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侧,是顾安。
他依旧是那身素净的黑色布衣,身形清瘦,脊背却挺得笔直。
没有疯狂,没有怨恨,没有崩溃,只有一种尘埃落定的平静。
他抬着头,直视前方,直视国徽,直视象征着法律与正义的审判台。
这是他选择的归宿。
以罪人之身,接受公正审判。
庭审开始,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
声音清晰、冰冷、沉重,回荡在整个审判庭:
一、被告人顾诚,犯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伪证罪、包庇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二、被告人周明诚、苏琴,犯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系从犯;
三、被告人顾安,犯故意杀人罪,有自首、重大立功、坦白、长期遭受精神创伤等法定从轻情节。
一桩桩罪证,一件件事实,被完整呈现在法庭之上。
凿船的铁具、当年的保险单、分赃账本、幸存者供述、顾安的认罪记录、陆知衍的法医鉴定、沈寂带队固定的完整证据链……
铁证如山,无可辩驳。
当年的真相,毫无保留地暴露在阳光之下。
不是风暴,不是意外,不是天灾。
是七个活人,为了钱,亲手凿穿船底,将一百二十三条无辜性命,锁在船舱里,沉入冰冷的江底。
是丈夫,为了富贵,抛弃妻子,无视儿子的哭喊,独自逃生。
是父亲,为了活命,将七岁的幼子,推入二十年的黑暗与地狱。
全场寂静。
只有压抑的抽泣声,从旁听席的遇难者家属中传来。
有人捂着脸,哭得浑身发抖。
有人望着被告人席,眼神里是化不开的恨。
有人低着头,为那场被掩埋的死亡,默哀。
轮到被告人陈述。
周明诚崩溃跪地,痛哭流涕,拼命忏悔,祈求宽恕。
苏琴浑身发抖,语无伦次,反复说自己是被逼无奈。
只有顾诚,始终沉默。
直到法官询问,他才缓缓开口,声音干涩,却没有半分悔意:
“我只是想活下去。”
一句话,激起全场怒色。
活下去的代价,是一船人的命,是妻儿的死,是儿子二十年的地狱。
轮到顾安。
他往前轻轻一步,目光平静扫过全场,最后落在审判长身上。
没有辩解,没有推诿,没有卖惨。
“我杀了四个人。”
“我知道他们有罪,但我没有资格动用私刑。”
“我有罪,我接受法律的一切判决。”
他顿了顿,声音微微放轻,却字字清晰:
“我只希望,江渝号上的冤魂,可以安息。
我妈妈,我哥哥,可以瞑目。”
他没有提顾诚,没有提血缘,没有提那些撕心裂肺的痛苦。
他选择放下仇恨,选择臣服于正义。
这是他给自己的审判。也是他给自己的救赎。
法庭辩论结束。
全场屏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