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恩人(2 / 3)

小說: 作者:託妮·莫里森

“走開,混蛋!”

他對她豎了下中指,開走了。

律師或許有些驚訝,因為克里斯廷並沒有預約。但她還是見了她。每次克里斯廷闖進辦公室時都會受到接待。她從一個被寵壞的小女孩變成了一個聲名狼藉的無家可歸者,這變化既不緩慢,也不隱蔽。大家都知道。她可不是坐在事業有成的丈夫開的豪華轎車裡回來的。不是學有所成,帶著幸福的家人回來的。當然更不是訴說著艱難創業的故事,抱怨著主管、顧客、病人、經紀人、健身教練如何讓人應接不暇地回來的。總之,她不是昂著頭衣錦還鄉的。她的人生是失敗的。她名聲掃地。但她畢竟也是柯西家的人。在港口一帶,柯西的名字依然讓人側目。威廉·柯西(威廉(William)是比爾(Bill)的正式寫法。)曾經擁有許多房產,一座度假酒店,兩條船,銀行裡存著大量惹人議論、傳說紛紜的資產。他總是讓人好奇,但聽說他沒有留下遺囑,整個鎮的人都沸騰了。只有一張一九五八年的選單上有他喝了威士忌之後塗寫的幾行心願。具體是:一,“朱莉亞二號”送給拉爾夫醫生;二,黑山雪茄留給絲克警長;三,酒店留給比利仔的妻子;四,莫納克街的房子還有剩下的所有錢都留給“我心愛的柯西孩子”;五,一九五五年產的敞篷車送給L;六,裝飾別針送給米大叔;諸如此類,直到最後是把他收藏的唱片留給傻瓜湯米——“上帝創造的全世界最棒的布魯斯吉他手”。毫無疑問,那晚他喝了很多野火雞威士忌,心情大好,就和幾個爛醉的朋友坐下來,在小吃、今日特價、開胃菜、主菜和甜點之間又塗又畫,把財產分給了他最喜歡的那些人。他死後三年,幾個酒鬼朋友被一一找到,證實了確有此事,筆跡也是對的,並且證明當時他頭腦足夠清醒——這頭腦之後就再也沒有想過這件事。問題像蛇一般綿延不絕:他為什麼把他的新船給拉爾夫醫生?什麼雪茄?巴迪治安官已經去世多年,那東西是給他兒子的嗎?可博斯·絲克根本就不抽菸。米大叔又是誰?留心說是紫調樂隊的主唱。梅說不是,是第五大道舞廳的經理,不過他坐牢了,囚犯能繼承遺產嗎?就是些唱片罷了,白痴,他都沒寫你的名字,那又怎樣?他提都沒提你!為什麼要把敞篷車給不會開車的人賣車又不需要會開車這不是什麼遺囑這簡直就是本漫畫書!大家專注於別針、雪茄,還有老唱片現在值多少錢,一直沒有問最關鍵的問題——“我心愛的柯西孩子”是誰?留心聲稱是她,這很有道理,尤其是她喊她丈夫“爸爸”。但是從血緣上來說,克里斯廷才是唯一剩下的“柯西孩子”,她作為後代,權利不亞於作為遺孀的留心。至少她和梅是這麼想的。但她離開家那麼多年,而且除了在一個暑假來打過雜之外,從沒在酒店工作過,這削弱了克里斯廷的地位。法庭樂呵呵地檢視了油跡斑斑的選單,估計還懶洋洋地在菠蘿味菜絲和牛肉燉豆之間打量了一番,在三個法官的意見之後,暫時(在沒有別的證據之前)判定留心是那個喝醉的人所說的“心愛的柯西孩子”。

不過格溫多琳·伊斯特律師不這麼認為。最近她告訴克里斯廷,如果上訴的話,改判的希望很大。她說就算沒找到改叛的證據,也有重審的餘地。克里斯廷找了好多年,在酒店,在家裡,結果什麼都沒找到(只翻出一堆梅瘋癲時留下的垃圾)。如果真有什麼別的東西——一份列印出來的能看懂的真正的遺囑,那麼也是在留心臥室某個鎖著的寫字檯抽屜裡,臥室門晚上也會鎖起來,防止有人“闖進去”。現在情況有些緊急。等不到另外那個人死掉或者至少突然中風不起,因為她們中間又出現了第三個人。留心僱了一個女孩。幫她寫回憶錄,吃早飯時朱妮爾·薇薇安說。想到一個斷斷續續上了不到五年學的人“寫”什麼東西,她差點把一口咖啡噴出來。朱妮爾一面舀著葡萄柚,一面笑著說“肥憶錄”(回憶錄(memoir)源自法語,發音規律與一般英語單詞不同。),模仿不識字的留心的發音。“寫她的家庭。”朱妮爾說。什麼家庭,克里斯廷想,海邊那一窩老鼠嗎,在桶裡洗澡、睡覺不脫衣服的?抑或她覺得自己不僅擁有柯西家的房產,還擁有柯西家的血緣?

想了想女孩說的話之後,克里斯廷回到她的套間裡——兩個房間、一個衛生間,和廚房連在一起。這裡是L以前住的傭人房。房子的其他地方都塞滿了回憶和垃圾,這裡卻整潔而寧靜,給人一種安慰。除了天氣惡劣時從外面搶救回來的幾盆植物以外,這裡和五十多年前她躲在L床下的時候幾乎一模一樣。給海棠花澆水時,克里斯廷覺得自己想不出接下來該幹什麼了。所以她決定去諮詢一下律師。等到羅門走了,朱妮爾上了三樓之後。吃早飯時朱妮爾穿的那身衣服肯定是留心借給她的(朝鮮戰爭之後街上就再也沒人穿那種衣服了),她穿著看起來簡直像逃難的。前一天晚上的皮夾克不見了,只有靴子還穿著。她帶進房子的流浪氣息也沒有了。看見羅門在陽光下磨洋工,擺弄著被凍壞的灌木,克里斯廷就喊他幫忙開啟凍住的車庫門,然後又讓他洗車。洗完之後她開車離去,儘可能提到最高速度,以便趕在律師事務所關門前見到格溫多琳·伊斯特。

克里斯廷捲入過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所以她很明白,格溫多琳並不可信。這個律師也許瞭解法庭,卻不瞭解警察——在見到律師之前,他們會怎樣幫忙或者搗亂。把她從被肢解的凱迪拉克前帶走的警察和巴迪·絲克治安官一樣和藹客氣,彷彿她的暴力行為不僅可以理解,甚至理所當然。他們對待她的方式就好像她攻擊的不是一輛車,而是一個猥褻兒童的壞蛋。她的手被銬在前面而不是背後,而且銬得很鬆。坐在巡邏車裡時,巡警遞給她一支點著的煙,又幫她把頭髮上一塊車燈的玻璃碴弄下來。兩個警察既沒有捏她乳頭,也沒有暗示給他們吹簫就能讓她得到種族正義。那是她唯一一次心中燃起殺人的火焰,手裡沒拿彈簧刀而是拿著鐵錘,結果他們對她像對待白人女性一樣。之前四次被捕時—分別因為縱火、煽動暴亂、妨礙交通和拒捕——她手裡什麼致命武器都沒有,卻被像垃圾一樣地對待。

現在想來,她每次認認真真的戀愛都讓她進了牢房。第一次是和厄爾尼·侯德。她十七歲時嫁給了他,結果兩人雙雙在一個非法社交俱樂部被捕。然後是和果子,她和他在一起的時間最長,她散發他寫的小冊子,然後被關了三十天,沒有緩刑,理由是煽動暴亂。其他的戀愛演出終結於各種戲劇性場景,在法律裡都有具體的名字:罵人就是襲警,被銬上手銬時掙扎就是拒捕,菸頭扔得離警車太近就是蓄意縱火,為了不擋住騎警跑過馬路就是妨礙交通。最後就是和里奧醫生。凱迪拉克轎車。鐵錘。禮貌的、簡直不情願的逮捕。等了一小時之後,什麼罪名都沒有,沒有筆錄,沒有訊問,他們就把購物袋還給她讓她走了。

去哪裡?她想。她在街上溜達著。她是被推出她的(他的)公寓門外的,之前有兩分鐘的監視緩刑期,讓她拿走她的手袋。什麼衣服都不能帶走,他們說,不過她可以拿幾件內衣,還有她的化妝包。這些被律師僱傭的混蛋們不知道,那裡面放著一個銀勺,還有十二枚鑽戒。那些鑽戒她是死也不會去當掉的。除此之外就只有一張剛剛被登出的信用卡和七塊多錢。那種孤獨就像十二歲的孩子眼睜睜地看著海浪把自己的沙堡沖毀。她那些要好的朋友都不願得罪里奧醫生,不那麼要好的則對她的遭遇幸災樂禍。因此她走到馬尼拉那裡,說服她讓自己住下來。就住幾天。不給錢的。這是個冒險甚至莽撞的要求,因為馬尼拉並不像某些偽君子說的那樣,是開妓院的。她只是出租房子給有需要的女人。那些孤苦伶仃的、被人拋棄的、路過的女人。至於她們一直有固定的客人,或者一待就是好多年,那就不是馬尼拉能管得了的了。

一九四七年的時候,孤苦伶仃、被人拋棄、路過這些條件克里斯廷都具備。公共汽車司機指給她第二街187號,說:“在玻璃廠旁邊,一個粉紅色的門。”也許是誤解了她,也許是太瞭解她。她問他知不知道哪裡出租房子,他就給了她馬尼拉的地址。儘管她的白手套、小無邊帽、素淨的珍珠還有彼得·潘式的小圓領和馬尼拉那兒的女人的打扮很不同,她的絕望卻和她們一樣。她下計程車時是早上九點半。房子看起來很理想。安靜。整潔。馬尼拉看著四個箱子,笑著說:“進來吧。”她說了房租的數額,房子裡的規矩,還有對訪客的政策。到了吃午飯的時候,克里斯廷才明白訪客指的是嫖客。

她很驚訝自己居然如此淡定。她本來的計劃是找份秘書的工作,如果能找到工廠裡的工作(戰後工資比較高的那種)就更好了。剛剛開完遲來很久的十六歲生日派對,也剛剛從楓林谷畢業,就到了一個她母親會稱作“臭妓院”的地方(比如“他想把這地方變成個臭妓院嗎……”),克里斯廷大笑起來。有點緊張。這是凌霄的領域,她想。她回憶起海灘上那個臉上有疤的女人。姑娘們從餐廳晃悠悠地走到客廳,克里斯廷正坐在那裡。她們打量著她的衣服,互相說著話,卻沒有和她交談。她想起了第一次走進楓林谷時那些冷漠而細緻的觀察,試探的、暗含敵意的問題。後來馬尼拉的幾個姑娘開始跟她說話——“你哪兒來的?帽子挺好看。鞋子也不錯。哪兒弄的?頭髮很漂亮嘛。”——於是就更像了。年輕的幾個談論著外貌和她們的男朋友。年長的幾個冷嘲熱諷地評論著。就像在楓林谷一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女舍監掌控整個舞臺。她什麼都沒有逃掉。楓林谷,柯西酒店,馬尼拉的妓院——三個地方都在性的焦慮與怨恨之中漂浮。三個地方都由金錢決定地位。三個地方也都圍著男人迫切的慾望旋轉。克里斯廷第二次逃跑源自家中日益增長的危險,再加上自己獲得隱私和獨立的夢。她想自己制定規則,自己選擇朋友,自己掙錢也自己管錢。同樣因為這些,她也相信她根本不會待在馬尼拉那裡。但是她從不知道,像她這樣生活在四十年代的黑人女孩,受的教育都是關於如何做一個合格妻子的,所以厄爾尼·侯德當晚就輕而易舉地領走了她。別了,獨立。別了,隱私。他把她帶進了最沒有隱私、規矩最多、選擇最少的地方——世界上最大的男性群體。

上等兵厄內斯特·侯德本來是想到馬尼拉這兒找點樂子的,結果看見一個穿著海藍色裙裝、戴著珍珠的漂亮姑娘坐在沙發上看《生活》雜誌。克里斯廷答應他一起吃晚飯。吃甜點的時候,他們就計劃好了未來。心願如此急切,彷彿這就是命運。他們的戀情有過快樂的時光,他們的婚姻則是一場鬧劇。

克里斯廷停了車,翻下遮陽板上的鏡子,看看自己的樣子是不是還說得過去。之前她並不習慣這樣,這是從第一次去格溫多琳·伊斯特辦公室時的一場偶遇之後開始的。她正要走進大門,忽然感覺有人拍了下她的肩膀。一個戴著棒球帽、穿著運動服的女人朝她笑著。

“你是克里斯廷·柯西吧?”

“對。”

“我就知道你是。我以前是在柯西酒店上班的。很久很久以前了。”

“哦,是麼?”

“我記得你。海灘第一美腿。天哪,你以前那麼好看。你的面板,還有漂亮的頭髮。不過你那雙眼睛一點都沒變。上帝啊,你那時候真性感。你不介意我這麼說吧?”

“當然不介意了,”克里斯廷說,“醜女人總是對美瞭若指掌。不這樣沒辦法。”

她沒有回頭看那個女人是笑了還是吐了唾沫。不過之後每次去見律師,她都忍不住先照照鏡子。“漂亮的頭髮”需要剪了,還需要做個髮型,什麼髮型都可以。面板還沒什麼皺紋,不過“那雙眼睛”——只看周遭,從不看內心——簡直就像是另一個人的。

格溫多琳·伊斯特很不高興。辦公室是要根據預約來安排會面時間的。克里斯廷的到來就像是非法入侵。

“我們一定要採取行動,”克里斯廷說,邊說邊把椅子拉近桌子,“發生了一些新情況。”

“您說什麼?” 格溫多琳問。

“遺囑的事。一定要阻止她。”

格溫多琳心想,就為了那些遙遙無期的律師費而迎合這個難纏的客戶實在不值得。“聽著,克里斯廷。我很支援你,你知道的,你也會獲得法官的支援。但您現在就住在那裡,不用付房租也不用付生活費。事實上可以說柯西太太在照顧你,而她本沒有這個義務。從某種程度上來看,你已經在享受得到這個房子的好處了。說不定現在還更好一點。”

“你說什麼?只要她想,她隨便哪天都可以把我趕到大街上。”

“我知道,”格溫多琳答道,“不過她二十年了都沒這麼做。你覺得呢?”

“我覺得那是因為我在給她當奴隸。”

“好啦,克里斯廷,” 格溫多琳皺起眉頭,“你又沒有住養老院,也沒有靠福利生活……”

“福利?福利!”克里斯廷先是輕輕說,接著叫了起來,“你想,如果她死了,房子是誰的?”

“要看她願意給誰了。”

“給她弟弟啊,侄子啊,表妹啊,或者哪個醫院什麼的,對吧?”

“誰都可能。”

“不一定會給我吧?”

“只要她願意。”

“那把她殺了也沒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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