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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殘雪自選集 作者:殘雪

莪菲麗亞的悲慘命運襯托出王子內心苦難的深重;她越是不知情,越是無辜,王子越是心痛,其過程猶如將一顆心慢慢地撕成兩半。她的天真、溫柔和純潔無不提醒著王子關於虛偽、陰謀和毒計的存在,二者的不可分就如陰和陽,就如一個錢幣的兩面。而不管知情還是不知情,罪惡是先天的生存格局。只有那些異常的性格的人(如王子)才會去反抗。就這樣,作為知情者的王子,用自己的手去毀滅了他最珍愛的人。一半盲目一半清醒,魔鬼附體的他不假思索地犯下了深重的罪孽;只因為體內火山爆發使然,只因為血管裡流淌著前世的冤孽。

三、人心是一所監獄

"上帝造我們,給我們這麼多智慧/使我們能瞻前顧後,絕不是要我們/把這種智慧,把這種神明的理性/黴爛了不用啊。可是究竟是由於/禽獸的健忘呢,還是因為把後果/考慮得過分周密了,想來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見《哈姆雷特》,378頁。

讀書筆記(二)第237節 險惡的新生之路(2)

結局一直在延誤。當然不是由於世故,也不是由於怯懦,而是由於作為一個活人,王子沒法脫離生活。生活是什麼?生活就是內心的兩個對立面的廝殺,那種廝殺發生在以丹麥王國為象徵的心的監獄裡,既阻礙著,又推動著王子的事業的最後完成,"之"字形的、由一張一馳造成的軌跡就是廝殺過程中留下的。

幽靈給王子指出了復仇之路,實行起來才知道復仇的涵義是寸步難行。於是衝撞,於是在衝撞中自戕,於是在自戕中同幽靈進行那種單向的交流,把"復仇"兩個字細細地體味。卻原來複仇是自身靈魂對肉體的復仇;凡是做過的,都是不堪回首,要遭報應的;凡是存在的,都是應該消滅的;然而消滅了肉體,靈魂也就無所依附;所以總處在要不要留下一些東西的猶豫之中。首先殺死了莪菲麗亞的父親,接著又殺了莪菲麗亞(不是用刀),然後再殺了她的哥哥……細細一想,每一個被殺的人其實都是王子的一部分,他殺掉他們,就是斬斷自己同世俗的聯絡,而世俗,是孕育他的血肉之軀的土壤。塵緣已盡的王子終於在彌留之際向那虛幻的理念皈依。那過程是多麼的恐怖啊,囚徒高舉屠刀突圍,砍向的是自己的軀體。然而又怎能不突圍呢?怎能懷著滿腔的冤憤不明不白地活或者死?人心啊,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衝動和理智總是恰好相反?為什麼它們之間的拉鋸已持續了幾千年,還沒有鋸斷堅強的神經?為自己造下監獄的囚徒,他到底要幹什麼?哈姆雷特不知道。他只能聽從心的召喚,那神秘的召喚將他引向他要去的地方--黑暗的虛無,然而他還活著。活著就是延誤,報仇雪恥只是理念的象徵,牽引著他往最後的歸宿邁步。

被幽靈啟蒙之後,對心的囚禁才真正被王子意識到了。意志過於頑強的哈姆雷特沒法真的發瘋,所有的"瘋"都是被意識到了的,即使是事後的意識。然而這種"瘋"又同俗人常說的"裝瘋賣傻"完全不同,因為它確實出自心的衝動。一邊衝動一邊意識,這就是"監獄"的含義。確實,如果沒有強力的、自覺的監禁,靈魂的舞蹈就沒法展開,連理念也會隨之消失"。

人是多麼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麼高貴!力量是多麼無窮!儀表和舉止是多麼端整,多麼出色!論行動,多麼像天使!論瞭解,多麼像天神!宇宙之華!萬物之靈!"見《哈姆雷特》,317頁。

為了朝這個大吹?人"的方向努力,哈姆雷特才自願將自己變成囚徒的,否則就只能成為"亂爬在天地之間的"東西。丹麥城堡里長年見不到陽光,到處散發出腐敗的黴味,但它裡面確實也孕育了像先王和哈姆雷特王子這樣的,如太陽般燦爛的一代英才,他們發出的光,刺破了世紀的烏煙瘴氣,顯示了人性不滅的真理。這樣的監獄是陰森的,也是高貴的。

"……一個糊塗蛋,可憐蟲,萎靡憔悴/成天做夢,忘記了深仇大恨/不說一句話;全不管哪一位國王/叫人家無恥地奪去了一切所有/殘害了寶貴的生命!我是個懦夫嗎/誰叫我壞蛋,打破我的腦殼/攏下我的鬍子來吹我一臉毛/擰我的鼻子,把手指直戳我的臉/罵我說謊?"見《哈姆雷特》,328頁。

延誤中的每一刻,心都要受到這種嚴酷的拷問、煎熬,監獄的刑罰官鐵面無私,人是無處可逃的。人在逼迫下一步步交出他最心愛,最珍貴的一切:愛情、親情、友誼,直到最後交出肉體。不要設想會有絲毫的赦免,相反,刑罰只會越來越可怕,如果你的意志承受不了了,你就只能放棄做一個"人"的努力,淪為單純的"亂爬在天地間"的傢伙。所謂"英雄本色"就是這種無限止的忍耐力,這種致命的鉗制之中的衝動--每一次的衝動都被自己冷酷地撲滅,到頭來仍然要死灰復燃,向命運發起更猛烈的衝鋒。由此哈姆雷特的命運形成了這樣的模式:忍耐--爆發--再忍耐--再爆發。如果不是戲劇的需要,這個過程是不會終結的。爆發只是一瞬間的事,而忍耐,構成了他的日常生活,他成了歷史上最憂鬱的王子。

"啊,從今以後,我的頭腦裡只許有流血的念頭!"見《哈姆雷特》,138頁。

王子的這句話是痛悔自己的拖延,也是激烈的敦促。決心儘管已下,人卻改變不了自己的本性。以哈姆雷特所受的教養,他的堅強的理性,他的深邃的思想,他註定了只能有"哈姆雷特式"的復仇。住在哈姆雷特體內的幽靈當然也早就洞悉了這一切,他沒有給王子任何具體的指教,只是簡單地要求他"記著我"。當然這句話也是多餘的,先王就是王子的魂,他將最激烈的衝突,最熱的血全盤遺傳給了王子,王子又怎麼會忘記呢?復仇是什麼?復仇就是重演那個古老的、永恆的矛盾,即在人生的大舞臺上表演生命。而真實的表演又不是一步可以達到的東西,它是一個沒有結果的、慘痛的過程。所以在幽靈的描述裡,王位、社稷等等被拋到了一旁,它一心只想對王子談它的仇和恨,以啟動他內在的矛盾。仇恨激起來了,幽靈的目的也達到了。處在同一個精神模式中的先王和王子,他們的精神世界正是人類精神長河發展的縮影,這部戲劇所具有的不衰的生命力也就在此。敢於囚禁自己的藝術家,其作品必然閃爍著永生的光芒。

四、"說"的姿態

在這一場悲劇的自始至終,哈姆雷特可說是完全忽略了世俗意義上的"現實",什麼王位,什麼國家的前途好像都不在他的考慮之內,他以作者的藝術自我現身,將焦點全部放在人心這一件事上頭,於是他自然而然成了人性的探險者,並且一旦開始這種無畏的探險,就決不回頭。一個人,既然已看透了人心的險惡,已不對生活有任何幻想,為什麼還要活在這世上呢?當然是為了那樁最偉大的事業--"說"的事業。在黑暗汙穢的映襯之下來說人的夢想,人的嚮往,人的追求;不僅用嘴說,最主要的是用行動來說,來表演給世人看。他要讓大家知道,他是多麼的不甘心死去,他追求的那個世界又是多麼真實的存在。請看他對企圖自殺的好友霍拉旭怎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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