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1 / 3)

小說:小小小小的火 作者:伍綺詩

1980年秋天,剛滿十八歲的米婭·賴特從伯特利帕克高中畢業,前往紐約美術學院就讀,此前她從未離開過賓夕法尼亞,離家時她帶走了兩隻行李箱和弟弟的愛,卻沒有得到父母的祝福。

直到錄取通知書寄到家裡,她才告訴父母自己申請了藝術學院。當然,父母對此早有預感,因為她從小就對那些別人根本不會注意的東西著迷。“整天就知道胡思亂想,”她母親經常這樣說,“坐在嬰兒車裡時候,你會望著外面的草坪出神。在浴缸洗澡時,你會拿兩隻杯子,舀著水倒來倒去,如果我不叫你,你會這樣玩上一個小時。”米婭記得,嬰兒車裡的她是在觀察青草的嫩葉,它們摸上去像天鵝絨,而杯子邊緣的水流會被切斷成水滴。她發現每種東西的形態都能變化,在清晨的陽光下,後院裡的兩塊大石頭有時會變成泛著白光的“銀塊”。她讀過的書裡面,每條河流都有一位河神,每棵樹都有樹精,每個老太太都是法術強大的仙女,每塊鵝卵石中都包裹著一個迷失的靈魂。總之,任何事物都有變形的潛力,她認為這是藝術的真諦。

似乎只有弟弟沃倫理解她看待事物的古怪方式,而且這種理解自他出生前就開始了。母親懷著弟弟的時候,米婭會拿一根手指敲敲母親的肚皮,對著他說話:“我的寶貝。”沃倫會在裡面踢腿回應。和母親去雜貨店買東西,米婭會指著她的肚子告訴店裡的陌生人:“這裡面是我的寶貝。”沃倫出生,父母抱著他回到家,米婭立即宣佈弟弟歸她所有。

“我的小鵪鶉。”她這樣叫他,不僅因為“沃倫”這個名字拗口,還因為這樣叫很適合他,因為他剛出生的時候就像一隻警覺的小鳥,喜歡歪著腦袋,兩隻眼睛又亮又專注,在房間裡搜尋她。他哭的時候,她知道用什麼玩具能夠安撫他。他不肯午睡,她就躺在他旁邊,把毯子團成鳥窩的樣子,給他唱歌,拍著他的小臉,直到他睡著。他從單槓上摔下來,會首先哭著找米婭,米婭拿出碘酒和繃帶給他包紮。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是他媽媽。”他們的母親曾經說,半是抱怨,半是歎服。

他倆還有彼此間的秘密語言:出於連他們自己也已經忘記的原因,姐弟倆把黃油叫作“乳酪”,把棲息在樹梢的鷯哥叫成“冰鳥”。“別告訴法國來的人。”向沃倫透露某個秘密之前,米婭會如此含蓄地提醒他。沃倫的回答則總是這樣的暗語:“連野生長頸鹿都收買不了我。”

後來,十一歲的時候——即將滿十二歲——米婭愛上了攝影。

沃倫那時剛剛十歲,不僅喜歡上了運動,而且已經變得十分擅長。他夏天時打棒球,秋天玩橄欖球,冬天打冰球,籃球則是從事三種專案之間的調劑。雖然他和米婭依然很親密,但他經常需要拿出許多時間來搞訓練,所以米婭自然會尋找適合自己的興趣。

在鎮上的舊貨店,她在角落裡發現了一臺老式的柯達布朗尼相機,閃光燈和頸帶已經不見了,但店主保證相機還能用。當米婭掀開銀色的鏡頭蓋,看到整座店堂都收進了取景框的時候,立刻想將它據為己有。她拿出小貓儲蓄罐裡存著的零花錢買下了它,然後帶著相機四處轉悠。但她只聽從直覺來拍照,從來不按照說明書上的建議使用它,還給柯達公司出版的書《怎樣拍攝好照片》寫信提意見。她用母親的舊絲巾做了一條頸帶,將相機掛在脖子上,開始到處拍攝奇怪(至少她父母是這麼覺得的)的照片:倒塌的破房子、生鏽的汽車、丟在路邊的垃圾。“你拍的東西真有意思。”有次為她洗照片時,沖印店的店員告訴她,那一次她在連續三天的時間裡拍了三張照片,拍攝物件是一隻躺在人行道旁的死鳥屍體,店員時常懷疑這個賴特家的女兒腦子可能有點兒毛病。

但對於米婭而言,攝影只是她表達自我的方式之一。她很快又對改造照片產生了興趣,比如把墨水和洗衣液之類的東西塗抹在上面觀察效果,還會用相機給改造過的照片再次拍照。布朗尼相機都具有虛化拍攝的功能,也有避免多重曝光的快門鎖——說明書認為,這個功能給使用者提供了便利,你只需要看著取景器,按下快門,就能得到一張照片。可米婭偏偏喜歡玩花樣,她喜歡從不同的高度和角度取景,還會用半透明的蠟紙遮住鏡頭,她嘗試過在大霧和暴雨中拍攝,也會跑到煙霧瀰漫的保齡球場休息室裡尋找素材。

“浪費錢。”當米婭帶著一沓又一沓的或模糊或清晰的照片回到家時,她的母親如此評價女兒的愛好。

隨著經驗的積累,她開始精通拼湊照片之道:該怎麼拼,不該怎麼拼,何種程度的誇張與扭曲才算是恰到好處。雖然當時她尚未意識到,但所有這一切練習都是在為她將來成為獨一無二的攝影師作準備。一筒膠捲只能拍十二張照片,她學會了謹慎構圖,相機沒有光圈控制和自動對焦,她學會了以創造性的方式操縱鏡頭和攝影物件。

賴特家的鄰居威爾金森先生住在附近的小山上,他發現米婭有時會一連幾周帶著相機在附近遊蕩,不時地拍拍這個,照照那個。米婭和沃倫只知道威爾金森先生是個玩具採購商,他的工作是參加各種玩具展銷會,研究參展的商品,給總部打報告,指出哪些玩具有商機。每隔幾個月,威爾金森太太會召集鄰居家的孩子們,把他積攢的玩具樣品分發給他們。這些玩具都是精品:製作聖誕裝飾的模具套組、土星花紋的彈力球、戴頭巾的金髮娃娃、一盒裝在小拇指大小的玻璃瓶裡用於調配的香水。“這是為了清理我家的地下室。”威爾金森太太笑著說。她會保證每一個孩子都分到點什麼,哪怕是隻悠悠球。威爾金森家的兒子那時已經長大成人,住在馬里蘭州的什麼地方,不再需要玩具了。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這是米婭對威爾金森先生的唯一印象:介於馬可·波羅和聖誕老人之間,喜歡用寶藏填滿他的家。但是在她剛過完十三歲生日不久,一天下午,威爾金森先生站在他家的前廊裡,一臉嚴肅地叫她過去。

“我發現你在這一帶晃盪了快一年了,”他說,“我很想知道你究竟都在幹些什麼。”

米婭嚇了一跳,第二天早晨,她把一摞照片帶到威爾金森先生家去。除了沃倫,她從沒把自己拍的東西給別人看過,沃倫自然會誇張地表示讚美,可威爾金森先生是個成年人,她幾乎不認識他,他也沒有理由無緣無故地讚賞她的作品。

米婭按響威爾金森家的門鈴,威爾金森太太領她走進書房,威爾金森先生坐在一張大桌子後面,用一部奶油色的打字機打字。看到米婭進來,他把擱打字機的架子一轉一拉,摺疊起來推進書桌裡面的小櫃子,打字機彷彿瞬間被書桌吞進了肚子裡。

“好了,”他把掛在脖子上的半月形眼鏡架到鼻樑上,米婭緊張得膝蓋打戰,“我們來瞧瞧。”

原來,威爾金森先生本人就是個攝影師——但他更偏向於風景攝影。“我不喜歡風景照裡出現人物,”他告訴她,“比起拍人,我更願意拍樹。”每次出差他都會帶著相機,抽出旅途中的半天時間進行探索,他從一隻資料夾裡掏出一沓照片:黎明時的紅杉林、河流蜿蜒穿過露珠晶瑩的草地、三角形的湖泊一隅探入遠方的深林……米婭意識到,威爾金森家走廊裡掛的那些照片全部都是他的作品。

“很敏銳,”威爾金森先生說,“你有出色的眼光和出色的直覺。看到這張了嗎?”他點了點最上面的那張照片——沃倫坐在一棵梧桐樹的矮枝上,背對鏡頭,在天空的大背景上留下逆光的剪影,“這張很不錯,你是怎麼學會構圖的?”

“我不知道,”米婭承認,“我只是覺得這樣做才是對的。”

威爾金森先生眯起眼睛審視另一張。“很好,保持下去,相信你自己的眼睛。”他又翻出一張照片,“看到這個了嗎?你想抓拍那隻松鼠,對不對?”米婭點點頭,當時松鼠沿著籬笆頂部向前跑,彎曲起伏的體態和靈動的尾巴讓她看得著了迷,毫不猶豫地按下快門,但拍出來的效果很模糊,對焦在籬笆上,而不是松鼠,松鼠反而變成了模糊的一團。米婭想知道威爾金森先生是怎麼猜出她的意圖的。

“我覺得就是。你需要更好的相機。你那臺更適合初學者或者生日派對和聖誕節的時候用用,不適合你。”他敞開櫃子,在一堆舊外套和肥大的連衣裙裡翻找起來,“因為你想要拍出真正的照片。”過了一會兒,他拿出一隻盒子,“所以需要真正的相機,而不是玩具。”

那是一臺尼康F,銀黑相間的小巧機身,拿在她的手裡卻結實沉重。米婭摩挲著機殼上的紋路:“可我不能要。”

“我不是送給你,而是借給你,你想不想要?”不等她回答,威爾金森先生就拉開書桌上的一隻抽屜,“反正我也不用它了,但別的人可能用得到。”他從抽屜中取出一筒膠捲,扔給米婭,“況且,”他說,“我很想看看你是怎麼用它的。”

那天下午米婭回家的時候,已經學會了如何將膠片捲到相機內部的卷軸上,如何對焦,如何調整鏡頭,那些奇怪而令人生畏的新詞在她頭腦中旋轉:光圈值、孔徑……她一次又一次地舉起相機,透過取景器向外窺視,纖細的十字準星對準的地方,每一件東西彷彿都會變形。

威爾金森先生教她如何從相機中取出膠捲沖印,米婭喜歡上了顯影劑營造的效果,他還教她如何透過觀察膠片表面的銀色光澤來判斷顯影是否完成。如同駕駛戰機練習俯衝拉桿的飛行員,她會刻意拍攝不對焦的照片,選擇錯誤的快門速度或者錯誤的感光度,看看會發生什麼。就像音樂家瞭解樂器的複雜性那樣,她學會了透過控制光源和相機來獲得想要的效果。

“可是,怎麼才能……”拿沖洗出來的照片與心目中期待的理想作品相比較時,她總會這樣問。起初威爾金森先生答得出來,比如“偏移鏡頭”“虛化背景”“調整焦距”什麼的,但是,很快她的問題就變得更加複雜,他不得不去查閱書架上的《攝影技術》雜誌。

“年輕的女士需要更大的景深,”一天下午,他自言自語道,那時米婭已經十五歲了,“年輕的女士得換一臺大畫幅相機。”

米婭還是第一次聽說這種相機,但是,過了不久,她就拿出所有打工收入(在迪金森藥房做收銀員和在汽車餐廳端盤子的收入),準備買新相機。她會捧著威爾金森先生的相機產品目錄和攝影雜誌研究,一看就是好幾個小時。

“你在選相機上投入的時間比拍照的時間還多。”威爾金森先生揶揄她,但她最終選定了一臺心儀的——Graphic View Ⅱ——連威爾金森先生都佩服她的眼光。

“這臺機器很可靠,”他說,“物有所值。好好愛護,它會陪伴你一生。”Graphic View Ⅱ(米婭從郵購目錄上買的二手貨)送到了,像一把小提琴那樣包裹在精緻的盒子裡,米婭立刻意識到威爾金森先生說得沒錯。

對她的父母來說,這臺相機就沒有那麼大的吸引力了。“你花了多少錢買的?”她母親問,她父親則在一旁搖頭。在他們看來,這東西就像來自維多利亞時代的古董,安置在細長的三腳架上,皺巴巴的機身像一臺手風琴,米婭用它拍照時還得躲在一塊黑布後面。她試圖向父母解釋相機的工作原理,但一提到“偏移”和“傾斜”之類的術語,他們就會開始走神,連她心愛的沃倫也聽不進去。“我不需要知道它是怎麼工作的,”他表示求饒,“我只想看到你用它拍出來的照片。”自此,米婭意識到,以後的攝影之路都得她一個人走了。

她拍過公園裡的樹林、夜晚的街燈、園林工人砍倒被雷電劈中的橡樹。她拖著大畫幅相機,到市中心拍攝一座橫跨三河交匯處的生鏽的大橋。她拍過沃倫的橄欖球賽,從看臺俯視球場,球員們就像火車模型裡的微型人偶。“那是我?”沃倫凝視著其中的一個小人偶問。“就是你,小鵪鶉。”米婭說。她突然覺得自己像個女巫,對著球場魔杖一揮,少年們就變成了豌豆大小的塑膠娃娃。

第二天,她把這張照片拿到威爾金森先生家,準備給他看,可開門的是一個陌生的女人——威爾金森先生的兒媳。“黛拉昨晚去世了,”兒媳掃了一眼米婭脖子上的相機和手中的照片,問她,“你有什麼事嗎?”葬禮結束後,威爾金森先生的兒媳和兒子勸說他搬到了銀泉的退休之家,因為那裡離他們住的地方更近,米婭甚至沒有機會和威爾金森先生道別,更不用說給他看照片了。她揹著她的相機,又成了一個人。

1979年秋天,讀高三的米婭申請了紐約美術學院,申請材料中附上了她在鎮子附近的一座廢棄建築中拍攝的一組照片。趁感光劑沒有乾透的時候,她拿溼布擦拭相紙表面,用針尖颳去照片中的影象,只留下像針一樣細的白色線條,營造出一種翻轉過來的貝雕的效果:工人的身影如同幽靈在廢棄工廠門外的臺階上徘徊,傑米森汽修廠的液壓起重機頂部停著一臺只有輪廓的轎車,兩個幽靈般的小孩手拉手爬上煤渣山。沃倫曾經仔細打量照片中的這兩個小孩,發現其中一個頭頂翹起一撮頭髮,很像他本人,另外那個脖子上繫著絲巾,應該是米婭,絲巾上掛著的相機很沉,壓得她的腰稍微有點兒彎。雖然兩人不曾有過這樣的合影,但這幅作品讓人覺得他倆經常在這座公園裡的煤渣山上玩,彷彿將姐弟倆的童年定格,意欲挽留過去的時光。“等他們把照片寄回來,可以把這一張給我嗎?”他問。

兩人的父母卻不覺得這些照片——還有米婭的其他作品——多麼有魅力,他們甚至不把女兒所做的事稱為“工作”或者“藝術”,認為那是不務正業。他們是中產階級,在一座保守淡漠的中產階級城鎮住了一輩子。在他們眼中,“工作”是一種務實的行為,目的是修復或者製造有用的東西,假如製造出來的東西沒有用,那就沒有做這件事的必要。因此,所謂“藝術”是有錢有閒的人才玩得起的遊戲,不過是一種奢侈的消遣。其實,也不能為此責怪她的父母,賴特先生的本職是修理工,一手創辦了賴特維修公司,有時給教堂修理屋簷(一窩松鼠在教堂房頂挖洞,碰掉了一塊屋簷板),有時為鄰居家的水槽疏通生鏽的U形管。賴特太太在醫院做護士,職責是數藥片、抽血、換便盆,最熟悉的莫過於值夜班和兩班倒。他倆都是長期勞作的人,攢下的錢用來還房貸和兩輛別克的車貸,還得養育兒女,對於兩個孩子,賴特夫婦可以自豪地說,姐弟倆什麼都不缺,更難得的是,他們從來沒有被寵壞。

可現在米婭卻變成這樣。她在地板上一趴就是好幾個小時,先給沃倫照一張全身相,然後把他的形象剪下來,貼在舊鞋盒的表面,做成立體模型,把模型擺在一圈橡果中間,看上去就像被巨型橡果包圍的小矮人。這樣的創意固然有趣,但父母認為不值得女兒浪費這麼多的時間。有時賴特先生下班回到家,鞋還沒有脫,手上的油汙也沒來得及洗,米婭就跑過去懇求父親給她幾美元買膠捲,嘴裡說著“我會還你的,我保證”,可實際上她卻很少還錢。母親給她錢買新校服,米婭會把舊衣服上的破洞補好,省下這些錢買膠捲,穿著因為身高增長而短得過分又洗得發白的裙子到處跑,拍攝更多的照片。雖然在汽車餐廳找了個服務員的工作,但米婭不會用賺來的錢買衣服或者二手車,而是攢下來買攝影器材,買的相機也很奇怪,家裡的其他人根本不會用——每當米婭給他們講解使用原理,他們會立刻失去興趣。不過,高三時,米婭倒是給一家四口拍過一張全家福,她母親給照片鑲框,掛在起居室的牆上。儘管如此,看到裝在旅行袋裡像公文包那麼大的那臺相機,父母還是會覺得失望:花了那麼多的錢,就買來一件這麼小的東西。

正如前面說的,也不能怪米婭的父母不理解她。他們出生在戰爭年代,他們的父母則是在大蕭條時期長大的,連發了黴的食物都不捨得扔,他們本人則記得破布條可以變為軍用物資,罐頭盒和廢鐵能製作成子彈和炸彈殼。“務實”一詞早已深入他們的骨髓,他們什麼都不浪費,尤其是不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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