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这个。
喜欢这具充满力量的身体,喜欢这暗红色的天空,喜欢这空气中毫不掩饰的罪恶与绝望的气息。
我开始走,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就是走着。
地狱。
我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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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看见了那座教堂。
它就矗立在那里,在目力可及最高的地方,散着无法忽视的光芒。
金的、银的、白的……纯净,明亮,甚至有些刺眼。
在一片暗红的天空下,显得如此突兀,如此格格不入,又如此……具有吸引力。
我站在焦黑的土地上,仰着头,看着那团光。
地狱里的教堂。
谁盖的?
谁会在这种地方,建造一座散着如此“不地狱”光芒的教堂?
几乎不需要思考,一个身影,一个名字,自动浮现在脑海。
我站在那儿,仰望着那座光的教堂,像仰望一个奇迹,一个属于地狱的,悖论般的奇迹。
是她吗?
那个在人间给了我一个“归处”的人,那个和我一样不属于“正常”范畴的同类?
我不知道。
但直觉,或者说某种更深层的联系,在低语:是的,是她。
只有她,会在地狱这种地方,建一座教堂。
或许只是出于习惯,出于某种固执的怀念,或者……为了标记一个“地点”,一个可以被找到的坐标。
我没急着去找她。
……不是不想。
我当然想见她,想立刻确认,想知道她是否也在这里,是否还记得,是否……依然是她。
但——我得先出名。
我当然要站在她身边,无论她变成了什么,无论她是谁。
但我不能是“克莱尔捡回来的那个在电台工作的男孩”,不能是“住在教堂的奇怪家伙”,不能是任何依附于她的、需要被介绍的身份。
我是阿拉斯托。
是将会让整个傲慢环,不,让整个地狱都听见我名字、记住我笑声、在我的广播中颤栗的存在。
我需要力量,需要名声,需要建立一个属于我的、不可忽视的“存在”。
然后,我才能以平等的、甚至更耀眼的姿态,重新走入她的视野,站在她身边。
在地狱,我有的是时间——永恒的时间。我不再受人类寿命的桎梏,不再需要急切。
我可以等。
等我把这里搅得天翻地覆,等我的名字成为恐惧的代名词,等我的广播响彻每一个角落。
然后,在一个“恰巧”的时刻,“路过”那座光的教堂,用我最完美的姿态,最熟悉的笑容,对她说:“好久不见。”
我可以等。
等那个“路过”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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