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凳上坐着的少年端着还剩半碗的粥,筷子夹着咸菜往嘴里送,腮帮子一鼓一鼓地嚼着,偶尔发出一声满足的赞叹。
桌子底下,一个身穿湖绿绸衫的贵妇人跪趴在他两腿之间,脑袋一上一下地起伏着,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水声,偶尔把整根鸡巴吐出来,用舌头从龟头舔到睾丸,将两粒卵蛋挨个吸进嘴里嘬一口,再重新把鸡巴吞回去。
她做得极其专注,像是在品尝一道她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菜肴。
每一下深喉都要把鼻尖撞在他小腹上,每一下舔舐都要把舌头伸得长长的,从睾丸一直舔到马眼,再吸一口渗出的腺液,咽下去,然后抬起头,用那双被口水和前液润得亮晶晶的眼睛望尽欢一眼。
那眼神里盛着四十岁妇人的风情,也盛着某种近乎虔诚的宠溺。
尽欢的粥喝得很慢。
不是粥不好喝,而是桌子底下那个美妇的口活实在太好,好到他好几次差点把粥碗扣在桌子上。
不过他还是努力地把一碗粥喝了个底朝天,又把瘦肉咸菜和两只水煮蛋也都吃干净了。
他把碗筷放在桌上,低头看了一眼干妈。
洛明明正含着他的卵蛋,腮帮子一鼓一鼓地吸着,感觉到头顶的目光,眼珠子往上一抬,给了他一个“乖,再等一下”的眼神。
尽欢用拇指轻轻擦掉她嘴角淌下来的口水,笑着问她:“干妈,粥我喝完了……你这顿早餐什么时候吃完?”
洛明明正用手背擦着嘴角残留的口水,舌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把那最后一点咸腥咽下去。
她抬眼对上尽欢的视线,眉眼间全是餍足的风情。
“行了行了,别看了,先出去等我。”她站起身,理了理被揉皱的绸衫,胸前那两颗被尽欢捻得硬邦邦的乳头还顶着衣料,她低头拍了拍,没拍下去,干脆不管了,“干妈换身衣服,马上就来。”
她顿了顿,又郑重地补了一句:“这一早上我备孕做了那么多准备,药汤喝了,药膏也涂了,好容易把里面调理得滑滑嫩嫩的……可不能让你射嘴里,射嘴里可就浪费了。”
说完,她麻利地把尽欢的裤子提上去,腰带系好,还顺手在他裤裆那鼓鼓囊囊的一坨上轻轻拍了一下,算是最后安抚。
然后双手推着他的肩膀,像赶鸭子似的把他推出了门。
尽欢站在院子里挠了挠后脑勺,裤裆里还硬邦邦地翘着,被干妈拍那一下拍得晃了两晃。
他深吸一口气,把那股子邪火往下压了压,转身穿过小院子,推开院门,走到了外面。
上午的太阳已经升起来了,照在村道的土路上,明晃晃的。
鸟在路边的老槐树上叫,远处的炊烟还没散尽,混着柴火味和露水蒸发的气息。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两台车。
一台黑色,一台红色,安安静静地停在对面的空地上。
在这个年代的朝阳村,牛车驴车常见,自行车都是稀罕物件,小轿车这种东西,方圆几十里地的乡亲们可能只在供销社的报纸上见过图片。
而此刻停在他面前的不止一台,是两台。
黑色的那台沉稳大气,红色的那台鲜艳张扬,并排停在那里,铁皮外壳在阳光下反射着漆面的微光。
那流畅的车身线条,那锃亮的镀铬把手,那厚实得能碾过任何村道的橡胶轮胎……这玩意儿不单单是交通工具,更是身份和身家的铁证。
在一九七九年的石湖县城,能一口气拥有两台小轿车的人家,掰着指头也数不出几个来。
尽欢走过去,伸手摸上了那台红色的轿车。指尖触到冰凉的漆面,光滑细腻,带着金属特有的质感。
他低着头,额前的碎发遮住了眼睛,嘴角的弧度却一点一点地淡了下去。
他眼前浮现的是另一副画面。是上一世的事。
上一世。
他的父母离异了。
不是什么狗血的出轨背叛,也没有什么被迫无奈的苦衷……就是两个人结了婚,过了几年日子,然后对彼此失去了兴趣。
那是个追求所谓“自由恋爱”的年代,离婚忽然成了年轻人之间的潮流,好像离了婚才算跟上了时代,才算挣脱了封建枷锁。
他那对父母显然也是这么想的。
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谈了一次,签了字,分了东西,各自去寻找新的真爱去了。
一切都处理得干净利落,唯独忘了一件事……他们还有个儿子。
他成了那个多余的人。
没人问过他愿不愿意。没人问过他会不会难过。他就那么被剩下了,像一个拆了包装才发现买错了的物件,丢也不是,留也不是。
后来的事是他奶奶告诉他的。
老太太知道那两个人干了什么好事之后,拄着拐杖杀上门去,把两个人骂了个狗血淋头。
她指着她那个不负责任的亲生父亲的鼻子说,付不起责任就不要生孩子,孩子生出来了,一句感情淡了就拍屁股走人?
这孩子被你们带到世上来,连选都没得选,就要面对这种暗无天日的将来,你们还是人吗?
骂完之后,奶奶当场跟那个男人断绝了母子关系。从那以后,再没来往过。
他是被奶奶拉扯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