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結果我並沒有毀約,因為直到六個星期之後,讓·克塔爾餐廳才顯示出一點點要開業的跡象。這期間我在X酒店找了份工作,每週工作六天,四天在備餐間幹活兒,一天給四樓的侍應打下手,一天頂替餐廳清潔女工。幸運的是週日不用上班,但要遇上有人生病,我就得替班。每天工作十一個小時,從早上七點到下午兩點,再從下午五點到晚上九點,不過打掃餐廳那天要幹十四個小時。儘管如此,按照一般巴黎洗碗工的標準來看,這已經短得出奇了。這樣的生活中唯一令人不好過的,就是迷宮般的地下室,裡面又悶又熱,讓人透不過氣來。除去這點,這間酒店規模很龐大,管理得當,是個舒適愜意的地方。

我工作的備餐間是個陰暗的地下室,二十英尺長,七英尺寬,八英尺高,塞滿了咖啡壺和麵包刀一類的東西,擠得挪不動步,幾乎走一步就會撞到什麼東西。照明的是一個昏黃的電燈泡,另外還有四五盞煤氣燈,發著刺眼的紅光。屋裡還有個溫度計,刻度從來都沒落到過華氏一百一十度以下,有時還能竄到一百三十度。地下室一端有五部送貨用的升降機,另一端是儲存牛奶黃油的冰櫃。一走進冰櫃,才邁出一步,溫度就好像降了一百度,那總能讓我想起格陵蘭島冰山的讚美詩和印度的珊瑚海岸。在備餐間裡工作的除了我和鮑里斯之外,還有兩個人。一個叫馬里奧,是個大塊頭的義大利人,很容易激動,看著像個警察,動作卻像在演歌劇;我們管另一個叫“馬紮伊爾人”,他的毛髮濃密,像個未開化的動物。我覺得他來自特蘭西瓦尼亞,或者別的什麼更遠的地方。除了馬紮伊爾人,我們幾個都是大個子,忙起來的時候總要撞到一起。

備餐間裡忙起來是一陣一陣的。我們倒是從來都不閒著,不過要真忙起來,一次也就兩個小時,我們把每次的工作高峰期叫做“一輪轟炸”。第一輪“轟炸”是在早上八點,那是樓上的客人們起床叫早餐的時間。八點一到,各種碰撞聲、喊叫聲瞬間充斥整個地下室,四面的鈴鐺響個不停,繫著藍圍裙的人在過道里橫衝直撞,送貨的升降機也總是“哐當”一聲落下,一樓到五樓的侍應都衝著升降機井用義大利語朝下咒罵。我現在已記不清所有要做的事情了,但是應該包括沏茶、煮咖啡、衝熱巧克力飲料、從廚房端飯菜、去地下室取葡萄酒、從餐廳拿水果之類的東西、切面包片、烤土司、抹黃油、塗果醬、開牛奶瓶、數方糖塊、煮蛋、熬粥、碎冰、磨咖啡等——所有這一切,都要為一百至兩百位客人準備。廚房有三十碼遠,餐廳則有六七十碼遠。透過升降機運送的所有物品都有清單憑證,這些憑證必須小心保管,要是丟塊方糖都會惹大麻煩。除此之外,我們還要為酒店員工提供麵包和咖啡,給樓上的侍應送飯。總的來說,這可不是什麼簡單的差事。

我曾算過,我們一天裡連走帶跑加起來大約有十五英里,而比起體力消耗,腦力消耗造成的壓力更大。乍一看,這種愚蠢的體力活再簡單不過,但想做得手腳麻利卻極為困難。我們不得不同時做好幾件事,有點像掐著鐘點理牌。比如說,你正在烤吐司的時候,突然“砰”的一聲,升降機降下來了,要你準備茶、麵包卷和三種不同的果醬,就在這時又是“砰”的一聲,另一個升降機下來了,點了炒蛋、咖啡和葡萄柚。於是你衝去廚房拿雞蛋,再折到餐廳拿水果,趕在吐司烤糊之前跑回備餐間,還不能忘了沏茶衝咖啡,這還不算後面排隊等著的一大堆事情。與此同時,總有幾個侍應喜歡跟在屁股後面找你麻煩,問你怎麼丟了一瓶蘇打水,你還得跟他們理論。這活兒可沒有別人想得那麼簡單。馬里奧說,在備餐間幹活兒要讓人信得過,得花一年時間。這話真是一點沒錯。

八點到十點半的這段時間裡,我們都處在一種極度亢奮之中,有時忙得好像這輩子只剩五分鐘了似的。有時如果沒有訂餐,一切又忽然歸於平靜,我們就掃掃地上的垃圾,撒上點乾淨的鋸末,用陶罐大口喝酒,喝咖啡,喝水,喝什麼都行,只要是液體。我們經常打碎大冰塊,幹活的時候含在嘴裡。煤氣燈周圍的熱氣蒸得人直犯惡心。我們一杯接一杯地喝水,不出幾個小時,就連圍裙都被汗水打溼了。有時候工作量大得讓人絕望,我們死活都趕不上,有些客人在出門前都沒能吃上早飯,不過馬里奧總能帶我們渡過難關。他在這一行幹了十四年,看家本領就是同時做好幾件事,來回切換間一秒鐘都不會浪費。馬紮伊爾人蠢得不行,我是個新手,鮑里斯又喜歡偷懶,至於他偷懶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他腿瘸,另一方面是他覺得自己之前是侍應,對在備餐間工作感到恥辱。不過馬里奧是真厲害,他可以右手伸到屋子一頭灌咖啡壺,左手夠到屋子另一頭煮蛋,同時看著爐子上烤的吐司,嘴裡大聲嚷嚷著指揮馬紮伊爾人,中間的小空檔還能哼哼《弄臣》[1]裡的小調,真是一絕。老闆很識貨,付給他每月一千法郎的報酬,我們幾個只有五百。

早餐時段的混亂十點半就平息下來了。之後我們擦桌子掃地,擦亮銅器,早上活兒不多的時候,還能輪流溜到盥洗室抽根菸。雖說這是我們的休閒時間,其實也沒那麼休閒,因為我們的午餐時間只有十分鐘,而且沒有一次能消消停停地吃完。客人們的午餐時間是十二點到兩點,這跟早餐時段一樣混亂。我們的工作主要是從廚房往外端飯菜,這也意味著不停挨廚子的謾罵。到了這會兒,他們已經在爐子跟前流了四五個小時的汗,脾氣早跟著一路見長。

兩點一到,我們忽然就自由了。脫下圍裙丟到一邊,換上自己的外套,匆匆跑出門,有錢的話就一頭扎進最近的小酒館。乍一從火燒火燎的地下室來到街上,感覺有點奇怪。外面的空氣乾淨寒冷,令人目眩,就像北極區的夏天。聞慣了汗水和食物的惡臭,汽油味真是香甜無比!有時候在小酒館裡能遇到認識的廚子和侍應,他們都很客氣,還請我們喝酒。在酒店裡我們是他們的奴隸,但酒店的規矩是工作之外人人平等,所以那些罵人的話不能作數。

五點差一刻的時候我們回到酒店。六點半之前都不會有什麼事情,這段時間我們就擦擦銀器,洗洗咖啡壺,做些雜七雜八的零活。隨後,一天中最混亂的時刻開始了,這就是晚餐時段。我真希望變成左拉[2],一會兒就行,只為好好形容一下晚餐時段。重點在於,有一兩百人同時就餐,一餐有五六道菜,菜式各不相同,五六十個人得煮菜、上菜,之後還要清理剩菜、收拾餐桌,但凡是在餐飲行業幹過的人都知道這意味著什麼。而每到此時,工作量翻倍,員工精疲力竭,不少還醉醺醺。我可以洋洋灑灑地大寫一番來描述當時的場景,但還是沒辦法讓人身臨其境。在狹窄過道里橫衝直撞,大吵大嚷,費盡力氣拖板條箱、端托盤和運冰塊,騰騰的熱氣,陰暗的光線,氣急敗壞地爭吵可卻根本沒時間爭出結果,難以一一細述。第一次踏進地下室的人會以為自己掉進了瘋子堆。而到了後來,等我明白了酒店的運作方式,才發現這混亂之中其實井然有序。

一過八點半,所有工作便戛然而止。九點才能下班,但我們經常直接四肢攤開躺在地上,好好歇歇腿腳,甚至都懶得走幾步到冰櫃裡拿點喝的。有時候人事經理會帶啤酒過來,因為辛苦忙活一天後,酒店會請我們喝酒。給我們的食物只能勉強下嚥,但老闆對喝的很大方,他准許我們每人一天喝兩升酒,因為他知道如果洗碗工一天喝不到兩升酒,就要偷三升。我們還會喝客人喝剩的酒,結果導致我們經常喝得太多,這倒也是好事,因為帶點酒勁幹活似乎更利索。

一週裡有四天都是這麼過的,除了週日外還要工作兩天,一天好一些,一天糟一些。這樣工作一週下來,我感覺需要個假日。那是週六晚上,因此小酒館裡的每個人都忙著喝個不停,因為第二天不用幹活,我也準備加入其中。到了凌晨兩點,我們全部喝得酩酊大醉,回房睡覺,打算一覺睡到大中午。五點半的時候我突然被叫醒,床邊站著個守夜人,是酒店打發來的。他扯著我的衣服使勁晃我。

“快起來!”他說,“你怎麼醉成這幅德行,嗯?好吧先不說這個,今天酒店那邊人手不夠,你得去幫忙。”

“為什麼我要上班?”我提出抗議,“今天該我休息。”

“哪兒有什麼休息!有活兒要你做呢,快起來!”

我起了床出門去,感覺背都要斷了,腦袋裡都是熱煤灰,我覺得肯定撐不了一天。不過,在地下室裡才待了一個小時,我就發現其實自己好得很。在熱氣騰騰的地下室裡就像是在蒸土耳其桑拿,不管喝了多少酒都能從汗裡蒸出來。洗碗工都知道這點,還都指望它呢。洗碗工可以大口喝酒,而酒精在開始傷害身體之前就會連同汗水一起被排出體外,這種本事便是對他們生活的一種補償。

注 釋

[1]《弄臣》(Rigoletto):G·威爾第創作的義大利歌劇。(譯註)

[2]左拉(Émile François Zola):19世紀法國現實主義批判作家,自然主義文學的代表作家,代表作有《萌芽》、《娜娜》等。(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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