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歷克斯·皮爾斯 (1 / 4)

想問我的情報源,對吧?他告訴我歌手有可能捲入了數月前開曼納斯公園的賽馬欺詐案。假如狗屎沒從某個方向砸下來,因此真相很可能離它不遠,牙買加人對此有個說法:就算不是怎樣,也差不多就是怎樣。我一丁點兒也不相信歌手有可能捲入任何詐騙案,他媽的完全是胡扯。但我很確定有人拉了屎,弄得家裡臭氣熏天。我的情報源還告訴我,幾周前的一個下午,歌手從克拉倫斯堡海灘回家——這已經很說不通了,因為連我這麼一個白人,巴比倫的化身,都知道他每天早晨去巴夫灣運動,準時得像鐘錶。有幾個人似乎知道他為什麼去克拉倫斯堡,這一點頗有意思。他和幾個來找他的人離開,他的手下只認出了其中的一個人。三小時後他回到家裡,憤怒得一整天都臉色通紅。

愛莎大概是在四個小時前離開的。我還躺在旅館房間裡的床上,眼睛盯著自己的肚皮。這一趟真他媽諸事不順。我不知道我到底是來幹什麼的。我的意思是說,我當然知道我是來幹什麼的。我就像《國家探尋者》的醜聞獵人,卻在為訪談了丹尼爾·埃爾斯伯格【124】的雜誌服務。不,我連醜聞獵人都不如,我是個底層人渣,為照片配詞說明只有一首紅歌的傻逼穿什麼衣服進錄音室。整個採訪任務就是在浪費時間。也許我該把視線從自己的肚皮上挪開,集中精神做點什麼。還有,自憐自艾也未免太過時了。有些事情正要發生,我能感覺到。也許是音樂裡的什麼東西,我說不清。我躺在床上,聞著床單上愛莎的香水味,看著陽光灑在窗戶上,這時電話響了。

——正在幹什麼事情……或者什麼人嗎?他問。

——很好。這個俏皮話琢磨了一上午,對吧?

——哈哈。也去你媽的,皮爾斯。

馬克·蘭辛。我得花點時間搞清楚這個傻逼是怎麼找到我的。

——天氣不錯,對吧?天氣是不是不錯?

——要我說,從旅館窗戶往外看,和平時也沒什麼區別。

——別他媽亂倒蛋黃醬了。你還在床上?昨晚的婊子肯定特別帶勁。你,我的朋友,需要更好地認清人生。

真他媽要命,他這麼熱乎,不知道是因為他在這兒只認識我一個人,還是他出於某種詭異的誤解,覺得我和他是好朋友。

——有啥要說的,蘭辛?

——今天早晨我在想你。

——我幹了什麼,值得你這麼大發善心?

——嗯,原因很多。比方說,你很可憐,但我是你的朋友,所以我不得不告訴你。

我想說他不是我的朋友,就算撒旦帶著十個大雞巴的魔鬼幹插我屁眼,我也不會和他交朋友,但此刻他的狀態其實挺好玩的。每次他需要什麼東西,但又傲慢得沒法開口,就會變成這個樣子。

——所以昨天晚上我和歌手在這個房間裡——

——什麼房間?蘭辛,你他媽在說什麼?

——你別他媽總打斷我,皮爾斯,聽我好好說完行不行?怎麼了,你小時候你媽沒買過艾米麗·波斯特的禮節書?

——我是野狼養大的,蘭辛。野狼養大的。

我很想扯開話題,扯到十萬八千里之外去,因為我知道我不關心他說什麼會讓他生氣。

——其實我正在回憶我老媽是怎麼教我的,自己狩獵,自己殺生。實話實說,提起艾米麗·波斯特,我有個前女友——

——媽的扯什麼,皮爾斯。我他媽才不在乎你老媽呢。還有你的前女友。

——你應該在乎啊。她很好。不過不是你喜歡的型別。

說真的,我可以這麼胡扯一整天。真希望我就坐在他面前,能看見他漲紅面頰。

——皮爾斯,說真的,漢子,他媽的扯什麼?

漢子?這個新鮮。我應該跟著他說,好讓他以為他開啟了什麼俚語新潮流,因為誰他媽會說“別亂倒蛋黃醬”。

——你剛才在說今天早晨。你出於什麼原因想到了我?

——什麼?哦,對。對,今天早晨。我和《新聞週刊》的一個傢伙在一起,明白嗎?還有《公告牌》的一個妹子,還有另外一個妹子,明白嗎?她好像說她是《旋律製造者》的,對。他們都在問歌手有關和平演唱會的問題,但主要是他的經紀人在回答。對,我們在他家開新聞釋出會。

狗孃養的在胡扯。他怎麼可能一大早開新聞釋出會,而我完全不知道?還有蘭辛為什麼忽然滿嘴倫敦腔了?

——對,太倉促了,所以他們多半沒時間通知你。但別擔心,我的朋友。《滾石》雜誌來了另一個人,至少他說他是滾石的,真是奇怪。我的意思是說,你難道不是為他們工作的嗎?

——滾石的那傢伙,他有沒有說他叫什麼?

——我他媽怎麼記得。我聽見“滾石”兩個字,立刻就想到了我的好兄弟阿歷克斯·皮爾斯。

——哥們兒,你真好。

我努力琢磨該怎麼有禮貌地請這塊擦屁股紙結束通話電話,好讓我打給我狗孃養的老闆,問問他是不是確有其事。我敢說這只是蘭辛小糞蛋企圖耍我。像他這種沒有朋友的白痴,永遠分不清什麼是開過頭的玩笑,什麼是不他媽好笑的玩笑。但假如確有其事,老天在上,這份該死的雜誌可就又突破新底線了。該死。他媽的該死。他們把真正的報道工作留給……他媽的天曉得是誰?羅伯特·帕爾默?德柯蒂斯?同時派我來寫他媽的比安卡·賈格爾銼指甲,她男人錄什麼雷鬼狗屎。我是說,假如他們要我寫的就是這些東西,為什麼不光派個攝影師來就算了——順便說一句,我到現在還沒看見攝影師的影子。操他媽。真的,操他媽。

——於是我就想啊,我的好哥們兒阿歷克斯肯定會大受打擊,似乎就沒人肯放他一馬。

——你要什麼,蘭辛?

——首先,叫我馬克。

——蘭辛,你要什麼?

——我更想知道你要什麼,皮爾斯。

三十分鐘後,我坐在牙買加飛馬飯店游泳池旁的一把遮陽傘底下。身穿泳裝的白種男人比我那兒的更胖,妻子曬得更黑,兩者都說明他們更有錢,而且女人也往往更年輕。我不知道他們是誰,因為金斯敦算不上旅遊勝地,這些人都是來談生意的。蘭辛無比相信他有我想要的東西,我也有點相信。此刻我在兩個念頭之間搖擺,一個是“阿歷克斯你他媽搞什麼”,另一個是“他說不定真有我想要的東西”。但無論如何我都很好奇。

就這樣,我在飯店游泳池旁等他,看著一個男人對他的兩個胖孩子不管不問,任憑他們肚皮朝下跳進水裡。比較大的孩子拍出啪的一聲,響得都他媽有回聲了。我看著他晃晃悠悠遊到池邊,非常想哭,嘴唇擰成要哭的形狀,呼哧呼哧地從鼻孔出氣,但他環顧四周,看見了我。在陌生人的注視下痛哭流涕已經很糟糕了,但小胖墩更加做不到的是在弟弟面前哭出來。我想嘲笑這個小傻瓜,但轉念一想還是饒過了他。再說我正在等一個混球,還在思考三十分鐘前究竟發生了什麼。1976年12月3日上午11時。就在半小時前,我被《滾石》雜誌解僱了。至少我覺得我被解僱了。事情是這樣的。我接到一個電話。

——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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