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二天早上,我們又去找帕迪的朋友,他叫博佐,是個街頭畫家,就是那種在人行道上畫畫的。帕迪可沒有地址的概念,但他依稀記得在蘭貝斯區[1]可能找得到博佐,結果我們在河堤一帶遇見了他。那兒離滑鐵盧大橋不遠,當時他正拿著盒粉筆跪在人行道上,照著一本廉價筆記本臨摹溫斯頓·丘吉爾的速寫,畫得還挺像。博佐身材矮小,面板黝黑,鷹鉤鼻,留著一頭長長的捲髮。他的右腿嚴重變形,腳極度扭曲,腳後跟向前翻,樣子相當可怕。從外表來看,他很像猶太人,但他堅決否認這一點。他說他的鷹鉤鼻是“羅馬式”的,還頗以長得神似某位羅馬大帝為榮,我猜他指的是維斯帕先[2]。

博佐說話的方式很奇怪,有倫敦土腔,但是思路清晰,富於表現力,看樣子他讀過不少書,卻又懶得去修正自己的語法。我和帕迪在河堤待著聊了會兒天,博佐給我們介紹了一下街頭畫畫這個行當。我在這裡重複的基本上是他的原話。

“我是公認的專業畫家。我可不像其他人那樣,用寫黑板的粉筆畫畫,我用的是畫家才會用的顏料。這顏料價格真他媽的不便宜,尤其是紅色。白天要是畫得久一點,我得花掉五先令的顏料費,最少也不會低於兩先令[3]。我擅長畫漫畫,你知道的,就是那種政治、板球什麼的,看這兒。”他給我看他的筆記本,“這些肖像全是我從報紙上臨摹下來的,這些傢伙都是搞政治的。我每天畫的漫畫都不一樣,比如:討論預算案的時候,我畫了幅丘吉爾使勁推大象的畫,大象上寫著‘債務’,我在下面寫上:‘他推的過去嗎?’懂了嗎?畫任何一個黨派都可以,但絕對不能畫擁護共產主義的,因為警察不允許。有一次,我畫了幅漫畫,一條名叫‘資本’的蟒蛇正在吞食一隻名為‘工人’的兔子。警察過來看到了,說:‘你給我擦掉,放機靈點兒。’我不得不把它擦。警察有權說你遊手好閒並把你抓走,跟他們頂嘴可沒好結果。”

我問博佐在街上畫畫能掙多少,他說:

“每年這個時候,不下雨的話,週五到週日我能掙個三英鎊左右,你知道的,大家週五發工資。下雨天我沒法幹活,雨水會把顏料沖走。一年到頭,我平均每週能掙個一英鎊,因為冬天幹不了什麼活。有幾次碰上划船比賽和足總盃決賽,我還掙到過四英鎊。但要知道,你得從他們身上擠出錢來。如果你只是乾坐著看他們,連一先令都別想得到。給個半便士很正常,如果不跟他們搭訕,連半便士都沒有。一旦搭上了話,不給你點錢,他們自個兒都會覺得不好意思。最好的辦法是不斷變著花樣畫,因為他們見你在畫畫,就會停下來看,但問題是,你拿出帽子一轉身,這些傢伙就四處散開了。幹這一行確實需要個幫手,你畫著畫,把一群人吸引過來,你的幫手就不經意走到他們身後。他們不知道他是來幫忙的,然後他突然扯下帽子,他們就受到兩面夾擊了。從真正的闊佬那兒,你永遠都別想得到一個子兒,那些穿得邋里邋遢的傢伙反而給得最多,還有就是外國人。我甚至從日本佬、黑鬼這種人身上得到過六便士,他們可不像英國人那樣他媽的小氣。還有件事,記得把你的錢收好,帽子裡留一個便士就行,要是看見你已經有了一兩個先令,他們就不會再給你錢了。”

博佐特別看不起河堤一帶的其他街頭畫家,稱他們為“蹩腳貨”。那時沿著河堤,幾乎每隔二十五碼[4]就有位街頭畫家--每個畫家公認的地盤至少是二十五碼。博佐輕蔑地指著五十碼開外的一個白鬍子老頭。

“你看到那個老傻瓜了嗎?十年來,他每天畫同一幅畫。他給畫取名為《忠實的朋友》,畫的是一條狗正把一個孩子從水裡救出來。這個老蠢貨畫得比十歲小孩好不了多少,他是畫出經驗來了,但畫來畫去只有一幅,就跟拼圖玩多了順手一樣。這兒有很多這種傢伙,有時他們還跑來剽竊我的創意,不過我是無所謂,這幫傻帽他媽的自己什麼也想不出,所以我總是遙遙領先。漫畫的精髓就在於與時俱進。有一次,有個小孩的頭卡在切爾西橋的欄杆裡了,我呢,聽說後就在街邊畫出了這幅場景。畫完後,他們還沒把那孩子的頭弄出來。我動作很快的。”

看起來,博佐還挺有意思,我很想多瞭解他一下。那天晚上,我去河堤一帶找他,他在河的南面給我和帕迪找了個住處。他把人行道上的畫沖洗乾淨,然後開始計算當天的收入,大約有十六先令,他說賺了十二三先令。我們向蘭貝斯區走去,博佐一瘸一跪慢慢走著,步伐很奇怪,跟螃蟹似的,身體往一側傾斜,後面拖著那隻殘廢的腳。他一手各拄一根柺杖,肩上掛著顏料箱。過橋的時候,他在一個角落處停下來休息。有一兩分鐘他一言不發,我詫異地發現他正在看星星。他碰了碰我的胳膊,用柺杖指著天空。

“喂,你看得到畢宿五[5]嗎?你看那顏色,真像只大紅橙!”

從他的談吐來看,他應該是畫廊的美術評論家才對。我感到很吃驚。我得承認我壓根兒就不知道哪顆是畢宿五,真的,我甚至從沒注意過星星的顏色有什麼不同。博佐開始給我灌輸一些天文學基礎知識,指給我看一些主要星座。他似乎很在意我對此一無所知。我驚訝地對他說:

“你好像很瞭解星星嘛。”

“不算太瞭解,但多少知道一點。皇家天文家學會給我寫過兩封信,感謝我寫了有關流星的文章。我時不時會在晚上出去看星星,星星是免費的演出,用眼睛看著就行,不用花錢。”

“好主意!我怎麼從來都沒想到過呢。”

“其實,你應該有某樣興趣愛好。一個人到處流浪,並不一定非要只想著一杯茶和兩片面包。”

“但過著這種日子,要對某些事情感興趣,比如星星什麼的,豈不是很難?”

“你是說在街上畫畫?那可未必。要是你肯花點心思,培養一種興趣愛好不會把你變成一隻該死的兔子。”

“可大多數人就跟我說的一樣。”

“當然,看看帕迪就知道,一個老乞丐,就知道喝茶,只配討些殘羹剩飯吃。他們多數都是這樣捱日子,我瞧不起他們。但人不是非得那樣,你只要有知識,就算下半輩子流浪也沒關係。”

“不過,我發現恰恰相反。”我說,“我覺得,你要是把一個人的錢拿走了,他就什麼都幹不成了。”

“不,不一定。你只要下定決心,過什麼樣的生活都是一樣的,不論貧窮還是富裕。你仍可以保留你的知識,堅持自己的想法,只要對自己說:‘我在這兒是自由的,這樣你就會過得不錯。’”說“這兒”的時候他拍了拍自己的額頭。

博佐就這個問題又談了一會兒,我聽得很專心。看來他是個很不一般的街頭畫家,而且我也是第一次見人堅持覺得沒錢沒什麼大不了。接下來的幾天裡,我對他有了更深入的瞭解,因為下了好幾天雨,他沒法工作。他給我講了他的人生遭遇,真可謂驚心動魄。

他的父親曾是個書商,不過後來破產了,他十八歲就開始工作,當過油漆工,打仗時在法國和印度服了三年役。戰爭結束後,他在巴黎找了份油漆工的活兒,在那兒呆了幾年。和英國比起來,法國更適合他(他鄙視英國),他在巴黎混得不錯,掙了錢,還和一個法國姑娘訂了婚。不料有一天,這姑娘被公共汽車壓死了。博佐整整一週都喝得爛醉如泥,然後又去工作,身體虛弱得很。當天早上,他在刷漆時從離地面四十英尺的腳手架上摔了下來,他的右腳摔成了肉醬。不知為什麼,他僅得到了六十英鎊的補償。於是他回到了英國,把錢都花在了找工作上。他在米德爾塞克斯街的市場上賣過書,還試過託著盤子賣玩具,最後決定要當街頭畫家。至此以後,他過得很拮据,整個冬天有一頓沒一頓地過著,常常睡在收容所或河堤一帶。

我認識他時,他除了身上穿的幾件衣服、一些畫具和幾本書之外一無所有。衣服就是乞丐通常會穿的那種破布,但他穿了襯衣,打了領帶,為此他很是得意。襯衣他已經穿了一年多了,領頭經常鬆鬆垮垮挺不起來。博佐總是拿襯衣下襬處的布料來補,弄得那件襯衣幾乎已經沒有了下襬。他那條壞腿的情況越來越糟,很有可能需要截肢,他的膝蓋因為跪在石頭地上畫畫的緣故,老繭有鞋底那麼厚。顯然,對他而言,除了做乞丐,在濟貧院終老外,沒有別的出路。

儘管如此,他既不害怕,也不後悔,不以此為恥,也不自怨自艾。他早已接受這樣的命運,併為自己總結了一套哲學。他說,做乞丐不是他的錯,他既不在乎,也不想因此煩惱。他與社會為敵,只要逮著個好機會,他就會搞點破壞。他拒絕節儉。夏天他把錢花得精光,因為不好女色,他把賺來的錢都花在喝酒上。如果到了冬天,他身無分文,那麼社會肯定會照顧他。他有備而來,準備儘自己所能榨乾慈善機構,當然,前提是不用說謝謝。然而,他拒絕接受教會慈善機構的幫助,因為他說為了得到小麵包而唱聖歌,感覺如鯁在喉。他還把其他很多事和尊嚴搭上邊,比如,他吹噓說哪怕再怎麼飢餓,也絕不撿一個菸頭。他認為自己比普通乞丐高上一等,他說那些人都是可憐的傢伙,連拒絕低聲下氣的底氣都沒有。

他的法語說得馬馬虎虎,讀過幾本左拉的小說、莎士比亞所有的戲劇、《格列佛遊記》和不少隨筆。描述自己的經歷時,他能說得讓人難以忘懷,比如,說到葬禮時,他對我說:

“你見過焚燒屍體嗎?我見過,那是在印度。他們把一個老傢伙放在火上,接下來的一幕把我嚇得魂飛魄散,因為他的腳開始亂踢。其實這是由於肌肉受熱而產生收縮反應,可我還是嚇了一大跳。隨後有那麼一會兒,他像正在煤炭上煎烤的醃魚那樣扭動起來,然後他的肚子鼓了起來,砰地一聲,爆裂開來,你在五十碼以外都能聽見那聲響。我以後再也不敢看火葬了。”

又比如,說到他那次的事故:

“醫生對我說:‘夥計,你是一隻腳先著的地,真他媽幸運。’他說,‘如果你雙腳同時落地,全身就會他媽跟手風琴一樣壓在一塊兒,大腿骨會從耳朵裡戳出來!’”

顯然,這不是醫生的原話,而是博佐自己的。他在遣詞造句方面很有天賦。他做到了保持頭腦清晰、思維活躍,因此什麼都不能讓他向貧窮低頭。或許他衣衫襤褸,挨凍捱餓,但只要他還能閱讀,還會思考,會觀察天上的星星,就如他自己所說的,他在思想上是自由的。

他是個滿腹怨氣的無神論者(這類人與其說是不相信上帝,不如說是厭惡上帝),而且還幸災樂禍地認為人類永遠不會進步。他說,有時睡在河堤一帶仰望火星或是木星,想到那裡的河堤上或許也有人躺著,會感到很欣慰。對此他有套很奇怪的理論。他說地球上生活艱苦,是因為這個星球的生存條件不好。火星上氣候寒冷,又缺水,資源肯定要比地球貧乏得多,生活條件也一定更加惡劣。在地球上,偷六便士只是會被關起來,在火星上,很有可能是把你活煮了。想到這些博佐就會很高興,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真是很特別。

注 釋

[1]蘭貝斯區:英國大倫敦內的自治市,位於泰晤士河南岸。(譯註)

[2]維斯帕先(9-79):羅馬的第九個皇帝,成功恢復後內戰時期的和平與穩定,建立弗拉維安王朝。(譯註)

[3]馬路畫家買來的顏料是粉狀的,與煉乳調和後,製成餅狀。

[4]碼:英制中測量長度的一種單位,1碼=0.9米。(譯註)

[5]畢宿五:金牛座主星,夜空中的亮星之一,意為“追隨者”。(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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