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毛开本田,一路急赶,冲进熟悉的村子。
就看到肥佬和四个跑船的小弟蹲在地上,两个穿黑衣服的人站在边上。
看见车灯,两人一脸凝重地盯着来车。
车停到跟前,猛地刹住,林歧手上的烟都被颠掉了。
林歧一下车,抬手就朝黄毛后脑勺扇了一巴掌。
“脑子进水了?车开成这样,老子脑袋差点撞玻璃上。”
黄毛挨了揍也不恼,舔着脸嘿嘿笑,赶紧掏出打火机给林歧把烟点上。
“老大,放心,下回保证稳当,绝不让您受惊。”
林歧懒得搭理他,叼着烟朝那两个穿黑衣服的走过去。
才走了几步,他就觉出不对味儿了。
这具身体是从战场上滚下来的老兵,那股子直觉比狗还灵。
他一眼扫过去,就知道对面那俩人绝不是街边混饭吃的货色。
站姿、呼吸、身上压着的那股气——不是杀过人、见过血的,根本养不出来。
再往前两步,林歧瞄到两人虎口上那层厚茧,又瞥见腰侧衣服底下鼓出来的形状。
心里有数了。
天黑得厉害,看不清脸。
林歧在离他们五米的地方站住脚。
“两位兄弟,我手下要是有得罪的地方,我替他赔个不是。”
那俩人一听他说普通话,又听见“兄弟”
这俩字,同时愣了一下。
其中一个戴着黑墨镜的直接把眼镜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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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林歧?!”
林歧还没反应过来,嘴已经先动了。
“王建军?!怎么是你?!”
他目光一转,看向旁边那个,“王建国?”
话音刚落,王建军和王建国已经冲过来,一人一拳捶在林歧胸口上。
“,在老家那边找你都找疯了,你倒好,跑港岛来了。”
林歧也笑着回了两拳。
“你们怎么也跑这儿来了?有任务?”
他话一出口,又赶紧摆手,“得,不问这个。
走走走,既然撞上了,今晚我请客。”
他扭头冲黄毛喊:“给肥佬他们把钱分了,误会一场,都是自己人。”
黄毛接过一沓大金牛,分给那几个看场子的,然后开了车过来。
林歧把王建军和王建国拉上车,一路到了屯门,找了个深夜还亮着灯的烧烤摊。
几瓶酒下肚,王建军才把兄弟俩来港岛的原因说清楚了。
他们之前跟林歧在一个连队,虽说不一个班,但经常凑一块儿行动。
林歧是连里全能型的尖子,公认的战斗力天花板。
王建军是捕俘手,王建国是神,枪法稳得一批。
三个人组队出任务,从没失过手。
当初林歧因为替老班长,动手杀了俘虏,被强制退役。
王建军和王建国还跑去连队里闹了一场。
林歧犯的事儿不算小。
他杀的那帮人里头,多是女人跟孩子,目击者还不少。
连里也没辙,没送军事法庭已经是上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一点,林歧自己清楚,原身也认,没人抱怨。
王建军的心态是从林歧走之后开始变的。
以前他是捕俘手,后来成了杀俘手。
几次任务,他把失去反抗能力的俘虏全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