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1 / 2)

小說:關係千萬重 作者:黃仁宇

我老早就想寫一篇關於母親的文字,可是下不出筆來。因為要不是假裝著的痛楚,就是硬逼著自己的冷心腸。我想不少和我同一年代的人,也必有類似的感覺。難道對不起自己的親生媽媽,連一篇誠摯的懺悔也寫不出來?這也是因為我們的母子關係,經過一段歷史的震撼,早已透過多少的層面與場次。我的情緒本來就複雜,再加上外來因素的介入,更不容易清晰整理了。

上次,我們離臺北的前夕,參加了顧正秋女士自傳《休戀逝水》的新書發表會。會場裡也請作者的女兒致辭。(即這一點也表現中國傳統文化的特性。西方女演員出自傳,很少會強調作者做母親的身份。)這位小姐每一提及“媽媽”時即有無限親暱依戀的情調,令我觸發《左傳》所敘鄭莊公對潁考叔所說“爾有母遺,繄我獨無”的感慨。

我也羨慕內人格爾。她一提及母親時即使我想起,她們母女在類似而少變動的社會場面裡共處數十年。雖說我岳母經歷過1930年間美國經濟大恐慌的場面,格爾則在二次世界大戰之中之後長大,她們母女相聚,談及民主黨、共和黨、種族關係、工資物價……即縱前後不同,仍可以彼此瞭解,不像我們連組成社會的原則都翻了一個面,雖親身經歷,還要事後長思,才能逼著自己領略當中意義。經過新舊一代早已不能銜接。

1987年,我由紐約飛北京。第三天和我的妹妹同去西郊八寶山參謁母親的墳墓。事前妹妹寫信告訴我,亡母墳上大理石墓碑,已給人掘去盜賣。原來母親1962年去世後火葬,我們曾在八寶山買得一段墓地。當日雖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公墓的管理尚有條理,妹妹寄來的照片,還顯現著花崗石和大理石的墓碑縱橫成直線的連綴,毫無參差。不料經濟改革開放之後反而秩序蕩然。妹妹被下放往河南做工之後回北京,才發現這一片墓地墳上加墳,已經將我母親的一塊墓地擠得不知去向。1984年我弟弟回北京,因為他代表美國一家飛機制造公司,北京的領導人物都刮目相看。經過他的質詢,一個管理僑務的機構承諾查勘。但是這也仍不過是官僚機構的等因奉此。我們切身所關,在實地尚且查不出究竟,他們又如何能在公事房裡勘得成果?即使查出又如何處理,難道勒令盜葬的骸骨限期遷出?

我們在那段墳山荒土草叢之中,根據以前的照片,以及我妹妹的記憶,斷定一處墓碑已被鑿去,但是碑之基石尚在的方尺乃是母親的墳墓。最有力的證據則是斜對著右方三十尺的地方一位徐姓教授的墓碑尚在。作此決定之後,我們環顧內外,尋覓管理公墓的人員與公事房。八寶山除有埋葬黨政人員的部分有圍牆與看守人外,迤西的一部卻無圍牆與邊緣,遠近無建築物。我們好容易在山崗上找到一座篾壁平房,裡面也只容人週轉,一個年輕人好像是此地權威,卻不承認他對來訪人有何義務,他對我們的詢問全部拒絕答覆。可是一聽到我們準備恢復大理石的墓碑則特別感到興趣。他在室旁有好幾塊墓碑,可以立即成交。

恢復母親的大理石墓碑,他索價一千二百元。

“那石碑如何嵌在下面那塊石頭上去呢?”

“不成問題,一切在內。”

“刻字呢?”

他搖頭帶笑說:“只有石頭貴,其他都不在乎。刻字嘛,那頂多不過十幾塊錢。”

我和妹妹私下商量,準備和他討價還價。看來這管理公墓的人,也可能即是盜碑之人。不過既要恢復,就少不得與他打交道。否則索性不再修理,忍心認為這是最後的一次掃墓。我已年近七十,很難能得再來。妹妹也不日要回桂林。我們的下一代更少有機緣在此逡巡。媽媽既已火葬,骨灰落土,整個八寶山,也就可以視作墳墓了。

我們父親的墳墓在湖南,幾十年已無人詢問過。祖父母和曾祖父母的石墳砌在田丘之間,很可能已開發為稻田。我的一位老師富路德教授生長於通州,雖然對中國極具情感,卻在最後二十年拒絕回首訪問出生的地方。(後來因為夫人催勸,還是去了。)他的理由即是怕見父母墳墓被開山機掘起改作農場。即在美國最早的公墓總在教堂近旁。當年每值Memorial Day必有兒女掃墓擺置鮮花。於今這樣墓地裡的墓碑大多經過日曬雨淋,字跡斑駁落脫。新的公墓在郊外偏僻之地,以今日美國人口的流動,也很少有葬後再三祭弔。況且幾十年前我曾看到北京、天津間鐵道線附近墳墓鱗比,今則全部不見蹤影。以近日中國人口暴漲,北京內外人民的無秩序與八寶山的管理狀態而論,今日恢復石碑,明日又是墓碑盜掘,墳上加墳,大家爭搶著家人落土之地。既然目不忍睹,還不如索性不要留下這傷心的紀念物,貫徹著二十五年前火葬的宗旨,只算母親已經脫離塵世歸返淨土了。將來我們去世,也採同一辦法。

妹妹執意不肯。她決定不用大理石,這次只用花崗石,粗率的恢復,免得盜碑人的覬覦。我們藉著管理公墓的人之筆墨,在母親墳墓的基石上大字標明。妹妹決定讓她兒子秋間休假時,專程北來,監視著恢復墓上石碑,也仍把我們兄妹三人的名字刻上去。

臨別之前她對著無碑之墳說著:“媽媽,我沒有好生看顧您老人家,只是我確是距離得太遠,沒有辦法!”說時她已涕淚縱橫。

我一直忍著心腸,至此到底禁不住心頭傷感,也情不自禁地倒在石基叢草與灰塵之間抽噎地哭著。妹妹還不知道,我的傷心處,還包括著她所沒有的罪咎之感。

假使我這篇文字的目的僅在於彰母德,則實無在此發表的可能及必要。中國傳統傳頌先人祖德的文字,俯拾皆是。韓愈、歐陽修、曾鞏、歸有光……先考先祖妣周孺人、宋孺人的行狀與墓誌銘……一律千篇。當然的,兒子顯達,必是先人有德。要不是祖先節衣縮食,子孫何能得有清閒拜長尊師,練字讀書,秋闈中試,伏闕授官,追懷舊德,“今日俸錢過十萬”,“何昔日之不足而今之有餘也”,也只是傳統社會里貧賤富貴迴圈的事勢之必然了。寫這樣的文字還不如朗誦《古文辭類纂》直截了當。

在我的記憶裡前面的一段,大概從小到我上初中的一段沒有母愛的印象。雖然媽媽常用“一身幹一身溼”的湖南土話形容養育我的艱難,但是結論總是我和她“娘崽不和”。有時候說得氣極她還說:“人看其小,馬看蹄爪。”意思是各人稟性,從幼表現。我處處不聽她的吩咐,將來長大,不為孝子,勢必為逆子。

原來我們小的時候,父親為著衣食,長久的不在家。我們自幼的教養全由媽媽負責。她又沒有受過新式教育,也無旁人在側詢問。她只循著她父親的辦法——律子要嚴,以致她的指教,處處拂我意。她為著省錢,要我們穿自制土布衣鞋,我羨慕同學的帆布橡膠底球鞋,故意將鞋在水坑裡弄髒。我們在鄉下的時候,我和同伴到田間去採桑葉捉蝌蚪,我有兩次掉在水裡,經人救起,從此我就不能隨意外出。媽媽的使喚,使我非常不快,雖然我到頭總是服從,但是總少不得頂嘴。在我的記憶中,我少被鞭打,大概一生之中也不過兩三次,只是被責罵實為常態。媽媽一責罵,我就回口,這樣她認為我們是“母子不和”。

我小時候也曾欺負弟妹,爭吵時仗著個子大打他們。我還學著一種頑皮的辦法,稱為“畫地為牢”——用粉筆在地上畫一個圈不許他們出來。我還欺騙弟弟。我們兩三數天有三個銅板的零用。我用的總是不夠,弟弟總是留著不用。我就和他商量,如果他將他的三個銅板借給我,我到頭加倍奉還。這口頭契約也未註明年月,到頭總是我們意見不合,他吵著要賬,我無存款可還,於是媽媽代還,只付本而不付息,弟弟又吵嚷。媽媽要弟弟妹妹記著,我是“拍虎大王”。

多年之後,我修習到心理學才知道兄弟姊妹間的相互排擠,稱為sibling rivalry。父母子女間的愛恨參半,則為ambivalence。但是在我外祖父的世界之中,這一套全不存在。人非孝子即為逆子。幸虧我生已晚,我剛一歲外公即去世。聽說他生前一度懲罰我大舅的辦法,乃是用銅製旱菸管向頭上敲,也不顧及兒子可能因腦傷而終身殘廢。我的母親在這種環境氣氛下長大,她之教養我們已較外公開明多矣,可是與現今各大學之兒童心理學又尚有一段長遠之距離。

這種家中瑣屑之事,也仍與我們所讀現代史有關。原來這時候,不論上下,我們都已生活在歷史的大轉變之中。魯迅與周作人兄弟間小時的嫌隙,就在數十年後仍出現於兩人文字之中。在30年代我們年輕人對蔣介石有高度的崇拜,他每發表文告,常用對他母親的孝思為題,和我們企望著他能借著文告表示英雄色彩的想法大相徑庭。直到不久之前,我閱及《民國十五年以前的蔣介石先生》——其實這也是毛思誠代寫的一本自傳——方領略到他的孝思,並非自然的對母愛的一種表露。而是浪子回頭,追懷母教,在倫理上的一種自矢。蔣母崇奉民間式的佛教,極端的迷信,極端的保守。她對蔣介石也不時“夏楚”——打手心,尚且在他十四歲不到的期間,指定他和毛福梅成婚。以常情而論,她不可能對蔣之輟私塾,進新式學校,又棄文就武,入保定軍官學校,被保定開除,再入日本士官學校的預備學校振武學堂;振武畢業見習之後又不繼續任士官,而參加革命的這一段推懷置信地贊同。(如果她曾一度支援,難道文告中竟無一字提及?)況且以後蔣又賭博嫖妓做股票生意,“懵懵懂懂不知如何做人”(都系蔣懺悔之辭),更不能為蔣母所喜。至此我們也可以想見他們母子相處,愛憎相伴的概況,與日後追悔的線索了。

毛澤東對他父親的憎愛更為尖刻。替他作傳的人不斷地指出:毛從小就反抗父親。十幾歲的時候就支援父親的佃農,拒絕為父親的田畝工作,將替父親收回的借債散放與窮人。這種在家裡就反抗權威的幼年經驗可能已經奠定了他日後領導農民革命的基礎。可是毛澤東在1959年回到湘潭韶山故居,仍向他父母墳墓前三鞠躬,將一把松柏枝貢獻在土壟上之後,又再三鞠躬。同行的人立在毛後,也隨著三鞠躬。可見得毛一生做革命領導人,並沒有完全放棄傳統“慎終追遠”的觀念。

我和母親間的恩怨當然沒有如這些領導人的顯見突出。可是這樣說吧,我從小受教就缺乏一種母子之愛,出諸天性,如小孩放學時,情不自禁地奔向媽媽,雙手圍在媽媽脖子上親熱的經驗。大概初省人事,就沾上了一個子女應當孝敬父母的觀念。直到小學六年級,才有機會讀到謝冰心的著作。這位女作家所敘母愛,顯然的為外來文化的產物,我們只能羨慕。

即是剛一暴露於這種新時代的文藝讀物,也至為短暫。小學六年級,我們讀過《愛的教育》,也讀過葉紹鈞的《寒曉的琴歌》和朱自清的《背影》。可是一上中學,教程又全部放棄這種“賣漿者言”,而是一意復古,以“巧言令色,鮮矣仁”為依歸了。

我父親四十歲生我,母親也二十八歲,到我十歲左右的時候,爹爹已五十歲,但是他做過革命黨,當過將級軍官,也有四出旅行的經驗。媽媽近四十歲,裹過腳,只會講鄉下話。和人家年輕的媽媽相較只有使我覺得自慚形穢。

家裡窮也是一種令人感到羞辱的根源,現在想來這種狀況實不可免。我們鄉居的時候,每年收租三百石,儼為當地大地主之一。自遷居長沙之後,凡房租電費傭工街上人力車費都為以前所無,我們的衣服食物學費醫藥也較前倍增。柴米菜蔬以前採摘自田間,現在都要出錢購買,飲水出自城南的白沙井,稱為“沙水”,洗滌用水則汲自湘江稱為“河水”。每天有小孩兜售,唱呼“要沙水不?”“要河水不?”這種消耗都為額外加添。居城一年,我家即感家用不敷。爹爹自脫離國民黨後,只能在各縣政府做白頭胥吏,自己住在任所,另有開銷,薪水沾家仍不足。也不時失業,於是變賣田產。從此我家稻米收入每年只百餘石,為以前的一半。長沙的“機器碾米”每石九至十元。長沙東鄉的稻米則每石只賣得二元。每年秋收媽媽坐獨輪車往鄉下糶谷,付稅之外所得二百餘元,只足供家用之一小部分。賣田的一千五百餘元,存入一家米廠,憑存摺支取。我上中學的六年期間即每兩三月必往連本帶息地支用,因此儲蓄浸淫日減。到抗戰前一年我上南開大學時,這本存摺的底數已低至最後的一百元。

我上中學的時候上衣必穿制服,黑色粗布,上有領章。但是褲子沒有限制。時尚的為藍色嗶嘰制,可以燙出筆直的褶痕。男孩子頭髮沾油,皮鞋擦亮,穿著這樣嗶嘰的褲子,最為女孩欣賞。我為著自己的時髦,逼著媽媽從她慳吝的口袋裡五元十元地掏出來,供我作趕上時尚的花費。她稍一推拒我就蹬腳叫嚷。這時候我從沒有想到母親面對著入不敷出的家計,丈夫也快六十歲,又絲毫無增闢財源的可能,心中的焦慮與恐慌了。

這樣的窮困也是時代所賦予的。在我父母親那一代的過程中,中國內地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已被衝破。自沿海商埠至內地口岸,一套新興的產品從煤油、電影、新式文具到罐頭食品及現代醫藥如潮的輸入,而內地仍只有最基本的農產,而仍只有拖泥帶水的生產方式。去城市愈遠,谷價也愈不能調整。我的外公生前也是當地大地主之一。他去世後,外婆繼續勤儉治家,但是越是積攢,家中人口愈多而越窮。她住宅的樓上有一個竹籮筐,裡面存積著一串綿延不斷的銅錢,我們稱之為“明錢”或“穿眼錢”。內中多“咸豐通寶”或“光緒通寶”,但是內中也間常夾雜著歷代銅錢,如光亮的“嘉靖通寶”。穿錢的繩子愈接愈長。終至從筐底而輾轉至滿筐。這是她半生治家的積蓄,自袁世凱大頭銀元流通之後等於全部作廢,只供我們零星取去作為玩具。(要是這筐銅錢留至今日再運往國外可能又值價了,內中也必有稀見的貨幣。)外婆在世最後數年間只有大豆下飯,我媽媽想著就流淚。大舅最後一次來訪,媽媽給他的乃是父親戴過的一頂舊氈帽。我至今還記得他戴著那頂舊氈帽,至街頭即將轉彎向我們回顧一剎那的關頭面上尷尬的表情。我們也可以想見到母親心頭的滋味。

我並不是全無心腸,完全不曾感受母愛。只是天性的母子之情,總被這些環境上的因素籠罩著去了。

我還記著我第一次進住宿的學校,媽媽託人帶來的一籃鹽蛋與皮蛋。蛋殼早已洗淨,鹽蛋也曾煮熟,上有她用毛筆寫著“皮”、“鹽”。其實這樣的標記已無必要,我見著就吃,也不分黑白,只吃得腹痛為止。倒只有多少時候以後,想及她搓糠灰、拌鹽水、洗蛋殼,又在蛋殼上一筆一畫寫字的愛子之情。我離家的時候媽媽替我收揀行裝,她親手將我的襯衫尾插入褲中,嘴裡說:“要不是養育你一場,也沒有這樣的牽掛了。”說時眼睛潤溼。我當時並沒有如何的感動,也要待到以後兩地隔閡,才記起如斯的細婉情節。我將考大學的日程預先寫信告她。後來妹妹說,到那天上午和午後媽媽再三地說:“你哥哥正在用心咯!”

抗戰之後不僅我投筆從戎,弟弟也進輜重兵學校。他有次在家信裡提及在某處宿營。據父親說媽媽一聽及宿營,頭頂上沒有房屋掩蓋,立即就哭。我曾在緬甸負傷,實際是腿上輕傷,只不過褲襠被撕去一塊,上面血跡斑斕。我將這咔嘰褲帶回作紀念。至此已事隔經年,媽媽見著仍是流淚縱橫。

媽媽這一代的女性,她們的生命與前途,不由自身做主。她自小就做了外祖父教條下的犧牲品。人家的女兒已開始入學,她不得入學,人家的女兒已放足她仍是被逼裹足。以後則只有相夫教子,做傳統的賢妻良母。可是傳統的賢妻良母仍有她們贏得的報酬,我父親在珍珠港事變前一月去世。他彌留時對媽媽說:“我們有兩個好兒子,讓你去享福吧。”不料她所享之福不過起先隨著我們,後來隨著妹妹及妹夫南北奔波,在輪船上搭地鋪,在卡車上坐車頂,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吃帶糠屑的配給米。她誇告鄰居:她的兩個兒子都可以到美國去,只因為照顧親孃,不願離去。其實則兩個兒子都在打算盤前往美國自尋出路。他們回時只在母親無碑的墳前悵惘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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