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宗越坦白(1 / 2)

小說:相寶2:秘物 第728章 作者:炎宗

第7o2章 宗越坦白

當福伯得知鮑少遊認出靈子令後,辦事很果決。

第二天剛上班,盧燦正在泡茶,宗越就出現在環宇大廈辦公室,讓盧燦小小地驚訝一回。

“宗老,你是…連夜趕回來的?”

宗越也不客氣,大喇喇在辦公桌前坐下,“給我也來一杯,剛才吃了閆福記的豆腐腦,多加了一勺滷,齁嗓子!”又笑道,“昨天下午接到福館長電話,剛好分館不忙,我就抽空回來一趟。”

盧燦轉身去茶櫃取來一隻玻璃杯,又挑了一竹勺龍井,熱水衝開,推到宗越面前,同時笑道,“南門戲樓改裝的怎麼樣?您老去看過了吧?”

他口中的南門戲樓,始建於1927年,原主人宜蘭富商張鳴,樓高四層,為中式戲樓建築,位於中正廣場斜對面,地理位置極好。去年盧燦看過之後,比較傾向於這一處作為虎博臺北分館所在。後來楚臣以三億八千萬新臺幣的價格,從張鳴後人張建邦手中買下產權。

宗老小口吹著茶沫,聞言抬頭笑笑,“走了一趟,風格上與中式古董藝術品比較搭,不過,想要展覽歐美及近現代油畫,怕是有些犯衝。”

這個問題,盧燦也有些撓頭,“慢慢來吧。”

回到座位坐下後,盧燦又將辦公桌抽屜拉開,將昨天得到的灰玉指環翻出來,“給您老看件東西。”

昨天在關羅莎家喝下午茶,這隻破爛的石頭指環,還被對方追問了一番。回公司後,盧燦就將其摘下,擱在抽屜中。

宗老對虎博所藏的秦墨玉指環和灰玉指環,極為熟悉,見到盧燦手中這隻,立即看出不同,驚訝地張了張嘴,“第……三隻?”

盧燦微笑點頭,遞過去,“昨天上午,在九龍城砦的福運典押行收貨時,遇到的。指環上一任主人,名叫劉丕基,常州人士,1965年去世。不過,他有個哥哥劉培基,目前還在世,家住滬上,國內著名藏家。您老應該聽說過吧?”

“劉氏兄弟?”宗越從盧燦手中拿過指環,一邊端詳一邊驚訝反問。

“您老認識?”

“不認識,不過,劉氏兄弟的名字,以前倒是聽說過。只是沒想到他們兄弟竟然會是同行!”宗越在四十年代末就前往北美,對後面生的事情,幾乎不瞭解。乍一聽這兩人,確實有些震驚。

相比虎博其他老爺子,宗越的江湖味更足,這可能與他在唐人街謀生的經歷有很大關係。他拿著指環仔細地看過一遍,手指在衝口處,又摸了摸,表情有些難以描述,似乎有些感慨卻又有些迷茫。

盧燦沒開口,一直等他看完之後,才捧著茶杯,笑笑問道,“宗老,這個指環,到底有幾隻?我這短短一年中,碰到三隻!要不是您老說找了幾十年,我都要認為,這東西滿大街都是了!”

宗越的臉色,哭笑不得。他自己為了找到墨門信物,可謂殫精竭慮,費勁心思!

誰能想到,盧燦輕輕鬆鬆就找到三隻!

他手指朝盧燦點點,又搖頭感慨,“早先老福說你是怪胎,我還不信,現在看來,你何止是怪胎這麼簡單!早跟你說過,一主四副,合計五隻!看來,剩餘兩隻的希望,還要落在你的頭上!”

盧燦往前湊湊,嬉笑道,“這玩意……有什麼用?既沒有考古價值,更沒有實用價值,可……看您老這架勢……莫不是與什麼寶藏有關?”

宗越愣了愣神,繼而苦笑搖頭。

有關一主四副靈子令是墨家顯宗位於荊西神龍山白雲谷一座隱靈洞府的秘鑰的傳聞,在今天之前,他一直沒想好,要不要告訴盧燦。

這其中的原因很複雜。

其一是他自己也不確定這一傳聞,究竟是不是真的。他更希望在驗證訊息真偽之後,再來考慮這個問題。另外,他或多或少也有些自己的小心思——畢竟,這是明玉宗和明鬼派的內部事務。盧燦雖然是他的東家,與福伯等人關係很好,可依舊不算門內人,宗越潛意識中,不太想告訴盧燦。

可是,現在看來,有些事情今天必須得談開。

捏著指環,想了一分鐘,宗越忽地問道,“東家應該很清楚,嬴政焚書坑儒坑的是什麼人吧。”

盧燦當然知道。

焚書坑儒是焚書、坑儒兩件事。

公元前221年,廷尉李斯與丞相王綰就是否應該實施“郡縣制”,還是恢復“周朝的分封制”,產生激烈交鋒。

丞相王綰認為,將諸子分封於佔領不久的燕、齊、楚故地為王,有利於鞏固秦的統治;李斯則堅持反對態度,他認為,春秋戰國諸侯之所以紛爭,完全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惡果,應該實施“郡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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