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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第2页)

等阿旺再静心两年,就让他重返学校,总不能这样野着。

丹增自愿背上所有人的祈愿,出来后问云起的姑娘:“叫我做什么?是不是有客人来了?”

“索朗来了!索朗找你喝茶!”姑娘脸上有健康强壮的高原红色,“快去!”

索朗?丹增放松喜悦地一笑,连忙跑向门前的小路。那是他的竹马兄弟,会在山上找花的索朗。

就在丹增刚刚离开,云起民宿的主大厅有手机铃声响起,是接待的铃声。阿旺见周围没人,又怕耽误了生意,万一有客人开车到一半迷了路那就糟糕了,于是大着胆子第一次接了接待的电话。

“扎西德勒!”阿旺粗声粗气地说,“这里是云起,你找什么人?”

那头没有瞬间回应,但是凭借阿旺的听力,他听得出是有人的,不是玩闹电话。

“喂!是不是迷路!是不是迷路啊!”阿旺对着手机大喊,“高原反应?我们有氧气,店里很多氧气!老板说过,不要怕,进来就有氧气!”

“老板在哪儿?”终于,手机那一端有了回应,是一个阿旺听起来沉稳无比的男人声音。

作者有话说:

阿旺:你谁?

电话:山下的野男人。

第32章煨桑仪式川西高原距

还没跑到山头,丹增好像已经听到索朗那爽朗的笑声。

藏区温差大,跑到光线下便热,到阴凉处偏冷,索朗就在光线里头,宽厚的背影在丹增的心间流转。

“索朗!”丹增跑向他,“你怎么会来?”

索朗和微凉的空气一样,笑容干净赤诚:“听说你回来了,我熬了一壶好茶,你尝尝。”

丹增顺手就接过了他的皮子水壶,只不过他们都长大了,自己不能再像小时候去对嘴喝。两个人如同往常,找了个地方并肩坐下,伴着草皮和泥土的气味丹增喝下了温热的酥油茶。

“不错,比我熬得好喝。”丹增擦了擦嘴角,方才直接倒进嘴里还是飞溅出一两滴。

“哈哈哈,我多加了糖。”索朗笑着拍腿,“你这次下山怎么这样快就回来了?碰见诺布了?”

一听到“山下”,丹增的心跳不自觉快了些:“碰见了,好好地教育了他。他如今是大学生,有学校和国家队管理,我放心了。”

“山下有什么好玩的吗?怎么不多住几天?”索朗有一头浓密的黑发,笑起来还有明显的酒窝。

丹增十几岁的时候经常偷看他,那是一场寂寞的暗恋,比深埋地下的种子还寂寞,并且今生今世无法发芽。他第一次脸红的男生就是索朗,他们去山上采野果子,索朗伸出手拉他上坡,指着一些花说那里好香。丹增的脸就红得发烫,他喜欢索朗的快乐,也喜欢他从不摘花的手。但所有的情愫都要咽下,而且被他藏得很好,他害怕索朗一旦知道自己喜欢男人就会远离。

“山下有很多……好玩的地方,我都去过了。”丹增的眼神变得悠远,“我去了故宫,去了天坛、颐和园、圆明园、景山、王府井、琉璃厂……我还吃了很多东西。”

“好吃吗?吃得惯?”索朗偏着头听,偶尔看一眼天上的飞鸟。

“不太习惯,很多东西的味道很奇怪。你知道韭菜花的味道吗?我形容不出来。豆腐乳有很多种,有些辣,有些不辣。茴香倒是气味浓烈,芝麻油我喜欢,很香。不过我最喜欢六必居的咸菜,我喜欢那一道辣辣的萝卜条……还有,糖人也是可以吃的,但有人说那个不干净,不让我吃。”丹增说着说着,看到索朗专注的目光便停下来,“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

“哈哈,哪有太多,我是觉得你在山下交了好朋友。或者是诺布带你去的?”索朗反问。能说的这样详细,想必这几天非常快乐。

丹增笑了笑:“是啊,诺布带我去。”

“我猜到了,诺布很听话,他从小在山下的学校和游泳队,他比你习惯那里。”索朗又说,“小时候你就让诺布和卓玛去外面学习,自己倒是不走。你还记得吗,小时候你就发过誓要留在山上给大家祈福,还要去走朝圣之路。”

“我会去,我今年就去。”丹增许下了一个空虚的誓言,“我一直没去是民宿离不开人,我不放心。”

“我知道你会去,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虔诚的一个,所以你祈愿比任何人都灵验,你太干净了。”索朗点了点头。

“不,我也有犯错的时候,我不该前几年下山,去北京。”丹增却后悔地摇摇头,“我发过誓了,我是要好好修行的人。可能就是因为自己的任性和好奇才导致卓玛和诺布出了大事,我是长子,要稳重,要坚守誓言,这是我的本分。”

“我也是这样想,我每天也为了尼玛操心许多呢。”索朗有个弟弟叫尼玛,尼玛和诺布同岁,他俩也是竹马兄弟,“咱们是长子,必须是家里的依靠才对。”

丹增点了点头,面对暗恋过整整一个青春的男子,现在他的心情已经变成平静的河流,不会再有任何涟漪。两个人又聊了很多,有童年的往事也有长大后的困惑,还有家庭。两个人的困惑也走向了分叉路,索朗早早扛起了家里的责任,丹增总觉得自己做得不足。

“等你想去朝圣的时候,提前告诉我。”索朗毫不怀疑丹增的话语,丹增比任何人都坚定,而且不害怕吃苦。或许在丹增的眼中根本没有“疼痛”和“苦痛”这样的字眼,他和别人也是不一样的灵魂,少了许多七情六欲。包括他信仰的苦修,那对他的灵魂是一种洁净的洗礼。

聊着聊着,一个高大的女人拉着一个小女孩的手走了过来。

那是索朗的妻子央金,两个人的女儿才刚刚3岁,脸蛋是初绽放的格桑花。丹增立即起身,和她们打了招呼,几个人又聊了片刻,丹增便说自己还有民宿的工作,要先走了。

如今索朗的身份是丈夫和阿爸,丹增不会再占用他太久时间。走下山头之后他又回过了头,看到索朗的手落在央金的肩膀,他已经变成了妻子的港湾。而央金坚强乐观,目光在女儿和丈夫之间流动,一家三口浸润在幸福当中。

当索朗抱起女儿,将她放在自己的肩头上时,丹增也被他们的幸福感染,不由地笑了出来。

忽然那背影闪动着变了样,拥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和气息,强硬地插入了丹增的视线。剪裁精良的羊绒大衣,领口锋利的白衬衫,居高临下的审视,还有那双手……

那双仿佛能洞悉一切的双手,带着危险的薄茧。

“老板!老板呢?老板!”阿旺的呼喊像一个棒槌,敲醒了丹增顿珠。他回头,小伙子正呼哧带喘地跑过来,手里高高举着一部手机,好似不高举着信号就要断掉。

屏幕亮着,显示的是正在通话中。阿旺迫不及待地说:“北京的人!北京的人来电话!很急!”

“北京?”丹增喃喃自语,“我不认识北京的人。”

“可他说认识你。找你。”阿旺在不远处呐喊。

“我真不认识北京的人。”丹增这样说着,脚步却拥有了自己的意志,小跑着冲向了阿旺。他接过手机,黑色的手机壳贴着他的掌心,有什么蠢蠢欲动正在冲破他的胸腔,从心底骤然抬起。他的脸说不清道不明地滚烫起来,是一种丹增不敢去深究的滚烫。呼吸在不经意间变得隐秘,手指压在屏幕上,终于将手机放在了耳边。

“喂?哪一位?这里是云起民宿。”丹增的声带像被勒住了,很发紧。

“我的丹增顿珠兄弟哦,你跑哪儿去了?”赵祯恢复了往日的语调,不再像平日里那么拿腔拿调,一听就是医院特有的专业腔调,“你的疗程还没喝完你怎么走了?前面不就白喝了吗?”

“哦,原来是赵祯兄弟。”丹增松了一口气,肺部却像被针尖刺破的气球,莫名其妙地瘪了下去,落在了胃上面。

“原来是?不然呢?你以为是谁?”赵祯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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