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7)

“朋友們,魔鬼是我們的痛苦之源,他用觸碰和愛撫傳播痛苦,他的擁抱劇毒無比。誰不曾聽到過:一個男人會因痛苦而失聲大哭,並咒罵他所信奉的上帝……一個女人會在分娩時,用呻吟和尖叫聲轟炸她腹中孩兒的耳朵……而我們慈愛的父母親會因痛苦而化身為食人惡魔,孩子會不再禱告,好人會偏離善道。人間變成了地獄,它讓人們體會被活焚的滋味……而醫生!我們知道他們的手段有多厲害,他們的治療反而會使你加倍痛苦……當我們十分虛弱時,智力也會隨之下降,根本無法將這群強盜從我們的房子裡趕出。死亡便成了一種甜蜜的解脫。現在,我想讓你們思考一個問題:想想你可能體會到的最極致的痛苦。在某個白天或某個晚上,你的牙齒、腹部、腦袋、腿部……你身上某個部位劇痛無比。你被火燒傷了,你墜馬了,又或是你正在飽受某種病痛的折磨。記住,這種情況下,不管是誰都寧願和世上最悲慘的那個人互換身份,只求能從痛苦中解脫出來,享受一分鐘甚至哪怕是半分鐘的平靜。

“沒錯,我不妨告訴你一個事實:痛苦會再次向你襲來,而且它的威力會比之前增強十倍。如果你是蠟燭,那它就是折磨你的火焰。痛苦以你為食!但如果當時你身邊能有一種廉價但治療效果極佳的藥物呢?朋友們,好好思考一下,這樣的恩賜難道還不值得你付出一點兒……”格默說到這兒就停了下來,把時間留給聽完這番言論的人們。他今天的演說十分成功,吸引了一大群聽眾。有五十來人擠在這片混濁的空氣中,其中還能聞到青草和酒的味道。格默彷彿聽到了錢流進自己口袋的聲音。

這番言論詹姆斯已經聽過十幾次了,他側過身子,以便能更清楚地看一看這些聽眾。他等會兒還要在他們面前表演一場好戲。農夫都穿著呢絨衣,熱得像牛一樣直喘粗氣;學徒們穿著麻紗面料的衣服,他們“如飢似渴地”四處找樂子,並把這些“快樂”的記憶留在腦海裡,在一週又一週漫長而乏味的時光裡反覆“回味”。

集會上的女人都穿著長袍,戴著亞麻帽。她們雙手粗糙,其中一些正與其身穿皮馬甲的男朋友雙手相握。他認出了兩張在其他集會上碰見過的熟面孔,他們都是專業的藝人。其中有一個是走鋼絲的表演者,另一個專門賣治療槍傷、淋病和牙痛的符咒。等會兒他們自然也會認得他,但這不算什麼麻煩事。藝人之間有條不成文的協定:一個受歡迎的新節目不是一種威脅而是一筆財富。觀眾越多,氣氛就越熱烈,錢袋子也就係得越松。

詹姆斯身旁的女人悄悄戳了戳他的肋骨,她的意思是:“不要亂動,免得引起別人的注意。”這個女人名叫格蕾絲·博伊蘭,她年輕時是一名妓女,現在仍會接待一些有戀母情結的嫖客。格默說她長得不錯——她的臉就是她最完美的偽裝。他們在迪韋奇斯時也僱過一個妓女來扮演詹姆斯的母親,但她揮手痛哭時的模樣就像一個鄉野版的提絲柏[1],從而引起了鬨堂大笑,他們的“表演”也差點兒穿幫了。但格蕾絲的演技沒有那麼誇張,而且她只要舉止得體便可取得人們的信任。最妙的是,人們很快就會淡忘她。

格默把放在袖口的手帕拿出來,擦汗似地擦了擦額頭。他身著一件上等的黑色外套,看上去既像牧師又像醫生。不過他是真的在流汗:這裡太熱了,圍觀的群眾也多,而且五十來人的視線都集中在他身上。騙局很逼真,在市場裡這樣的騙局非常殘酷,卻也十分盛行。這也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格默就以此為豪。他小時候住在英格蘭某個難以啟齒的社群裡,自那時起,成為馬利·格默便是他唯一的夢想。這些年,透過他的不懈努力和一雙能看透別人弱點的雙眼,他實現了自己的夢想。他想象著自己穿金戴銀的日子。但偶爾他也會感到愁悶,在那些陰雨天,他會回頭望望身後那群野心勃勃的小狼,只是看上幾眼他便覺得不寒而慄。

“朋友們,我是一位信奉基督的文雅紳士。今天,我正是以這樣一個身份與你們碰面,我追求的不是個人利益。”他停了下來,如他所料,有五六個人發出了嘲弄聲。他閉上眼睛,彷彿早已習慣了被人誤解,“而我追求的個人利益莫過於將聖戰堅持到底。因為倘若魔鬼是傳播痛苦的元兇,那麼與痛苦為敵便是與天使並肩作戰。”

格默身後放著一個鐵盒。他開啟盒子,從中取出一個裝著暗褐色液體的瓶子。在他接下來的“演講”中,他的雙手始終緊握著這個瓶子,並將其舉在胸前。

“我年輕時和一位非常甜美的女士定下了婚約。她不僅長得漂亮而且品德高尚……”

有人高聲喊道:“二者只能擇其一,長相和品德不可能兼得。”

“……她還是一位虔誠的基督信徒。於我而言,她是這個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女孩。後來她成了我的妻子,但我們才剛結婚一年,她就患上了不治之症,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她飽受病痛的折磨,”——他適時地哽咽住了,一些女人發出同情的嘆息聲——“我都快被逼瘋了。我不斷向上帝禱告,祈求我能代她承受這種痛苦,只要她能活著,我願意獻出自己的性命,但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他的眼眶裡全是淚水,一顆圓滾滾的淚珠從他臉頰上滑落下來。那一刻,他彷彿已經泣不成聲。

他呻吟道:“我不甘心地問道,為什麼不取走我的性命?為什麼?活在沒有她的世界裡,我又有何樂趣可言。不過我最終在一場夢裡找到了答案。我,馬利·格默,是被神選中的人,緩解世人的痛苦便是我存在的意義。這是一項艱鉅的任務!數年來,我一直在古人的智慧結晶中尋找對付痛苦的良方。我廢寢忘食地待在圖書館裡;我認真地研究蓋倫[2];我虛心地向偉大的布林哈芬[3]請教……但這一切都是白費功夫,我承認,有一瞬間我都想放棄了。但就在此時,我遇到了一位來自亞歷山大圖書館的學者,他是一位遵循古代禮儀的紳士,他為我帶來了一本塵封了幾個世紀的古書,他還說……”

“你們用什麼語言進行交流?”

這位提問者的語氣文雅得驚人,格默的表情出賣了他內心的那絲不安,過了片刻他才鎮定下來。他沒看到提問者本人,只知道那人的大致位置,所以他朝那個方向回答道:

“先生,他用他的舌頭說話,我用我的舌頭說話,我倆各自都只有一條舌頭。那位學者看著那本古書吟誦道:‘汝苦苦尋找的正是此物。’我翻開扉頁開始閱讀,直到公雞打鳴、旭日東昇的時候我還沉浸在書本的世界裡。朋友們,這本書的作者是一位醫生,正是他治好了被毒蛇咬傷的神射手菲羅克忒忒斯……”

“它上面有治療疣的辦法嗎?”

“要多少錢?”

“大家彆著急,聽我把話說完。書上確實記載了一個處方,經我改良後,它能緩解基督徒的痛苦。今天下午,我要向大家介紹的主角就是它。”格默像舉聖盃似地將手中的瓶子高高舉起,“但是,口說無憑!沒錯,在證實每一瓶藥水都有這種神奇的功效之前,我不會把它賣給任何人。”

“那你打算如何證明它的功效?”

格蕾絲再次悄悄地戳了戳詹姆斯的肋骨,這一次她的意思是:“做好準備!”

“我打算當著大家的面,就在這個臺子上以最明瞭的方式來展示這種藥水的神奇魔力。臺子是由十幾個茶箱子堆成的,上面就蓋了一張土黃色的帆布。我不會把證明書帶在身上,哪怕這種藥水獲得的證明書都可以鋪一條從這兒到蘇格蘭的馬路了,我更喜歡讓大家眼見為實。畢竟,就算多馬曾打算將手指刺進救世主的傷口,他也仍舊是一位聖人[4]。”

“先生,你這是在褻瀆聖人!”還是那個人的聲音。

格默說:“詳情記錄在福音書上,朋友,你可以去讀讀這本書。”他將瓶子放在一張小桌子上,此外,桌上還擺著一小截蠟燭和一件閃閃發光的工具。

“為了追尋真理,”他提高嗓門,“自然得先有人遭受痛苦,我才能緩解他的症狀。我會速戰速決,所以大家痛苦的時間會很短。但是痛感越劇烈,隨後的解脫感就越甜蜜。你們當中誰願意上臺做志願者?誰願意為自己的同胞流一點兒鮮血?我向你保證,這絕對不會有生命危險。”

格默拿起那件工具——一根被磨得鋒利的鋼針,“快上來,隨便哪位……”他故意邀請那些最不願意上臺的觀眾,便能聽到他們急切的拒絕聲,“上帝啊,我可不願意上去。”格默將目光落到詹姆斯身上,然後又看向格蕾絲。

“夫人,您是這位男孩的母親嗎?”

“是的,先生。自從他父親死在了法國戰爭中,我便獨自撫養他。”人群中響起一片低聲的讚許和好奇聲。

格默說:“他為國捐軀,可真是一位無私的英雄。夫人,這個男孩能否為真理奉獻一滴遺傳自他父親的軍人之血。夫人,真理比國家要更加偉大!”

“我的比利!絕不可能!他的面板就像絲綢一樣,哪怕是膝蓋被擦傷了,他也會疼得臉色蒼白。”

“他是個痛覺敏感的孩子?”

“是的,他的痛覺十分敏感。先生,請您原諒。”

“難道您還沒不明白?他正是我需要的志願者!夫人,如果您願意把他交給我……”有些人大叫道:“讓他上臺吧!”“我向您保證,事後您絕對可以自豪地對其他人誇耀說,您的比利把知識之光、希望之火和鎮痛之香帶給了這些——”他大手一揮,“——同胞們!夫人,別猶豫了,疼痛不會持續很久,一眨眼就過去了。您就當是為了紀念他的父親。”

詹姆斯說道:“媽媽,您就讓我去吧。我想像父親一樣,做一個勇敢的人。”

格默深知凡事皆有度,過猶不及。他像衛理公會教徒一樣高舉雙手,向眾人示意道:“大家把這個男孩送到臺子上來!把他遞到我這兒來!”

眾人開始將詹姆斯往前推。一位本地屠夫直接將詹姆斯抱到臺子上,他的手掌上還沾著被風乾成黑色的汙血。“就在此地!”格默說,“正是此時!比利,你將迎來你的大日子!大日子!”

站在眾人面前的詹姆斯絲毫沒有怯場,格默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則低頭望著這一張張天真而愚蠢的面孔。詹姆斯發現有個人站在棚子後面的出口附近,那人戴著一頂巨大的假頭套,露出的半張臉上有一隻充滿智慧的眼睛。他還能看到那人的衣領和肩膀,那人穿了一件上等布料的衣服。有那麼一會兒那隻眼睛也望向了詹姆斯,審視著他。然後,格雷將詹姆斯的身子轉了過去,表演正式開始了!

格默邀請屠夫上臺來幫忙抓住男孩,屠夫有些忸怩不安,但仍高興得齜牙咧嘴。格默揮動著手裡的鋼針,向眾人展示它的鋒利,然後請屠夫摸一下它的針尖。屠夫用手指輕輕地按了按針尖,手指上瞬間冒出一顆珍珠大小的血珠。屠夫皺著眉頭看著自己的手指,而後又咧嘴笑了起來,並向眾人展示他受傷了的手指。格默抓住詹姆斯的手指,將他的手掌翻轉過來,使其手心朝上。格默把鋼針放在男孩手心的面板上,彷彿是與自己的良心搏鬥一般停頓了好幾秒,然後將鋼針刺進了男孩的手心,針尖造成了一個淺淺的小傷口。詹姆斯尖叫著暈倒在屠夫的手臂裡。人群爆發出激動的呼喊聲。格默揮舞著手臂示意眾人先安靜下來。他把鋼針放到桌子上並點燃那一小截蠟燭,將嗅鹽放在男孩的鼻子下晃了晃,男孩很快便醒了過來。屠夫拍了拍詹姆斯的肩膀,彷彿自己是一名為男孩擔憂的好心叔叔。然後屠夫按照格默的指示抓住了男孩的手腕,格默將燭火快速地燒過男孩細嫩的面板。被困在屠夫手臂中的詹姆斯不斷地掙扎、號叫和乞求。伴隨著屠夫的微笑,男孩又暈過去了,接著又醒過來。最後,蠟燭被放回到桌子上。

格默把裝著治療藥水的瓶子開啟,將它舉到男孩的嘴邊。詹姆斯讓自己儘可能地少喝一些這種藥水,他相當熟悉它的味道:醋、鴉片酊和蜂蜜。眾人仔細地注視著男孩的一舉一動。區區幾秒,男孩的力氣似乎就已經恢復了,他精神抖擻地站起身來。出人意料的是,他彷彿一點兒都不害怕了。格默再次拿起鋼針。屠夫準備抓住男孩,但格默向他搖了搖頭。針尖再次落在男孩手心的面板上,格默極其緩慢地將針往面板裡刺,直到鋼針穿透手掌,露出半英寸長的針頭。屠夫驚訝得下巴都快掉下來了。這是格默最喜歡的時刻——這一刻所有人都被他玩弄於股掌之間。格默抽出鋼針,用一塊白布將其擦拭乾淨,然後像舉起新婚之夜的床單似地舉起這塊白布。他又拿蠟燭灼燒男孩的面板,但男孩甚至都沒有發出一聲痛苦的呻吟。

格默還沒來得及吹熄蠟燭,便有人嚷嚷著要買這種藥劑。詹姆斯從臺上跳下來,回到格蕾絲身旁。一些人趁機摸了摸他,彷彿這樣就能沾上好運氣。格默則忙著做正事:同時與好幾位顧客做生意——向這位顧客收錢,找零錢給另一位顧客,接收第三位顧客的訂單,向第四位顧客報以鼓勵性的微笑。銷售過程整整持續了一個小時。有些人雖然沒有看到那番表演,但是能看到拿著瓶子的人群不斷從棚子裡湧出來,所以也紛紛加入這股購物熱潮。畢竟,受追捧的東西永遠都是好東西。當藥劑只剩最後二十瓶的時候,格默直接將價錢翻了一倍。這是一場賭博,但沒有人為此提出抗議。最後一瓶藥劑被一位綠眼睛先生買走了。

詹姆斯和格蕾絲已經離開了集市,正坐在一棵樹下吃麵包和冷培根。他們不能太引人注目。夜幕降臨時,他們偷偷回到棚子裡。進口處的門簾已經被繩子拴住了,只在底端留了一個極小的入口,詹姆斯和那女人悄悄地從入口爬進棚子裡。名叫亞當·雷特的僕人正躺在一個麻袋下睡覺,格默坐在那堆箱子上面,他右邊那盞正在燃燒的蠟燭則在帆布上投下一抹淡淡的光影。蠟燭旁豎著一把裝飾華麗的長管槍。

“啊哈!”格默有點兒喝醉了,他眉開眼笑地看著他倆,“怪胎和妓女!孩子,到我這兒來,快來領你的獎賞。”

詹姆斯走到他身邊。格默一拳就把他打倒在地。

格默說:“你要記得這一拳,要時刻提醒自己不要笑場。老天爺,你今天都笑出聲了!教你怎麼尖叫就已經夠麻煩了。”

詹姆斯站起來,拍掉夾克上的草屑。格默搖搖頭,“唉,用拳頭揍他簡直就是白費功夫。真是一個奇才!一個危險的孩子!過來吧,我不會再打你了。”他將一隻手搭在詹姆斯的肩膀上,接著兩人對視了幾秒。“你去睡覺吧,”格默說,“我和格蕾絲小姐還要喝完這瓶酒。”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手錶,“離天亮還有兩個小時的時候你們就動身離開這裡。屆時我們在拉文頓會合。”

格蕾絲道:“不介意的話,我們先把賬給結了。”

格默點點頭,“你這次會得到金子,親愛的格蕾絲,金子和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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