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了?”向晨问。不知是不是他敏感了,天少这一串问题似乎蕴含着某种意味不明的攻击性。 “所以你只是喜欢她的歌声?”天少不答反问。 向晨看了他半晌,缓缓点头,“是。” “这还不够让你想进一步去了解她吗?”天少问。 “为什么要进一步了解?”向晨反问。 天少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你谈过恋爱吗?”天少突然问。 “啊?”话题猝不及防的跳跃让向晨一头雾水。 “你谈过恋爱吗?”天少重复一遍。 “你怎么了?”向晨终于忍不住问道。 “聊天啊。”天少意识到自己似乎直白了点,便斟酌了一下,“额……就是想看看别人都怎么写女主和感情戏,学习一下嘛。” 向晨凝视了他几秒钟,轻轻叹了口气,“那你问错人了。” “嗯?”天少极力竖起耳朵,等着向晨在酒精的作用下敞开心怀,向他倾诉往事。 “我不懂爱情。” 天少等来的却是这么一句话。 “啊?”天少半天没反应过来。 “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向晨说,“一个作家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能不能写出真正的爱情?” “为什么不能?”天少说,“吴承恩也没真的扛着行李去过印度吧?” “表面的经历和内在的体悟不一样。”向晨说。 天少无法否认。 “你知道为什么观众都喜欢看爱情戏吗?”向晨又道。 “为什么?” “有一本心理学的书,《社交天性》,有一个理论,”向晨说,“人对社交的需求和对食物、温暖这些生存条件的需求一样,是最基础的需求。渴望被爱是人的本能,人类终其一生都非常需要被喜欢和被爱,这能提供安全感和自我价值感,而爱情能产生最直接最强烈的效果。所以人类追求爱情,歌颂爱情,为爱情赋予意义,是出于生物上的求生意志。” “这就是……”天少想了好一会儿,“所有剧最终都要拍成恋爱剧的……理论支持?” “可能是。”向晨笑道。 “那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想结婚生娃了?”天少问。 “婚姻不等同于爱情。”向晨说。 “你说得……”天少无言以对,只好点头,“很有道理。” “那你呢?”天少又问。 “我什么?”向晨不解。 “你还打算结婚生娃吗?”天少问,“或者至少……谈恋爱?” “我不知道。”向晨说。 “不知道?” “不知道。”向晨重复道,“有时候我意识到没有人能摆脱自己的生物躯壳,也就是基因的束缚。很多人终其一生用尽全力去追求的那些东西,都不过是基因为了繁衍而强加给我们的欲望。我们要吃、要喝、要享受、要性生活、要爱、要快乐、要功成名就。我们以为追求这些东西是我们的自由意志,可是我们到底能有多少自由?” 天少怔怔地看着他,没想到他的话题能跳得这么快。 “最近网上有一道题,你看过吧?”向晨问,“博物馆里着火了,你是救一幅世界名画还是救一只猫?” “e……”天少沉吟半晌,他确实见过这个问题,当时的想法是——谁吃饱了闲得慌才进行这种不知所谓的哲学思考? 不等天少给出自己的回答,向晨又道:“如果那只猫是渣渣灰,就算被烧的是蒙娜丽莎,我也会救渣渣灰。” 向晨竟如此干脆,天少不得不说有点意外。 向晨也看到了天少脸上流露出的意外,“五年前我也以为我一定会救蒙娜丽莎。艺术无价,何况是真正伟大的艺术,永恒的艺术。连人类都那么渺小,一只猫算什么?我对渣渣灰的爱对于全人类又算什么?当渣渣灰死了,我也死了之后,全人类都不会在乎一只叫渣渣灰的猫有没有在这星球上存在过。” “可是,”天少缓缓道,“你在乎。” 向晨的心倏然一揪。 “是,”向晨轻声道,“我在乎。渣渣灰只对我有意义,它多活几年的意义。对于我来说比蒙娜丽莎的永恒存在更重要。可是……徐君问过我,为什么我要这么执着于「对我有意义」这件事。” “因为这是——”天少手一摊,“人的本能?” 向晨看向天少,“你知道徐君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吗?” “怎么?”天少随口道,“救蒙娜丽莎?” “不是。”向晨摇头。 天少正想松口气,向晨又道:“我问他,如果他父亲还活着,爱因斯坦和他父亲同时掉进水里,他救谁。” 天少:“……” 天少:“你是在他父亲去世前还是去世后问的?” “我是在他父亲去世后认识他的。”向晨平静道。 “你们居然还没友尽。”天少感叹,“他怎么说?” “他救爱因斯坦。”向晨顿了顿,补充道,“认真的。” 天少:“……” 天少:“你们文化人的世界……我真的不懂。” “我理解徐君。”向晨说,“可能很多人会认为他的选择毫无人性,但我明白他想表达什么。人类的所谓情感,不过是种肤浅、狭隘、转瞬即逝的东西,我们自以为最深沉的爱也不过是一种小爱,而艺术和真理超出了人类自身的限制,能够永远流传,这才是对人类真正的意义。” “永远?”听到这里,天少嗤笑一声,“你们为什么这么执着永远这个词?这难道不也是个错觉?不是人类自以为万物之长的傲慢?” 向晨看着他。 “你们真认为艺术、文明这种东西能够永恒?连人类自己都永恒不了。我不写科幻,常识还是有的,太阳存在多少年了?地球存在多少年了?人类才存在多少年?文明又存在多少年?我们在太阳系的历史里就占一丁点儿,到底是哪来的勇气自认永恒?现在我们捧为永恒的东西,《荷马史诗》,《道德经》,莎士比亚。等人类都灭绝了之后,文豪和三流作者一样,屁都不是。”天少说到这,才发现又一杯酒已见了底,他微微眯眼,在朦胧的光线中直视向晨,“我问你——你为什么写作?” 天少的语气有点戏谑,向晨一时竟难以回答。许久,他才张了张嘴,但不知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还是他的声音被更曼妙的歌声盖过了。 “别喝了。”最终,向晨拿走天少手中的酒杯,“你醉了。” 就向晨的了解,黎晖很少在深夜出门,今天就是个例外。黎晖在微信上跟向晨说了,有个许久不见的朋友突然叫他去喝酒,还问向晨和天少要不要一起来。向晨看到这条信息时酒吧已准备打烊——他们俩不知不觉就在这待了一整夜。 两人叫了辆车回去,进门时屋里一片漆黑,本以为黎晖已经睡下了,却发现奶酪也不在,看来是还没回来。 初吻 两人没有多说什么,各自回房。向晨衣服正脱到一半,敲门声笃笃响起。 向晨把解到最后一颗纽扣的衬衣拉了拉,过去开门。天少以梦游一般的状态倚在门边,目光徐徐从向晨的脸上游移到他身上,又从他身上游移回他脸上,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我忘带钥匙了。” 向晨看了看斜对面天少的房门,锁着。 “等会。”向晨回床上拿起手机,拨通黎晖的电话,聊了几句就挂断了。 “黎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向晨看向天少,“你先睡我这吧。” 反正也是最后一晚了。 “你要洗漱吗?”向晨问他。 “你先去吧,”天少反手把门关上,几步走到床边,一屁股躺下,“我有点晕,得歇会。” “你还行吗?”向晨问。 今晚天少一杯接一杯地喝,自己也没数过究竟喝了多少杯,不知是因为那家酒吧闻名d市的自制精酿啤酒着实可口,还是因为恰好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怀揣着合适的心情,与合适的人在一起。 天少目无焦点地盯着天花板,摆了摆手,示意向晨该干嘛干嘛去。 “好吧,我等会不关门了,你可别吐黎晖床上。”向晨说着,转过身去背对着天少,把衬衫脱下,随手往椅子里一扔,抓起睡衣换上。 天少的视线从天花板挪向向晨。虽只有一瞥眼的功夫,他还是清晰地看到了向晨的后背,白皙,挺拔,清瘦,蝴蝶骨的轮廓相当分明。就是这么一副身躯,伫立在世界狂欢而混沌的洪流面前,伫立在广阔而浩渺的天地间,以他自知的渺小和脆弱,面对他所早已明晰的无意义与无尽头,尽他所能,艰难迈步。 上一次,他脑海里冒出性感这个词,是在屏幕里看到他的女神安吉丽娜?朱丽时。 此时此刻,他几乎忘了安吉丽娜?朱丽是谁,只觉得,眼前这一幕,无比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