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當北漂兒

小說:施主,請留步 作者:方清平

別瞧我母親大字兒不識,可她老人家是個女強人。十六歲之前,她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到固城鎮趕集,她連定興縣城都沒去過。

村兒裡有那頭腦活、膽子大的男人,實在餓急了,到北京城闖蕩,掙了錢回家買大白饅頭吃。媽媽從中看到了希望,她覺著不能再待在家裡捱餓了,她要改變自己的命運。

媽媽雖然是個十六歲的女孩子,但是她照顧過七個弟弟、妹妹,她腦子裡想得絕對不是穿花衣服、擦雪花膏之類女孩子想的那些事兒,她想得是如何讓弟弟、妹妹吃上大白饅頭。

媽媽是家裡的老大,一般農村家的老大都是有主見的人,甭管男孩兒還是女孩兒。她用個布包袱包上十幾張煎餅,這是河北農村的本命食,用棒子麵攤的,不放油,因為買不起。硬得像三合板兒,放到水裡都泡不軟。農忙的時候一下兒烙一百多張,連著吃一個月。最後我姥爺死於食道癌,我覺得就跟常年吃這東西有關。

我媽懷揣著煎餅來到火車站。沒錢買票,進不了站臺,她就在站外邊等著。火車剛出站還沒開起來的時候,她便從最後一節車廂的梯子爬上去,由後門兒進了車廂。

到了下一站,列車員趕她下車。她就在鐵道邊兒等著,再來車接著往上爬。就這樣,她從定興到北京走了三天。

那時候從定興到北京,就相當於現在從北京去趟倫敦。十六歲的女子,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什麼樣兒,身無分文,舉目無親,獨闖北京,不亞於告狀的楊三姐,從軍的花木蘭。

我得感謝我的母親,要不是她有這麼大的魄力,來到了北京,那我很可能就生在河北農村,我也得在土裡刨食,天天啃棒子麵餅。也不對,不來北京我媽也認識不了我爸,我就不知道上哪兒投胎去了。

我二姨、三姨都得感謝我母親。母親不但自己在北京落了戶,還把兩個妹妹帶到北京,都找到了婆家。

我媽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彈棉花。那時候人們沒有絲綿被、羽絨被,都是大棉被。蓋得時間長了棉花都皺在一起,不暖和了,於是花點兒錢找人給彈彈。過去定興人闖北京,男的修腳、搓澡、搖煤球兒,女的給人彈棉花。我母親在街頭遊蕩,碰上了兩口子帶個孩子給人彈棉花,一聽口音是定興人,就跟著人家幹,管飯不給錢。

彈棉花的工具很簡單,就是一個類似弓箭的弓子,一箇舊床單,還有做被套的梭子跟棉線。彈棉花都得在夏天干活兒,因為冬天人們得蓋被子,不可能拿出來彈。走街串巷地吆喝,有人拿著棉花出來了,找個陰涼兒地兒,樹底下呀,房後頭呀,把被單子鋪在地上,棉被套往上一放,就彈開了。弓弦兒彈在棉花上挺好聽的,像初學者在彈古箏。

晚上母親就在街頭露宿,讓蚊子叮得渾身是包。趕上下雨就更倒黴了,得在人家門洞裡、屋簷下蹲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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