怨報怨有仇報仇,最後推翻□□,要不自己上位當皇帝,要不扶持一個皇子當皇帝,最後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功成名就事了拂衣去,帶著妻兒遊遍大好河山的故事嗎?

沈驚春想的天花亂墜,陳淮還在語氣平穩的敘述。

“我娘發現小公子死了,就將他就地掩埋了,拿著錢財到了慶陽府也不敢回祁縣,就買了一座小院子帶著我生活了幾年,後來見無人找來,這才回了祁縣,但回到祁縣沒兩年,就真的有陳牧以前的忠僕找了過來,我娘不敢說小公子死了,只能謊稱她的親生兒子死了。”

“說起來倒也巧,我與那小公子的後腰處都有一顆紅色的痣,只是位置不太相同,但已經過了好幾年,再加上那幾個忠僕沒有親眼看過那顆痣,也就信了我孃的話,將我當成了陳家小公子,而我娘也因為陳家人找來擔驚受怕惶惶不可終日,熬了沒幾年就去了,臨去前還囑咐我如果以後有機會,要幫陳家翻案。”

那顆紅痣沈驚春有幸見過,說是在後腰,其實是在臀部骶椎骨上方和腰椎連線處的邊上,也就是現代人們常說的腰窩的位置,在細腰翹臀的襯托下,那顆紅痣真是要多性感就有多性感。

沈驚春手指動了動,想摸摸那顆紅痣的想法蠢蠢欲動,怕自己做出什麼不合時宜的事情,連忙將雙手緊緊握在了一起:“那你現在打算怎麼辦?翻案恐怕是有點難,要是別人也將你當成那陳小公子,也是樁麻煩事。”

陳淮看著她緊緊握住的手,輕笑一聲探身過去揉了揉她的頭髮:“放心吧,周桐可以容忍我跟母姓,但絕對不會容忍我認別人做父親的。”

作者有話要說:

第54章

自國朝立朝以來, □□廢中書省,中央集權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強,由皇帝直接統管六部, 再之後世祖設內閣, 到如今已經完全成為國朝的行政中樞。

而能入內閣的輔臣有個不成文的規定,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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