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一如慕容無雙的猜測,林太虛就是這樣做的。
其實,按照他的實力,就算打爆整個清風城也是可以辦到的。
就算辦不到,他也可以利用系統經驗值和名師經驗值將自己的實力提高几個等級,再來打爆清風城。
可是,他為什麼要這樣呢?
一是安全。
初到異世,他雖然有系統撐腰,但是,對於這個世界有多少強者,兩眼一抹黑,本著安全第一的心思,能不猖狂就儘量不要猖狂。
真要自己張狂,見人就打,遇人就殺,搞得名傳天下。
誰知道那一天,會不會有一個絕世強者突然蹦出來,連繫統都沒有反應過來,就一巴掌拍死自己,到時,他找誰說理去。
咳咳,換句話說,就是苟。
苟出新高度,苟出新世界。
苟出一條無驚無險的康莊大道,他不香啊。
非得學那些豬腳,個個眼高於頂,一言不合就動手,八字不合就殺人。
然後,被人一路追殺,追成狗。
香嗎?
不,那是蠢。
他身為穿越者,受到良好的教育,怎麼可能會做這種蠢事。
二呢,就是爽。
至於怎麼爽,懂的自然懂。
勞資利用規則幹掉你,不比一拳打死你顯得有深度?
大勢壓人,大義殺人。
這才是一個正常人乾的事情。
你不是喜歡仗勢欺人嗎?我也會,並且玩的比你還要好。
殺人誅心,讓你死都得死得憋屈無比。
死不瞑目。
不爽嗎?
“記憶晶石?”
聽到慕容無雙的話,刁不刁不由看著林太虛手中的記憶晶石,心中打了一個寒顫。
特麼的,你簡直不是人啊。
這麼猥瑣的事情也做得出來?
原本他想著,就算自己先動手,倒事就算林太虛上告,自己也可以矢口否認,並且倒打一耙,憑藉自己的人脈,和那位大人物的聲望,就算死的也能說成活的。
倒時,誰會相信區區一個廢物名師的證詞?
可是,這見人既然有記憶晶石?
淦,做個人不好嗎?
“恭喜你,答對了。”
林太虛笑著道,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然後收起記憶晶石,轉身施施然的朝著大廳門外走去,一邊走一邊說道,“準備一千萬銀幣賀禮,三天之後,前往本名師府邸,懇請本名師前來晉級。”
“否則,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