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我想就流浪漢問題談談我的一些想法。想想流浪漢,還真是一種奇怪的產物,很值得思考思考。成千上萬的這類人,竟會像很多永世漂泊的猶太人一樣,遊蕩在英國各處,真是個奇怪的現象。不過,雖然這一現象明顯需要關注,但除非能排除一些偏見,否則思考無從談起。這種偏見根深蒂固,認為每個流浪漢本質上都是無賴。我們從小受的教育就是流浪漢都是無賴,因此在我們的心目中,形成了一種想象的或是典型的流浪漢形象——令人生厭、相當危險的一類人,寧可去死也不願去幹活和洗澡,除了乞討、喝酒、幹些偷雞摸狗的勾當,什麼都不想幹。這種流浪漢惡魔和雜誌故事中邪惡的中國佬一樣,都不足為信,但卻難以擺脫這一形象。光“流浪漢”這個詞本身就框住了這一形象,錯誤的觀念又掩蓋了有關流浪的真正問題。

看一個有關流浪的基本問題吧:到底為何會有流浪漢?這問題很有意思,但很少有人知道是什麼讓流浪漢選擇了流浪。而且,基於對流浪漢怪物的信念,什麼稀奇古怪的理由都出現了。例如有種說法是,流浪漢流浪是為了逃避幹活,乞討起來更方便,可以找機會犯罪,甚至——這種理由最不可能——因為他們喜歡流浪。我甚至在一本有關犯罪學的書上看到說,流浪是種返祖現象,是人類向遊牧時代的迴歸。然而同時,流浪最顯而易見的原因就擺在面前。流浪當然不是迴歸遊牧時代——還不如說旅行推銷員是種返祖現象。流浪漢流浪,並不是因為他喜歡,而是同汽車必須靠左行駛的原理一樣,因為正好有法律迫使他這麼做。一個窮困潦倒的人,如果得不到教區的幫助,只能求助於臨時收容所,但每個收容所只能留他一晚,他自然就得不停換地方。他之所以四處流浪,是因為根據現行法律,他不這麼做就會餓死。但人們從小就聽慣了流浪漢怪物的故事,所以他們寧可相信在流浪的背後,或多或少有點邪惡的動機。

事實上,有關流浪漢怪物的傳言很少經得起推敲。比如,流浪漢很危險是一個普遍存在的觀點,事實卻恰恰相反。危險的流浪漢極為少數,因為他們如果危險的話,就會被相應對待。一個臨時收容所通常一晚能接納一百個流浪漢,負責管他們的最多隻有三個人。三個手無寸鐵的人是不可能製得住一百個惡棍的。的確,如果你看見流浪漢是怎樣任由濟貧院事務官凌辱,就會發現他們是你能想象到的最聽話、最沒骨氣的一類人。再舉個例子,有個說法是,流浪漢全是酒鬼——這個觀點一看便知道有多麼荒唐。無疑,很多流浪漢一逮著機會就會喝酒,但事實上他們沒有這樣的機會。現在,一品脫啤酒在英國賣七便士,這玩意兒淡得跟水似的。想要喝醉,至少得花半克朗,但能隨意掏出半克朗來的人通常不是流浪漢。認為流浪漢都是厚顏無恥的社會寄生蟲(“一心要做乞丐”)並非完全沒有道理,但準確性只有百分之幾。人們會在傑克·倫敦[1]的書中讀到美國流浪漢的特性,他們故意為之、憤世嫉俗,但這種寄生性並不符合英國人的性格。英國人是個道德感很強的民族,貧窮會給他們帶來很強的負罪感。你很難想象普通的英國人會故意淪為寄生蟲,這種民族特性並不一定因為失業而改變。的確,如果在人們的印象中,流浪漢僅僅是個失業的英國人,迫於法律的壓力而到處流浪,那麼流浪漢怪物的說法就會消失殆盡。當然,我不是說大多數流浪漢都有高尚的人格,我只是說他們是普通人,如果說他們真的比別人壞,那這也是他們所過的生活造成的,而非因為他們比別人壞,所以他們選擇過那種生活。

可見,對流浪漢常有的“真他媽活該”的態度,跟用在殘疾人和病人身上一樣不公平。意識到這一點之後,人們就會設身處地地理解流浪漢的生活。那種生活極其無聊,極度沒有生趣。我描述過臨時收容所裡的情形——那是流浪漢的日常生活——但還有三大不幸值得強調。第一是飢餓,這幾乎是流浪漢的普遍命運。收容所大概本就沒想給他們發足夠的東西吃,想多吃一點就必須要乞討——也就是說,透過犯法獲得。結果,幾乎每個流浪漢都被害得營養不良;想要證據的話,只需看看在任何一間收容所外排隊的人即可。流浪漢生活的第二大不幸——乍一看沒有第一大不幸那麼嚴重,但的確排在第二位——即他完全無法和女性接觸。這一點需要詳述。

首先,流浪漢接觸不到女性,因為他們這個生活層次裡很少有女性。人們可能覺得窮人中的男女比例和別處一樣均衡,但事實並非如此。實際上,我們可以說,在某個社會層次之下,幾乎清一色全是男性。下面這組資料是倫敦郡議會在1931年2月13日的一次晚間人口普查得出的,顯示了貧困人口中的男女數量:

街頭露宿:男性60人,女性18人[2];

寄宿所及無照經營的公共寄宿站:男性1057人,女性137人;

聖馬丁大教堂的地下室:男性88人,女性12人;

倫敦郡議會下屬的臨時收容所及寄宿所:男性674人,女性15人。

從這些數字可以得出,在需要救濟的人群中,男女比例大致是十比一。原因可能是失業對於女性的影響要小於男性;而且任何一個有點姿色的女性,到了走投無路的時候都可以委身於某個男人。結果,對於一個流浪漢而言,他註定終生禁慾。原因當然不言自明,如果一個流浪漢在自身所處的階層找不到女人,那麼那些高於他的——哪怕只是高出一點點——都像是天上的月亮般遙不可及。其中緣由不值一提,但無疑女人從不,或者說很少會屈尊下嫁給比她窮得多的男人。因此,打從一個流浪漢踏上流浪之路開始,他就註定單身一輩子。他完全不可能娶妻、找情婦或是得到任何一種女人,除非他能弄到幾個先令(但這情況很少)去找妓女。

結果顯而易見:比如同性戀,還有偶爾出現的強姦案。但比這更糟糕的,是男人會覺得自己根本不適合結婚,從此愈加萎靡不振。毫不誇張地說,性衝動是種最基本的衝動,如果得不到滿足,就會像飢餓一樣摧殘人的意志。貧窮的惡果還不至於給人帶來極度的身心折磨,但無疑性飢餓會加劇這一折磨的過程。對於一個流浪漢而言,接觸不到所有的女性會使他自我貶低,覺得自己已經到了和殘疾人或瘋子為伍的境地。沒有哪種侮辱比這更傷男人的自尊了。

流浪生活的另一大不幸是強加給流浪漢的無所事事。我們的流浪法早就規定好了,流浪漢不是在路上走,就是在房間裡坐著;或者介乎於兩者之間,即躺在地上等收容所開門。很明顯,這是一種消沉萎靡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對一個沒受過教育的人而言。

除了這些,還能列舉出很多小的問題。舉一個例子:不適感,這和流浪生活緊密相連;需要記住的是,一般流浪漢除了身上穿的之外沒有別的衣物,他們穿的靴子不合腳,一連幾個月都沒坐過椅子。但最重要的是,流浪漢所受的痛苦根本毫無意義。他過著極為艱苦的生活,但又不知是為了什麼。他們從一個監獄到另一個監獄,每天可能有十八個小時都呆在屋裡或在路上。事實上,不可能有比這更碌碌無為的生活了。英國肯定至少有好幾萬名流浪漢,他們每天不知要消耗多少尺磅[3]的能量在毫無意義的走路上,這些能量足夠開墾好幾千畝地,修好幾里路,造好幾十座房子。每天,他們花大把時間盯著房間裡的牆壁發呆,加起來估計有十年之長。他們每人每週至少要花掉國家一英鎊,但卻拿不出任何東西來回饋。他們四處遊蕩,就像是在玩無聊的“瞎子送信”遊戲[4],沒完沒了,毫無意義,甚至本就沒打算讓他們對任何人產生意義。法律讓此過程進行下去,我們已經習以為常,不覺得驚訝,但這樣做很荒唐。

瞭解了流浪漢生活的無聊乏味,問題便是有無改善措施。顯然是有可能改善的,比如,讓收容所住起來更舒服些,實際上這一點已經開始實施了。去年,一部分收容所的狀況已經得到了改善,變得認不出來了(如果情況屬實的話),而且據說所有收容所都會得到改造。不過,這並沒有涉及問題的核心。關鍵問題是,怎樣把流浪漢從極度無聊、半死半活的遊民變為自尊自重的人。僅僅把他們的生活變得舒適一些並不能做到這一點,而且,即使收容所變得富麗堂皇(這絕對不可能)[5],流浪漢仍舊會虛度光陰。他仍是個窮困潦倒的人,與婚姻及家庭絕緣,對社會無用。真正要做的,是使他們擺脫貧困。那就得幫他們找份工作——不是為了工作而工作的那種,而是能從中獲益的工作。目前,在絕大多數收容所裡,流浪漢什麼都不用幹。他們曾被叫去開採石頭,幹了活才有飯吃,但後來這項工作停止了,因為他們開採的石頭夠用好幾年,讓開採工人都失業了。現在他們就這樣無所事事,因為似乎沒什麼活好讓他們幹。但有種方法顯然能讓他們有用武之地,那就是:每個濟貧院都能開闢一個小農場,或者至少有塊自用菜地,每個身強體壯的流浪漢只要來報名,都能幹一天實實在在的活。農場或菜園的收成就能用來養活流浪漢,總比那些髒兮兮的麵包、黃油和茶水好。當然,收容所永遠都不會完全自給自足,但他們可以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從長遠來看也許能惠及大眾。我們必須意識到,在現行體制下,流浪漢對國家而言就是個沉重的負擔,因為他們不僅不工作,而且他們賴以生存的食物還有害健康;因此,這一體制導致了生命和財產上的雙重損失。既給他們吃像樣的食物,又讓他們透過勞作生產一部分食物給自己吃,這樣的方案值得一試。

也許有人會反對說,農場或菜園不能用收容所裡的勞力,但沒有理由能解釋為什麼流浪漢只能在每間收容所呆一天;如果他們有活幹的話,本能呆上一個月,甚至是一年。流浪漢不停在流動完全是人為造成的。目前,流浪漢花的是公眾的錢,所以每家濟貧院的目標就是把他們推給下一家,於是就有了一處只能呆一夜的規定。要是他一個月之內又回來了,懲罰便是拘留一週,這和坐牢大體相似,自然他也就不停換地方。但是,如果他能為濟貧院勞動,濟貧院又能給他提供營養的食物,情況就會有所不同。濟貧院就會逐步變成自給自足的機構,流浪漢則根據自身需要選一個地方住下,不用再去流浪。他們就會做些相對有用的事,得到像樣的食物,過上安定的生活。如果這一方案奏效的話,他們甚至能漸漸擺脫貧民的身份,可以結婚,還能在社會上獲得一席之地。

這只是個粗略的想法,肯定會有很多反對的意見。儘管如此,這條建議的確能改善流浪漢的生存狀態,又不會給公眾增加額外負擔。而且不管怎樣,解決方式一定與之相似,因為問題就是怎樣對待吃不飽又無所事事的人,答案自然很明瞭——讓他們自食其力。

注 釋

[1]傑克·倫敦(1876-1916):美國著名現實主義作家,代表作有《野性的呼喚》、《海狼》、《馬丁·伊登》和《熱愛生命》等。(譯註)

[2]這一資料肯定是低估的,不過比例大抵如此。

[3]尺磅:一種能量單位。(譯註)

[4]“瞎子送信”遊戲:一種調換位置的室內遊戲。(譯註)

[5]公平地說,有幾家收容所的狀況最近有所改善,至少從住宿條件來看是這樣的。但是大多數收容所仍舊和以前一樣,在吃的方面沒有實質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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