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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页(第1页)

“讨厌,刚搬进来,就想那个。三年了,还是满脑子的dododo!”  “你想什么呢?我说的是,搬家……”  同居  伊元的手被张慕夏拽住,一点点的拉向自己的身体,马上就要贴到她的胸口。  伊元也把脸靠向张慕夏,近到可以感受到她的呼吸。可在最后一秒,伊元放弃了。  理智告诉他:这样做与张慕夏那个混蛋前夫又有什么区别?他抽回自己的手,为张慕夏盖上了被子,然后关了灯,走出卧室。  李尼一直告诉自己,不要再去想那个女人,别去理三个月的约定。可是,她还是管不住自己,一如张慕夏刚离开自己的时候,发疯一样的想她:李尼,你可不可以冷静一点。  张慕夏对李尼而言,就是让人上瘾的毒品,根本就戒不掉。未联系的一周里,李尼每晚失眠,终于她熬不住了:  “见一面,就一面,看一眼就走。”  李尼收拾好自己,开上车去了伊水公寓。路上想着怎么开场,怎么隐藏自己想她的情绪。可是走到张慕夏公寓的门口,她停住了,门口的男士鞋子,特别刺眼。李尼冲到门前,刚想砸门,手却停在了半空中。  “大喜说得对,他们是夫妻。我最多就是个情人,而且这个身份都是靠着利诱才得来的,我凭什么,用什么立场生气?”  李尼跑出了伊水公寓,然后上了自己的车,一路狂飙,却不知道该去哪里。后来,她打通了秘书陈喜的电话:  “大喜,哪个地方陪酒的女人多?”  “老板,您怎么了?我怎么会知道……”  “别废话!你什么样,我会不知道!”  “……”  陈喜是李尼的秘书,人称大喜。因为长得比小姑娘还精致,所以成了很多女孩倾慕的对象。  他工作的时候一本正经,但下了班马上就会换一身皮,变身夜场小王子。李尼对此早有耳闻,但是她从未在大喜面前提及过这些事情。反而有些羡慕,不专一并不是什么坏事,起码对得起自己,不会落得独自伤心。  果然,大喜介绍的地方,年轻男女极多。李尼选了最大的包厢,只她一人。  “找个声音好听的姑娘,陪我!”  “好的,老板。”  李尼在众多的优秀备选中选出一个,拉进包厢。  “跟我说,你爱我。”李尼拿着钞票,对女孩说。  “我,爱,你。”  “你好好说话,深情点,说你爱我。”李尼看着女孩说道。  “我爱你。”  “继续。”  “我爱你。”  “换个人……”  李尼那一晚点了多少个姑娘,听了多少句“我爱你”,她记不清,连夜场的妈妈也记不清了,反正是破了这家店点台的记录。可是到最后,她也没听到能让她心动的声音。李尼最后结了账,逃离了这里。  “刚才来了个疯子,就为了听‘我爱你’,点了整个店的姑娘。”  “现在的有钱人,玩儿的可真刺激。”  李尼回到自己的家里。她拿起电话,反反复复的看着那个号码,却没有勇气拨过去。  她委屈地缩在墙角“不能哭,不能哭,我答应过自己,再也不会为那个人掉眼泪了,七年前我能戒掉,现在有什么不可以!”但是眼泪好像有自己的想法,从初入  张慕夏口渴的厉害,挣扎着起身,却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她警觉起来,查看自己的衣服,真是喝多了,好在那个人是伊元。  走出卧室,才发现伊元已经把客厅收拾好,昨晚的战场已经被整理干净。桌子上还放了一杯水,水下面留了一张字条。  “记得喝水。还有不要那么轻易相信男人,也不要单独跟男人喝酒把自己灌醉,学会保护自己。”  张慕夏笑了,一边喝水一边想,怎么会有这么暖心的男人。  这些年,她与这个社会脱了节,加之如今低落的情绪,有些应当防备的危险,她全然忘了注意,如果能爱上伊元这样的男人也不赖,可自己心里偏偏住着一个心眼小、嘴又硬、报复欲还那么强的混蛋。  时间又过了一周,张慕夏一度觉得李尼或许已经忘了约定,日子像过去的七年一样,没有她的存在。张慕夏也渐渐接受了不能拥有两个孩子的事实,情绪不再那么沮丧。  相比之下,伊元却更显殷勤,昨天还送来了一束雏菊。他说:这个屋子需要点颜色,也需要点生气。他还下厨为慕夏做了顿饭,他的厨艺要比七年前的李尼好太多了。那个时候,娇生惯养的李尼,曾为了自己学做饭,结果张慕夏总是被迫吃煎糊的鸡蛋,半生的米饭。  正想着,伊元的电话又打来了。  “我一会儿带着物业这边的人上去,给你修下纱窗,你收拾一下。”  “好的。”  房子很久未住,纱窗老旧早就该换了,伊元的细心让张慕夏很感动,但是感动也只是感动而已。  修完纱窗,物业的人离开了,伊元去洗了下手,嘱咐张慕夏记得吃饭,然后也准备离开。  “伊元,谢谢你。”  “说过的,不必总谢我,力所能及。”伊元停下动作,笑着对张慕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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