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在酒店工作最舒服的時候,就是在我給四樓的侍應打下手那天。我們在一間小餐具間幹活兒,那裡靠升降機與備餐間聯絡。待過了地下室,這裡真是讓人神清氣爽,主要工作也就是擦拭銀器和玻璃餐具,倒還像是人乾的活兒。侍應瓦倫蒂是個不錯的小夥子,我們倆獨處時,他幾乎平起平坐地待我,儘管如果有人在場,他得對我惡語相向,因為侍應不能給洗碗工什麼好臉色。要是哪天他賺得多了,還會給我五法郎的小費。瓦倫蒂儀表堂堂,今年二十四歲,但是看上去就像十八歲,他跟大多數侍應一樣,儀態得體大方,深諳穿衣之道。他身著黑色燕尾服,打著白色領帶,青春鮮活的面龐配上光澤亮麗的褐色頭髮,看上去就像個伊頓公學[1]的學生。不過從十二歲起他就自己掙錢養活自己了,從貧民窟裡一路打拼到了今天。他的經歷曲折而豐富,先是沒有護照偷渡過義大利邊境,在北方的林蔭大道上推著獨輪車賣板栗,又因為在倫敦打黑工坐了五十天大牢,到酒店之後有個老富婆看上了他,送了他一枚鑽戒,之後又指控他偷竊。空閒的時候我們會坐在升降機井邊抽菸,我很喜歡跟他閒聊。

打掃餐廳的日子就是我的噩夢。我不用洗盤子,那是廚房的人乾的活,我只需要負責盤子之外的餐具、銀器、餐刀和玻璃餐具。儘管如此,一干就是十三個小時,算下來我一天要用三四十塊洗碗布。法國舊時的洗碗方法只會讓清洗餐具的工作量翻番。餐具架是什麼?沒聽說過。肥皂片也沒有,只有黏糊糊的軟肥皂,在巴黎的硬質水裡還打不出泡沫。我幹活的地方是個骯髒擁擠的小屋,既是餐具間又是後廚房,直接連著餐廳。除了洗洗刷刷的工作之外,我還得給侍應送飯,伺候他們吃飯。大多數的侍應都傲慢無禮,讓人難以容忍,不止一次,我得靠拳頭才能讓他們對我客氣一點。通常做這活兒的是另一個女人,這幫傢伙讓她的生活痛苦不堪。

有時候四處打量這間骯髒狹小的後廚房還挺有意思,想想看,餐廳跟我們中間就隔了一道雙扇門而已。門的那邊坐著顧客,一切光鮮亮麗—一塵不染的桌布,一盆盆的鮮花,鏡子,鍍金的簷口,畫上去的小天使;而門的這邊,距離僅僅幾步之遙,我們這裡髒得令人作嘔,因為這間後廚確實髒得令人作嘔。我們忙起來得到晚上才有空掃地,地上都是肥皂水,混合著萵苣葉、碎紙片和被踩爛的食物。幾個侍應脫了外衣,露出流汗的腋窩,他們坐在桌邊攪拌沙拉,把大拇指插進奶油罐子裡。房間裡瀰漫著一股食物和汗水交雜在一起的味道。櫥櫃裡的餐具後面,隨處可見侍應們偷來的食品,也都髒兮兮的。後廚房只有兩個水槽,沒有洗手盆,所以經常能看到侍應在清洗餐具的水槽裡洗臉,不過反正顧客看不見。餐廳門外有一張椰殼墊子和一面鏡子,侍應通常會在那裡精心打扮一番,好以乾淨整潔的形象出去示人。

侍應走進餐廳的畫面很有啟示意義。穿過門的一剎那,他身上的一切便忽然起了變化。肩膀一下子就挺起來了,什麼灰塵啊不耐煩啊火氣啊一下子就煙消雲散了。他從地毯上輕輕走過,帶著牧師一般肅穆的神色。我記得我們的副侍應領班,一個暴躁易怒的義大利人,他在餐廳門前停下大罵一個學徒,因為他打碎了一瓶酒。他高舉拳頭上下揮舞,不停大聲嚷嚷(幸好門還有點隔音功能)。

“氣死我了——你管自己叫侍應嗎,小混蛋?去你媽的侍應!你連給你媽待的窯子擦地板都不配!下三濫!”

後來他找不出話說了,就轉身走到門口,開門時最後罵了一句,就像《湯姆·瓊斯》裡面的威斯特恩鄉紳[2]一樣。

然後他走進餐廳,端著餐盤輕盈地走過大堂,優雅得像只天鵝。不出十秒鐘,就看見他恭恭敬敬地對著一位顧客鞠躬。看著他那樣訓練有素的侍應在那裡鞠躬賠笑,你不禁會想到,被這麼一位貴族服侍,顧客會不會心生愧意。

洗碗的活兒從頭到腳都讓人生厭,不是說有多難做,而是乏味愚蠢到難以用語言形容的地步。一想到有人要成年累月都幹這份工作,我就覺得不寒而慄。我頂替的那位女工六十歲上下,每天要在水槽前站十三個小時,一週站六天,全年如此。另外,她還被侍應欺負得很厲害。她跟大家說她曾經是名演員,而實際上,我猜其實就是妓女而已。大多數的妓女最終都會淪為女傭。雖然她都到了這把年紀,生活落魄成這樣,她還是帶著淡金色的假髮,塗著濃重的眼影,把臉畫得像個二十歲的姑娘,看起來很奇怪。所以很顯然,即便一週工作七八十個小時,人還是能剩下一些活力。

注 釋

[1]伊頓公學(Eton College):著名英國貴族中學,僅招收13~18歲的男生。(譯註)

[2]《湯姆·瓊斯》(Tom Jones):英國作家亨利·菲爾丁(Henry Fielding)著,威斯特恩鄉紳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性格粗暴專橫,思想保守頑固。(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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