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珂点了点头。
“他有没有说,大概要多久才能织出能穿的料子?”
云德想了想:“老人家说,若是一切顺利,再琢磨两三个月,便能织出贴身不扎的料子来。但若要织出像江南绸缎那般细腻的,他说十年八年也未必做得到。”
宁珂笑了一下:“不必跟绸缎比,羊毛有羊毛的用处,能保暖、耐穿、便宜,便是好东西。你跟他说,本宫不急,让他踏踏实实地做,该添人手添人手,该添工具添工具。”
说完这话,自己却顿了一下,低头又看了看手里的样布。粗糙的灰白色表面在指腹下微微涩,周工匠说过,这样的料子,贴身穿确实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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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说羊毛非得贴身穿?
自己怎么就忘了呢,宁珂简直想拍自己脑袋一下。
忙糊涂忘记了在现代毛衣从来就不是直接贴皮的,里头有秋衣打底,外头有外套罩着,毛衣是夹在中间的那一层,不贴肉,足够暖和就行。而羊毛纺成线之后,不是非得在织布机上织成布的,用两根签子一针一针织出来,织出来的东西有空隙、有弹性,比织出来的布更保暖。
那个叫毛衣。
而她——会织。
宁珂差点没忍住笑出来,上辈子大学里闲得慌,跟室友一起买毛线织围巾手套,放假以后无处可去,便织上一点消磨时间。虽然手艺稀松,织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但那种一针上一针下的基本针法,是刻在肌肉记忆里的。不需要织布机,不需要工匠,两根竹签子就能上手。
她抬起头,叫住了正要退下的云德:“等等。”
云德停下脚步:“娘娘还有何吩咐?”
“回头你跟周工匠说一声,那线不必一味求细。先纺出韧劲足、粗细均匀的线来,比筷子尖粗些也无妨。线纺好了,本宫自有别的用处。”
云德虽不解其意,还是恭声应道:“嗻。”
“还有,”宁珂又补了一句,“让他打几副竹签子送来,比筷子略细些便好,一头要尖,一头要圆,长不过一尺。打四五副也够了。”
“竹……签子?”云德愣了一下。
“对。”宁珂笑道,“你只管送来便是。”
云德满腹疑惑,见皇后没有多解释的意思,便不再多问,躬身退了下去。
宁珂又低头看了看那块样布。
粗糙、扎手、不漂亮。
却是这个时代第一块由毛线织出来的‘布’。
宁珂把它叠好,放进了书案的抽屉里。关上抽屉的时候,手指无意间碰到了一样东西——是顺治送的那枚玉马玉佩,被随手放在了抽屉的角落里。她顿了一下,拿出来看了一眼,收在了自己的妆奁里。
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戴在身上怪沉的。
三月底,和顺公主已经习惯了入宫学习。
这一回,公主来的时候,博果铎也跟着。姐弟俩到的时候,南三所的孩子们正在院子里玩——几个年纪小的在追着一只皮球跑,年纪大些的坐在廊下,一人捧着一本书,跟着周先生的节拍朗读千字文。
博果铎一进院子便走不动路了,眼睛黏在那只皮球上,脚下一步一步地往那个方向蹭。
公主看了他一眼,低声道:“想去便去罢。”
博果铎得了姐姐的肯,立刻撒腿跑了过去。不到一刻钟,他便跟那几个蒙古孩子混熟了——虽然蒙语说得磕磕绊绊,但孩子的世界不需要太多语言,一只皮球便能打通一切障碍。
公主站在廊下,看着弟弟在院子里疯跑,脸上的神情柔软又和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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