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盜版

喬伊斯的第一部作品是他九歲時寫成的,那是本關於帕尼爾 [13]的小冊子,如果有人告訴我那時就有他的盜版本了,我都不會驚訝。但我所知道的喬伊斯的創作被海盜劫持,是一九一八年出現在波士頓的《室內樂》的盜印本。一九二六年後,《尤利西斯》的盜版更為嚴重,直到許多年後,蘭登書屋在美國出版此書,它的版權才正式回到作者那裡[14]。

那時,《尤利西斯》在美國沒有受到版權的保護,因為要得到版權保護,此書必須在美國出版,所以,對這本禁書來說,那是不可能的。當然,任何稍有聲望的美國出版商都不會想到要從喬伊斯以及其他無數歐洲作家的這種狀況中佔便宜,但是,趁火打劫的人依然存在。

一九二六年,英美的文學週刊上發表了一整頁的廣告,宣佈《兩個世界》(Two Worlds)雜誌將要全文刊登《尤利西斯》,另一本雜誌《兩個世界季刊》(Two Worlds Quarterly)將要發表喬伊斯的另一部尚未命名的新作。這兩本雜誌的主編都是塞繆爾·羅斯(Samuel Roth)[15]。他的另一本雜誌《美》(Beau)[16]將要發表T.S.艾略特的作品。廣告中還宣稱,這幾本雜誌的撰稿人囊括了那個時代所有最好的作家,反正,讀者們要讀什麼就有什麼。

塞繆爾·羅斯的雜誌旗下的這些撰稿人,大多都未曾授權於他,所以,大家都很氣憤。就像喬伊斯一樣,艾略特也是受害者之一,因為《美》的創刊號整本刊登的全是他的作品。他立即寫信給我,願意和我們一起抗議羅斯的行為,許多報紙和雜誌都刊登了他和我寫的信。接著,就有人以書的形式出版了《尤利西斯》,這些盜版書雖然也有莎士比亞書店的出版標記和印刷商的名字,但是,如果你熟悉原作的話,還是很容易認出哪本是假的,因為裡面的文字被改動了,紙張和鉛字也與原書不同。所以,在以後的幾年中,許多盜版書商成功地把錢撈進自己口袋裡,這些錢原本應該屬於作者,這位作者不僅花了無數年的心血創作這部作品,而且,他的視力越來越糟糕,他的經濟狀況也越來越拮据。

一位從美國中西部來的訪客,他也是一位書商,他向我描述了這些“書籍走私販”如何向商店提供他們的貨物。一輛大卡車會開到書店的門口,每次都由不同的司機駕駛,司機問書店老闆要多少本《尤利西斯》或《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如果他們要十本以上的話,那麼每本只須付五美元,然後就能以十美元的價格賣出。司機扔下書後,就一走了事。

喬伊斯覺得我應該到美國去一趟,對這些盜版書採取行動。但是,我不能把莎士比亞書店的一攤事丟下不管,而且,只有這本書在美國正式出版後,才能夠消除盜版。但我也確實覺得我們應該盡最大努力呼籲此事,引起公眾的關注,所以,和在巴黎的朋友們商量之後,我們決定起草一份抗議書,邀請與我們有聯絡的所有作家在上面簽字,然後把抗議書交給全世界各大出版物進行釋出。

這份抗議書是由路德維克·陸為鬆起草的,為了保證它的合法性,阿契伯德·麥克萊許進行了修改。我把抗議書印製了許多份,我認識的所有的人都簽了名,並且答應幫助我去爭取更多的簽名。除了當時在巴黎的那些作家之外,我覺得也應該請歐洲其他國家的作家們簽名,包括英國、德國、奧地利、義大利、西班牙、北歐等地的作家們。要拿到北歐去請作家們簽名,這讓喬伊斯特別焦慮,好像如果得不到挪威詩人奧拉夫·布林(Olaf Bull)的簽名的話,整個計劃就將前功盡棄。(當然,在喬伊斯的丹麥語老師的幫助下,我還是成功地取得了詩人的簽名。)喬伊斯和其他許多人都給我提了不少建議,但是我要說,簽名者中的大多數人,包括那些法蘭西學院的院士們,都是我自己的主意。我花了許多小時尋找他們的地址,幾乎每一個作家,我都親自寫了信。我也收到許多有趣的回信,簽名者中,許多人都是盜版書的受害者,所以,他們對此深有感觸。我小心謹慎地保留了這些信件,我所收到的簽名簡直就像當代作家的點名冊[17]。回信蜂擁而來,喬伊斯常常站在我的身後看我處理它們,對於作家同仁們的這番熱情,這位“禁書作家”表現出一種讓人心動的感激之情。

這封抗議書在世界各地的文學評論期刊和雜誌上發表了,《人文主義者》(The Humanist)雜誌給了它整整一版的空間,並且發表了其中一部分簽名。雜誌的主編親自選擇那些他要登的簽名,我就應他的要求讓我在巴黎的印刷商對這些簽名進行了複製,我現在還有一整盒小印版。順便提一句,有好幾位法蘭西院士也簽了抗議書,所以,有一個“來自法蘭西學院”的小標籤原來應該是放在其中一位的簽名下面的,結果陰差陽錯被排在了歐內斯特·海明威的名下,但是,沒有人對此提出抗議。

對於這份抗議書,羅斯非常氣憤,他指責“那位邪惡的潑婦,喬伊斯的秘書西爾維亞”居然把一些死掉的作家也算在簽名者中。但是我可沒有做過這樣的事,只有他這種人才會做出這種勾當。我所儲存的那些信件足以能證明抗議書上所有簽名的真實性。當然,我得承認,有一兩位簽名者因為年老體弱,在簽名之後不久就去世了。唯一拒絕簽署抗議書的作家是埃茲拉·龐德,埃茲拉的脾氣就是那樣[18]。

儘管我做了如此的努力,對於《尤利西斯》的盜版仍然在繼續。

有一次,在斯坦頓島上,我看到一則“殺蟲服務”的廣告,保證一個月之內除盡你家裡的害蟲。我和喬伊斯還真能用到這種服務。世界上總是有損人利己的人存在,所以,喬伊斯也就一直是盜版商的獵殺物件。他們總是宣佈自己是喬伊斯的“忠實的崇拜者”,然後就以盜版來證明他們的崇拜。連遙遠的日本都有他的這種“崇拜者”。我收到過四本厚厚的東京版的《尤利西斯》,出版商還有臉附言對我致以問候!每次,當我對這種強盜行為表示抗議,他們總是反過來罵我太貪婪。

《一詩一便士》就像一朵小雛菊一樣,被美國中西部的一位年輕的出版商給摘走了。他那麼急於出版這本書,根本就無法等待作者或者我的同意。當時,我剛剛出版了此書,克利夫蘭的一位這些詩歌的崇拜者就給我帶來一則令人不安的訊息,說另一個版本也馬上就要出來了。為了能在華盛頓取得政府版權的保護,我請我父親到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將此書印刷出來,至少印刷足夠申請版權的數量。但是,未經授權的版本還是捷足先登,它們當然都標著“私人非賣品”的字樣,所以,作者也就從來沒有拿到每本十二個便士的報酬。這書應該改名為《一詩零便士》。

【註釋】

[1] 英國舊制,一先令等於十二便士,此書標題《一詩一便士》,售價一先令,裡面有十三首詩,正是作者所希望的“買一打送一個”。

[2] 阿瑟·西蒙斯(1865——1945),英國詩人、作家。1902年,葉芝介紹喬伊斯與他相識,此後,西蒙斯一直是喬伊斯的一位有力的支持者,特別對於喬伊斯早期著作的出版,西蒙斯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3] 聖帕特里克(St Patrick)是愛爾蘭的保護神,聖帕特里克日(每年3月17日)是愛爾蘭的一個重要節日。

[4] 喬伊斯早期的詩集,1907年由英國的埃爾金·馬修斯出版。

[5] 西蒙斯的第一次神經崩潰是在1908年,並被送進精神病院,以後一直沒有痊癒過。畢奇這裡所說的神經崩潰應該是在1927年之後。1930年,他出版《懺悔:病理研究》(Confessions:a Study of Pathology),記錄他神經崩潰並且接受治療的過程。

[6] 赫弗羅克·藹裡士醫生(1859——1939),英國醫生、心理學家,他的皇皇鉅著《性心理研究》(Studies in the Psychology of Sex)寫作於1897——1910年,研究的課題在當時都被視為是禁忌。他與西蒙斯相識於1888年。

[7] 指蘇格蘭詩人羅伯特·布萊爾(Robert Blair,1699——1746)。

[8] 戴倫·費格斯,愛爾蘭作家,新芬黨的積極分子,1925年自殺,時年43歲。

[9] 據臺灣陳榮彬譯本所注,這個名字的出處應該是英國諧趣詩人李爾(Edward Lear)的另一部作品,《環遊世界的四個小孩》(The Story of the Four Little Children Who Went Around the World)。

[10] 與James Joyce發音很相近。

[11] 許多人都認為這篇文章就是喬伊斯自己所作,這包括喬伊斯的傳記作者艾爾曼(Richard Ellmann)。但是1979年,《詹姆斯·喬伊斯季刊》(James Joyce Quarterly)上發表文章說狄克遜真有其人,他是位住在巴黎的俄國作家,出生於1900年,喬伊斯的崇拜者。因為他去世時年僅三十歲,而且他的寫作主要是俄語,所以,就一直不為人注意。

[12] 《芬尼根守靈夜》最後於1939年5月4日由英國的Faber&Faber出版,此書名直到最後裝訂時才被公開,之前一直被稱為《創作中的作品》。書名中的Wake一詞的意義為“覺醒”。

[13] 帕尼爾,指Charles Stewart Parnell,愛爾蘭信仰英國國教的地主,愛爾蘭民族運動的領袖,主張土地改革,愛爾蘭國會黨的創始人和領袖,喬伊斯的父親一直支援他。1891年,帕尼爾去世後,喬伊斯寫了一首詩Et Tu Healy紀念他,喬伊斯的父親將此詩印成小冊子,並送給羅馬教廷一本,以抗議天主教對帕尼爾的迫害。

[14] 1934年,蘭登書屋將《尤利西斯》在美國出版。

[15] 塞繆爾·羅斯(1893——1974)本人也是一位詩人和作家,1929年,因出版《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的盜版本被紐約反腐委員會查抄,並被判刑入獄一年。1933年後,他因為印刷併發行黃色讀物多次被拘禁。他最有名的事件應該是1957年“羅斯訴合眾國”一案(Roth v.United States),此案對淫穢讀物進行重新定義,法院也認定,淫穢讀物不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16] 美國第一本專門面向男性的紳士雜誌。

[17] 這份抗議書非常成功,共得到167位世界各地的作家的簽名,包括毛姆、高爾斯華綏、托馬斯·曼、葉芝等等,發表於1927年,讓羅斯一夜之間成為文壇的“賤民”。

[18] 其實,拒絕簽署這份抗議書的著名作家有兩位,一是蕭伯納,二是龐德。蕭伯納在1926年12月18日給畢奇的一封長信中闡述了他的理由(此信比他1921年拒絕訂購《尤利西斯》的信要稍微客氣些),但是他仍認為“抗議書都是一派廢話”。龐德之所以拒絕簽名,是因為他認為抗議書無法取得預期的效果,他要向整個的美國法制系統挑戰,“和聲名狼藉的美國法律相比,羅斯先生的罪行簡直不足掛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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