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明末下3(1 / 3)

[說完了崇禎個人性格和能力上的問題,我們再看看明末的社會問題。]

崇禎鬆了口氣,天幕應該不會再當眾訓斥他了,他領著群臣回到文華殿內,打算好好看看他們的臉色。

一群蟲豸!

[先說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明末那些官紳、勳戚有多不要臉大家或多或少都有耳聞,畢竟從古至今食利階級的嘴臉都沒變過。因此很多人在討論明末的時候,第一個建議都是抄家養新軍。]

文華殿沒的群臣臉色齊齊一變,驚恐萬分。

這天幕的仙女聽聲音聽悅耳的,怎麼說出來的建議這麼殘暴!要是皇帝真聽信了那他們還活不活了?

崇禎握著內侍遞上來的浸了井水的乾淨細麻布,擦著額頭上的虛汗,看到眾人的反應,心裡居然閃過一絲報復性的得意。

[我想說思路沒錯,但執行起來很難。]

大家鬆了一口氣,看來這天幕還是知道好歹的。

[勳戚的例子,前面說過一個武清侯,惹急了他們都敢把手伸到內廷。文官這邊也不是好惹的,他們和竹鼠還是有區別的,不能說一句中暑就給宰了。

成熟的朝堂不是皇帝的一言堂,抄家也是有流程的。要先有御史彈劾,然後革職下獄,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司會審,拖了一兩個月才結案。

這個時候終於可以光明正大、證據確鑿的抄家了!結果大臣家裡的財產轉移出去一半,上下打點用去了一半,等抄家的時候抄出來幾千兩銀子來應付皇帝。

皇帝心裡明明嘔的要死,卻什麼也不能說,因為這些三法司上上下下都吃飽了,流程讓你一絲錯都挑不出來。]

崇禎扶著額頭,語氣陰冷的問道:“諸位愛卿,可是真的?”

大家互相看了看,臉色都不好看。

有些事情不上稱沒四兩重,上了稱那可千斤都打不住。這種官場潛規則他們怎麼可能承認呢?

現在承認了,一會兒出了文華殿的門還不得讓人給罵死,還怎麼在士林、在官場混?

大理寺卿咬咬牙出列,跪了下來:“陛下,臣身為大理寺卿,不敢說兢兢業業,但我大理寺上下決不會有此等沆瀣一氣之事。若是有個別蠹蟲貪贓枉法,臣請嚴查。”

說著,他把官帽摘了下來,放在地上,叩頭喊道:“臣願意辭官回鄉以避嫌!”

崇禎被他噎的說不出話來,指著大理寺卿的手指都氣的直哆嗦。

當他是真是個傻子麼!

這大理寺卿出身江南望族,家裡良田千頃,即使辭官也是個富家翁,還有功名在身,不用繳稅,日子可比他過得好多了。現在他出頭這麼做,不過是為了堵自己這個皇帝的嘴罷了。

可惡!

[哦,你問為什麼不能人直接扔進北鎮撫司的詔獄?那東廠和錦衣衛不是被崇禎自己給自費武功了嘛哈哈。

再說了,就算是有錦衣衛又怎麼樣,就崇禎那用人的方式,怎麼能保證錦

衣衛的忠心?說不定錦衣衛貪的比朝臣還不遑多樣呢!]

[那麼動宗室呢?也挺難的。我這裡正好有一個例項,就是萬曆年間的楚王案。]

咦?怎麼突然轉到宗室上去了。

崇禎沒理大理寺卿,就這麼任由他跪著。

[當時,一個京師留守後衛百戶曾給萬曆皇帝上書,希望將寄存在楚王府的家產全部捐贈給朝廷。

這個百戶是明朝開國功臣定遠侯王弼的後人,王弼有個女兒,嫁給了楚王當楚王妃,所以百戶和楚王是八竿子外的親戚。

根據百戶的奏摺,說是是自己的先祖王弼死後,他的幾個兒子都還年幼,被身為姐姐的楚王妃用心撫養。而雖然定遠侯王弼被朱元璋處死,但他畢竟是開國功臣,所以留下了很多金銀財寶和田地。

這些財物當時都暫時寄存在楚王名下,現在他希望拿回這些先祖的遺產。

百戶說,這些財物光黃金便有六萬八千兩,白銀兩百五十萬兩,莊田八十六處,至於珠寶之類的貴重物品,則不可計數。而且最重要的是,這八十六出莊田所有的佃租都是楚王府代收,兩百年了,他們後人是一分錢都沒見到啊!

這種金銀細軟外加兩百年的佃租,林林總總加起來,一共摺合為一千三百萬兩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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