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爸爸

還有一點,我了不起的先生們。絕對不要拒絕一個白小子。經過沒有月亮的炎熱夜晚,你們滿腦子都在琢磨誰會背叛你,也許是上帝,也許是凡人,但你們絕對不要拒絕一個白小子。你拒絕一個白小子,他喝你的男子漢湯【99】,辣得滿臉通紅,回到美國去,寫文章說當地人給他喝羊頭湯,調味料來自鮮血。你拒絕一個白小子,他說他來貧民窟是為了尋找節奏,帶著你的四十五轉唱片回英國,他發財,你卻依然貧窮。你拒絕一個白小子,他會說是他殺了警長,懂不懂?然後任命你當副手,他跳上臺,說黑皮、黑鬼、阿拉伯佬和他媽的牙買加人和他們的什麼什麼人不屬於這兒,我們不希望他們待在這兒。這裡是英國,是白人的國家,因為他認為黑小子永遠不會讀《旋律製造者》雜誌。僅僅幾周前,歌手在他希望路的家裡,以最特殊的方式明白了這一點,當時他在為和平演唱會彩排。

僅僅幾個星期以前。也許只是兩週。歌手和樂隊從清晨彩排到深夜。朱迪把他拉到旁邊,說他正在唱的那句歌詞“高壓之下”【100】是民族黨的口號之一,要是他唱出來,就意味著他站在了民族黨一邊,因此證實許多人的懷疑。他們重新排練這首歌,那個白小子也在。他不知道是從哪兒冒出來的,就像變魔術——噗!

——你從哪兒來,哥們兒?鼓手問。

——外面。

——克里斯帶你來的?

——不是。

——你是《滾石》雜誌的?

——不是。

——《旋律製造者》?

——不是。

——《新音樂快報》?

——不是。

——老黑奴種植園?

——什麼?不是。

——凱斯·理查茲派你來拿大麻?全牙買加就沒有誰的大麻比他的好。

——不是。

歌手來看這個白小子究竟是誰,他就這麼衝進錄音室,甚至沒有像其他白人那樣等在外面,白人通常像螞蟻似的聚在外面,通常留著模仿髒辮的長髮,戴著墨鏡,身穿扎染T恤,說你們雷鬼哥們兒最牛逼,哥們兒有大麻嗎?但這個白人的打扮不像在逃避一些什麼和尋找另一些什麼。歌手問他叫什麼,但樂隊等不及了,他回去繼續彩排。白小子扇開大麻煙,就好像那是一群蚊子,他似乎屏住了呼吸。他時不時跟著節拍點頭,但節拍之下的他和絕大多數白人都一樣。他似乎在等待演奏結束。樂隊不搭理他,不過等他們唱完那首歌,白小子已經不見了。

然後歌手像平時一樣去廚房,拿個橙子或葡萄柚吃,發現白小子就等在那兒。他抬起頭,但沒有看歌手,他問,瘋狂蛋頭是什麼【101】?沒等歌手回答,他就唱了起來:他們瘋狂,他們瘋狂,就好像他必須感受歌詞才能記起歌詞。知道埃裡克·克萊普頓幾個月前怎麼說你嗎?那傢伙,絕對是個人物,他登上舞臺說,保持不列顛的白色。趕走所有黑皮所有阿拉伯佬所有他媽的牙買加人,你能相信嗎?他就是這麼說的,“所有他媽的牙買加人”!我操。他不是翻唱你的一首歌嗎?事實證明你永遠不知道究竟誰是你的朋友,對吧?歌手說他從來都清楚誰是朋友誰是敵人,但白小子繼續說個沒完,就好像他在自言自語。兩名樂手走進廚房,詫異地發現那小子又冒出來了,就好像變魔法。喲,同胞,觀光巴士把你撂下了嗎,一名樂手說,但白小子沒有笑,他甚至沒有發出嘿嘿嘿的氣喘笑聲,白人不確定你是不是開玩笑的時候就會這麼笑。

——上帝。上帝。上帝。你知道上帝的問題是什麼嗎?白小子說。我說的是耶和華、耶穌、雅威、安拉、耶神,無論你們叫他什麼狗屁名字——

——請不要褻瀆祂的無上威名。

——可上帝的問題在於,他需要名聲,明白嗎?對,注意、關注、認可。他自己說的,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我【102】。假如你不再關注,不再呼喊他的名字,那他就會不復存在。

——同胞——

——而魔鬼,他不需要認可,事實上,越不露聲名越好。

——朋友,你到底——

——意思是他不需要被點名、識別甚至記住。要我說,你周圍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是魔鬼。

——喂,最後一班旅遊巴士已經走了,你只能出去叫計程車了。快走吧。

——我可以四處走走。

——但我們正在排練,而且……等一等,今天沒有旅遊巴士來這兒。你他媽究竟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從頭到尾,歌手一言不發。都是樂手在提問。白小子在廚房裡走來走去,看窗外,看爐子,拿起一個葡萄柚。他端詳了一會兒葡萄柚,扔了兩下,然後放回去。

——所以那首《瘋狂禿頭》到底在唱什麼?

——同伴,《瘋狂禿頭》唱的就是瘋狂禿頭。要是他必須解釋他的歌曲,那他就會寫一篇解釋,而不是歌曲了。

——說得好。

——什麼?

——康戈邦戈我呢?髒辮康戈邦戈我【103】。我的意思是說,我能理解《我打死了警長》,那是個隱喻,對吧?主義和對立?我想知道唱《撩起來》【104】那種甜蜜小情歌的男人上哪兒去了。是因為另外兩個離開你了嗎?所有人都有共鳴的大愛去哪兒了?《焚燒與劫掠》【105】?那就像《在馬路上跳舞》【106】嗎?你明白的,憤怒黑鬼的音樂。

居住在牙買加的黑人從小到大都不覺得“黑鬼”這個詞有什麼問題。從美國來的黑人就完全是另一碼事了。有個人說這他媽,但後面的話變成了喃喃自語。這說明白小子雖然不在自己的地盤上,既沒有渾身肌肉也沒有槍,卻驕橫得像一隻孔雀,就好像這兒歸他所有。就好像理所當然地誰也不會碰他,因為他是個白小子。我懂道理。我知道這種念頭來自奴隸制。牙買加人喜歡標榜自己是全世界最有反骨的黑鬼,但實際上就算奴隸主帶著六個或十二個男性奴隸走進森林,其中有幾個是他僅僅幾天前剛鞭笞過的,也不會有任何一個黑鬼對他做任何事情。

——新專輯就像乘著子彈似的飛向榜首。你到處都訂滿了,瑞典、德國、錘匠劇場、紐約市。你聽不聽美國電臺?我是說,我對黑人沒有任何個人意見,你知道的,吉米·亨德里克斯,對吧?但你知道嗎?吉米死了,搖滾樂現在就是搖和滾,深紫、巴赫曼-特納超速、腦色拉外科手術。他們不需要任何人假模假式上臺,冒充搖滾明星……《我的男孩棒棒糖》【107】,那是一首好歌,非常好,節拍特別好,我就喜歡她那個樣子,闖進來,唱紅一首歌,完後就走。你讓我心醉神迷,哈!

這時他開始步步後退,因為他看見樂手們圍了上來。但他似乎並不緊張,只顧著用言語淹沒整個房間,但沒有人明白他在幹什麼。歌手一言不發。

——美國?我們過得很艱難。真的很艱難。我們必須重新聚集力量。最不需要的就是一個煽動分子來攪起錯誤的浪潮。搖滾樂只是搖和滾,它有它的追隨者,不需要……你看,我在儘量好好說話,把這些事告訴你們這種人。但搖滾,呃,搖滾是給真正美國人聽的。你們必須停止培養聽眾,主流美國不需要你們這種資訊,所以請認真想一想那些巡演……也許應該只是沿著海岸線走走。不要試圖觸及主流美國。

他一遍又一遍地強調他的論點,從一個角度說完就換另一個角度,新說法老說法一股腦地扔出來,直到他覺得他們已經明白了他的論點。但和平時一樣,白小子認為黑人很愚蠢。他們從他進門就明白他想說什麼了:別和白人對著幹。

他沒有看任何人,等待眾人理解他的言論,讓眾人慢慢理解他的言論。他又說什麼他不想再來這兒了,然後說什麼演出簽證都堆在某個操勞過度的使館辦事員桌上。歌手一言不發。——我的男孩棒棒糖,好歌。確實是好歌,他說,穿過廚房門出去了。眾人沉默了足有一分鐘,有人怒罵那個狗逼白小子如何如何,然後追了出去,但他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噗。

有人認為那是魔鬼本人登門拜訪。但現在是1976年12月,雖說拉斯塔不為中情局做事,但總有別人替中情局賣命。我問警衛為什麼放白小子進來,但他們說他大搖大擺走了進去,就好像他有他們不可能阻擋的重要事情。其實並不是這樣。我明白,歌手也明白。我們這種膚色的人絕對不會去碰他那種膚色的人。歌手從此開始懷疑所有人,我猜我也不例外。我的名字和勞動黨攪在一起,所有人都認為勞動黨和中情局狼狽為奸,尤其是一批“不要稱之為槍械”的貨物剛從碼頭消失。噗。但這個白小子和其他人不一樣,沒有警告或威脅他退出和平演唱會,其他人打電話來讓我們聽沉重的呼吸聲、發電報、在警衛那裡留下信件、騎著摩托車開過門口時對空放槍,而歌手並不害怕任何不敢露臉的人。

但他沒有說我同樣不敢說的話。事情到最後都落在我身上。我,還有哥本哈根城最兇惡的那些人。但兇惡已經沒有意義了。兇惡無法與陰謀匹敵。兇惡無法與邪魔匹敵。我看著、坐視他們將我趕下神壇,因為政治現在是一種新遊戲了,需要的也是另一種玩家。政客在深夜來找喬西·威爾斯,而不是我。我瞭解喬西·威爾斯。1966年喬西的靈魂被奪走好大一塊的時候我也在,但只有他才知道他用什麼填補了空缺。

至於其他人,美國來的白小子和牙買加的白小子——他並不白,其實是阿拉伯裔,把自己的英語操成金髮碧眼,讓那些孩子放鬆警惕——他們也向歌手送出了威脅。這些全都是因為髒辮想唱熱門金曲,說出他的所思所想。哪怕是現在,沒有人知道那個白小子從哪兒來,也沒有人再見過他,無論是大使館、梅菲爾飯店、牙買加俱樂部、利瓜尼亞俱樂部、馬球俱樂部還是其他外國白人與本地白人聚集的地方。也許他根本不住在這兒,只是飛來執行另一個任務。從此以後,門口的警衛加了一倍,然後有一天干脆換成了回聲連隊的人。黑幫武裝當然比警察強,但我信不過民族黨的武裝力量。

一個人知道自己有敵人,就必須二十四小時提高警惕。一個人知道自己有敵人,連睡覺也要睜著一隻眼睛。但假如一個人有太多的敵人,那他很快就會將他們放在同一個水平上看待,忘記怎麼分辨他們,開始認為所有的敵人都是同一個敵人。歌手沒有多想那個白小子,但我經常想到他。我問歌手那個白小子長什麼模樣,他滿臉茫然。

就像個白小子唄,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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