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在去埃德伯裡的路上,我告訴帕迪,我肯定能從一個朋友那兒弄到點錢,不如我們直接去倫敦,這樣就不用在收容所再呆一晚了。但帕迪最近沒去過埃德伯裡,出於流浪漢的本性,他不會浪費免費寄宿的機會。我們計劃第二天早上前往倫敦,我只剩下半便士,帕迪倒還有兩先令,這些錢夠我們一人有張床睡,還能喝上幾杯茶。

埃德伯裡的收容所和羅姆頓的沒什麼差別,但最糟糕的是進門時香菸全被收走了,還警告我們說,只要有人抽菸被抓住,就會被立刻趕出去。根據《流浪法》,流浪漢會因為在收容所吸菸而遭到起訴。事實上,幾乎可以因為任何事情起訴他們。不過,當地的執法機關一般都懶得這麼做,而是直接將違規者掃地出門。我們倆沒事可幹,收容所的房間舒服得很。我們兩人睡一間,“一個在上,一個在下”,也就是說,一個睡木板,另一個睡地上,上面鋪著草荐,毯子也夠蓋,儘管有點髒,但沒蟲子。吃的和羅姆頓一樣,只不過茶代替了可可。收容所所長會以半便士的價格賣給我們一大杯茶(這當然是違法的),這樣早上我們就能多喝點茶。我們每人還分到了一大塊麵包和乳酪,準備帶走當午飯吃。

我們抵達倫敦時,救世軍寄宿所還有八個小時才開門。說來也怪,我竟會對周遭的一切置若罔聞。我到過倫敦無數次了,但直到那天,我才注意到倫敦最大的缺陷——想找個坐的地方都得花錢。在巴黎,如果你沒錢,又找不到公共長椅的話,只管坐在馬路邊上好了。在倫敦,天知道坐在馬路邊上會有什麼後果,很有可能是被抓去蹲班房。到四點時,我們已站了五個小時,因為長時間踩在堅硬的石板上,腳脹得通紅。我們飢腸轆轆,因為剛離開收容所就把發的東西吃掉了,我的煙也抽完了,不過這對於帕迪來說是小事一樁,他揀菸頭抽。我們到兩家教堂去試試運氣,結果都沒開門。然後我們去了一家公共圖書館,但發現裡面沒有座位。抱著最後的希望,帕迪提議我們去羅頓之家[1]試試。按規定,七點前他們不會放我們進去,但可以偷偷溜進去。我們走到氣勢宏偉的大門前(羅頓之家確實氣勢非凡),故作輕鬆,努力裝得像是常住的房客。我們剛要大搖大擺往裡闖,一個在門口晃悠的尖臉男人攔住了我們,顯然他是這裡管事的。

“你們倆昨晚住在這裡嗎?”

“沒有。”

“那就給我快滾。”

我們只能退出去,在街角又站了兩小時。這滋味可不太好受,但我以後不會再用“街角閒人”的說法了,所以這也算是有所收穫吧。

六點時,我們去了救世軍寄宿所。我們要等到八點才能訂床位,而且也不確定到時有沒有空床,但有一個軍官——他叫我們“兄弟”——同意放我們進去,條件是我們得付兩杯茶的錢。寄宿所的大廳刷得很白,像個穀倉,空空蕩蕩,令人壓抑,而且沒有生火。兩百個穿戴還算整齊,看起來不太會惹是生非的人擠坐在長條木椅上。一兩個身著制服的軍官來回巡視。牆上掛著布思將軍[2]的畫像,還有禁止做飯、喝酒、吐痰、罵人、吵架和賭博的告示。為了舉個例子,我把其中一個告示逐字逐句抄了下來:

任何人被抓到賭博或玩牌,一律驅逐,絕不寬恕。

舉報賭博、玩牌且訊息屬實者有獎。

當值軍官要求全體住客協助保持住宿地遠離賭博這一罪大惡極的陋習。

“賭博或玩牌”,這個短語真有意思。

在我看來,救世軍寄宿所雖然乾淨,但遠比最差的寄宿所還乏味。這兒有些人給人種強烈的絕望感,他們外表體面,實則已經落魄得把襯衣也當掉了,卻仍在找坐辦公室的工作。為了保住顏面,住進還算乾淨的救世軍寄宿所是他們最後的掙扎。我旁邊的一張桌子坐著兩個外國人,衣衫襤褸,但卻難掩紳士風範。他們在玩口頭國際象棋,根本沒寫下棋步。其中一個是瞎子。我聽見他們說已經攢了很長時間錢,要買一副半克朗[3]的棋盤,卻始終沒買成。到處都是失業的小職員,他們面色蒼白、鬱鬱寡歡。這群人中,有個又高又瘦、臉色慘白的小夥兒,正激動地說著話。他手握拳頭,敲著桌子,誇張且亢奮地自吹自擂。當值的軍官走遠後,他突然開始咒罵起來,著實令人震驚:

“我跟你們說,哥們兒,明兒我就能得到那份工作。你們這些傢伙真他媽低聲下氣,我可不像你們,我能照顧好自己。看看那個□□的告示吧!‘上帝會保佑你!’該死的上帝還真沒少保佑我,我可不會再信□□的上帝。你們瞧著吧,哥們兒,我就快得到那份工作了。”等等之類的。

我看著他,被他說話時的瘋狂和激動所震驚,他似乎已經歇斯底里,又或許是喝多了。一小時後,我走進了一個和大廳分隔開來的小房間,那是給人讀書的地方,但裡面沒有書也沒有報紙,因此很少有住客去。開門時,我看見剛才說話的那個小夥兒一個人在裡面,正跪著祈禱。把門關上之前,我剛好看見他的臉,上面寫滿了痛苦。看到這一神情,我恍然大悟,他已經餓得不行了。

床鋪收費八便士,我和帕迪還剩下五便士,我們便把錢花在了“酒吧”裡,這裡的食物比較便宜,雖然不如一些公共寄宿所便宜。茶水好像是拿茶渣泡的,我猜是人們捐給救世軍的,不過他們一杯茶就要賣三個半便士,味道還很差。十點鐘的時候,一個軍官吹著哨子在大廳裡轉了一圈,大家很快都站了起來。

“這是幹嘛?”我嚇了一大跳,向帕迪問道。

“那說明你得去睡覺了,而且動作得利索一點。”

在軍官的命令下,全部兩百號人像綿羊一樣聽話,成群結隊地去睡覺了。

宿舍是個很大的閣樓,像間營房,裡面有六七十張床。床很乾淨,也還算舒服,就是很窄,而且床與床之間捱得太近,呼氣的時候直接就呼到旁邊那人臉上去了。房間裡睡了兩個軍官,以防止熄燈後有人抽菸或說話。我和帕迪幾乎一夜沒閤眼,因為不遠處有個神經有毛病的人,可能是患有彈震症[4],時不時就會喊一聲“皮普!”,聲音又大又刺耳,有點兒像汽車喇叭的聲音。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叫,但這樣註定是沒法睡覺的。別人都管這傢伙叫“皮普”,看來他是寄宿所的常客,每晚他都要把一二十個人弄醒。在這種集體管理的寄宿所,人們會因為各種原因睡不好,這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早上七點,又響起一聲哨子,軍官們巡視一圈,把沒有立即起床的人搖醒。從那以後,我在不少救世軍寄宿所住過,發現儘管不同的地方略有差異,但實行的都是這種半軍事化的管理方式。這種寄宿所便宜是便宜,但在我看來太像濟貧院了。其中有些寄宿所每週還要做一到兩次禮拜,強制要求所有住客參加,否則就得走人。事實上,救世軍習慣了以慈善團體自居,甚至連開寄宿所都帶上了慈善的意味。

十點鐘的時候,我去了B的辦公室,問他借一英鎊。他給了我兩英鎊,並讓我需要時再來。這樣一來,我和帕迪至少一週內不用為錢發愁了。我們白天在特拉法加廣場[5]遊蕩,去找帕迪的一個朋友,卻始終沒找著。晚上去斯特蘭德大街[6]附近一條小巷上的寄宿所住宿,那裡收費十一便士,可裡面黑乎乎的,而且氣味難聞,是個臭名昭著的同性戀出沒地。樓下昏暗的廚房裡,三個看上去有點曖昧的小夥子身著時髦的藍色套裝,分開坐在長椅上,其他住戶沒怎麼理睬他們。我猜他們是同性戀。他們看上去跟巴黎街頭的流氓痞子差不多,只是沒留絡腮鬍子。火爐前,一個穿著整齊的人正跟一個光著身子的人討價還價。他們是賣報紙的,穿著整齊的人正在向光著身子的人推銷他的衣服,他說:

“看吧,你還沒穿過那麼好的衣服吧。外套半克朗,褲子兩先令,靴子一個半先令,帽子和圍巾一先令,總共七先令。”

“你要得太多了!外套我給你一個半先令,褲子一先令,剩下的我給你兩先令。總共給你四個半先令。”

“要不一共五個半先令吧,夥計。”

“那也成,脫下來吧。我還得出城賣晚報呢。”

穿衣服的人把衣服脫了,三分鐘後,他們就換了個樣。原先光著身子的穿上了衣服,另一個脫了衣服,把一張《每日郵報》圍在腰間,像是穿著蘇格蘭短裙。

宿舍光線很差,裡面放了十五張床,顯得很狹窄。房間裡瀰漫著一股濃重的尿臊味,難聞得讓人一開始只敢小口呼吸,否則肺裡就會充滿這股刺鼻的氣味。我剛躺上床,一個男人從黑暗中出現,探身過來和我閒扯,雖然他說話醉醺醺的,但能聽出來他受過教育。

“你在公學呆過,是吧?(他聽到我跟帕迪說過一些事)在這裡可不太能見到從那種老學校出來的。我上過伊頓,你知道,二十多年過去了,一點沒變過。”他開始唱起了伊頓的划船歌,聲音顫抖,但不算難聽:

正是划船好時節,

又到收穫乾草時——

“閉上你□□的破鑼嗓!”幾個房客喊道。

“下三濫。”那個老伊頓生說,“真是俗不可耐。對你我來說,呆在這種地方是不是有點滑稽,嗯?你知道我的朋友跟我說什麼嗎?他們說:‘M,你□□沒救了。’一點沒錯,我就是沒救了。我落魄得很,不像這裡的人,他們想落魄還不一定落魄得了。我們這群倒黴蛋一塊兒上吊得了。我們的臉龐依舊洋溢著青春的氣息,你知道的。要來點酒嗎?”

他拿出一瓶櫻桃白蘭地,與此同時,他沒站穩,重重倒在我的腿上。正在脫衣服的帕迪一把把他拉起來。

“滾回你的床去,你個傻不拉嘰的老□□!”

老伊頓生搖搖晃晃走回自己床邊,衣服都沒脫就鑽進了被窩,連靴子也沒脫。夜裡有好幾次我聽見他在喃喃自語:“M,你沒救了。”好像這句話很討他喜歡。第二天早上,他和衣睡著,胳臂裡夾著那瓶酒。他五十多歲,面容還算乾淨,但略顯憔悴。奇怪的是,他穿得倒很時髦。他那雙考究的皮鞋從髒兮兮的床上伸出來,讓人看著覺得很彆扭。同時我也發現,他那瓶櫻桃白蘭地的價格相當於我兩個星期的住宿費,所以他可能並不是生活艱難。他經常光顧這樣的公共寄宿所,可能是為了找同性戀。

床與床之間的距離不足兩英尺。午夜的時候,我醒來發現睡我邊上的人正試圖從我的枕頭底下偷錢。他偷的時候還在裝睡,像老鼠一樣悄無聲息地把手伸到我的枕頭下面。第二天早上,我發現他是個駝背,手臂長得跟猿猴似的。我把錢險些被偷的事同帕迪講了,他笑著說:

“天吶!這你可得適應,這種寄宿所到處都是小偷。在有些宿舍裡,只有穿著衣服睡覺才是安全的。我曾見過他們把一個瘸子的假腿給偷走了。有一次我看見一個人--他有一百九十六磅重呢--帶著四英鎊十先令進來。他把錢藏在床墊下面,說:‘喏,想偷我的錢得先問問我的身子肯不肯。’但是他的錢還是被偷走了。第二天早上,他在地板上醒來。四個小偷一人提著床墊一角,輕輕鬆鬆就把他抬了起來。那人之後再也沒見著他那四英鎊十先令。”

注 釋

[1]羅頓之家:一種租給窮人住的房屋,其條件優於僅提供宿夜鋪位的寄宿所。(譯註)

[2]布思將軍:即威廉·布思(1829-1912),英國人,“救世軍”創始人,致力於為窮人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援助。(譯註)

[3]克朗:英國舊幣,1克朗=5先令=25便士。(譯註)

[4]彈震症:即戰爭精神病,一般發生在離開戰場計程車兵身上,他們因為戰爭的殘酷而產生極度恐懼和困惑。(譯註)

[5]特拉法加廣場:建於1805年,英國倫敦著名廣場,坐落在倫敦市中心。(譯註)

[6]斯特蘭德大街:英國倫敦中西部街,以其旅館和劇院著稱。(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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