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陽壽換的公主命 第84節(1 / 2)

“你既然知道窮困潦倒的人會賣男賣女,也就該知道在一無所有的人眼中,妻好比能出產的土地,孩子就是財產。到了孩子都賣不出的境地,還有易子而食的可怖。這世上,人最貴,也最賤。四娘是天之驕子,珍貴得無法用財帛估量,是貴人,而在四娘看不到的很多地方,生活著無數賤人。她們的孩子,乃至於她們本身,都是可以用一匹絹帛買斷的。”

阿四失語,低頭吶吶不能言。

“這些事你要知道,但不能想太多。先改變眼前的,再慢慢考慮長遠的事物吧。”謝大學士喝完杯中茶水。

阿四問:“那什麼時候這件事才會改變呢?”

“我已經是一個半隻腳走進土裡老人了,答不上這種問題。如阿四一般的年輕人才能有希望看見的奢求。”謝大學士起身告辭回家。

阿四其實知道的,且只有她知道。至少要等到每個人都能吃飽飯。

這時候,阿四不免有些討厭起自己上一世所學的,要是讀的是能夠發明創造的專業,會不會更有底氣一些呢?轉念想到投胎也不是自己能選的,遂拋開這份無厘頭的想法。

阿四把謝大學士的話記在心底,隔日在刑部拿出總結的部分崔家族人觸犯的戶婚律條例交給刑部王尚書。

至於為什麼是尚書而不是孟予,當然是阿四已經充分認識到這是一份吃力不討好容易得罪人的工作,王尚書是個眼見就要退休的八十歲老翁,正適合幹這種得罪人的活計。

王尚書果然很為難:“依照舊例,這等小事是不加責備的。”

阿四不敢置信狀:“我阿姊,堂堂正一品封國親王,不小心點著了自家屋子,也要去邊關吃一年風沙。為什麼臣下犯錯卻不用受罰?且這些在列的都是朝廷命官,又不是目不識丁的平民,知法犯法合該罪加一等才對。”

王尚書深知有禍不能獨自扛的道理,拿出萬用的理由:“公主說的甚是有理,只是無舊例可循,需得上書陛下,再做懲處。”

“我辛苦一場,總不能連個決斷也沒有,就先擬定一個懲罰吧。”阿四早就想好,“我記得有四品官員因上衙前買餅,再不能升三品。他也是違反了律令,這也是違反律令,我看就一視同仁吧。這崔婉的父親還是個縣令,依我看該嚴查他素日的行徑,連聖人律法也不能遵守,平日裡誤作非為的地方一定罄竹難書。”

王尚書微笑與孟予對望:“孟侍郎以為如何?”

孟予老神在在:“下官區區四品侍郎,豈敢妄議此等大事。”

阿四不管兩人的眉眼官司,振振有詞地補充:“依我看,就是這十五歲定的太低了,才讓人心有僥倖,就該挪到十八。”

孩子是大人的財產,那就用仕途作為威脅。再有的庶民之家,她也仔細查過書了,男人長到十六歲開始納稅服役,十八歲分一頃地,除曾有特許的北境女人和寡婦以外的女人不分田地,賦役全免。

想要改變一個人的貴賤,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增加財產,必須將這一份補上。要是女兒從十五歲開始分田的話,看哪個農家捨得把女兒十二歲嫁出去。

第139章

阿四沒有貿然向宰相們說出自己要給女子分田的想法, 她在謝大學士的不懈努力下,終於意識到了人與人之間的不同。世家士人和庶民百姓是難以共情的,即便是有大善大德之人, 也只是極少數。

她想要給普通的、悄無聲息的農女分地, 最重要的是尋找皇帝的支援。

據她這些日子翻書得知,皇帝早年曾推動北境女子分得開荒田地的詔令, 這說明皇帝是曾動過這方面的念頭的。至於為何沒有推行, 其中的原因, 阿四猜不到, 自然就要去問一問。

皇帝已經許久沒有和女兒談話,聽見阿四求見, 便推遲了與宰相們的會面。冬嫿將阿四迎進來, 並奉上令時鮮果。

阿四這點吃食的上的偏好就和姬宴平對舞伎的偏好一樣廣為人知, 她慣常地向皇帝阿孃見禮,而後一屁股坐在果盤子邊的軟墊上開始吃。

皇帝調侃道:“阿四今日就是來我這吃果兒的嗎?”

“事是有的,只是見了石榴, 便覺得還能在等一等。”阿四拈一顆石榴籽往嘴裡塞,再將沒味的核吐出。來回數次,又嫌麻煩, 將豔紅的石榴一推,“還是榨了汁給我喝吧, 這樣一顆顆咀嚼怪費勁兒的。”

冬嫿應了,將一碟石榴交給宮人拿下去榨汁,轉過身來含笑道:“四娘早兩年都是抓著一把往嘴裡塞的,如今也知禮儀了。”

阿四好險沒翻出白眼來:“去年我吃石榴髒汙了一塊領口, 正要回丹陽閣去換衣裳,宮道碰上哪個御史, 好大聲議論我失儀,要不是當時王訶的母親在,我一定上去和老頭好好論一論。他在我家裡,見到我衣上有汙,難道不應該怪他來的不是時候麼?”

她是皇帝的女兒,滿座太極宮都是她的家,倒是這臣下嘰嘰歪歪多嘴多舌,真叫人討厭。

伴讀王訶的母親是御史中丞,阿四記得人,總是給友人留些餘地。

冬嫿跟著點頭稱是:“有些御史確實操心太過了。”

阿四也這樣認為:“哪一天我也不挑時候跑到御史老頭的家裡去,可別讓我抓住把柄,我大聲嘲笑他。”

皇帝忍不住笑:“那可不容易,不告訴一聲便上門,也算是失禮了。”

“總是有辦法的,等我認識認識他家的後輩……”阿四叭叭說了不少損法子,直到宮人端著石榴汁走到跟前,阿四才停下口舌,將加了蜂蜜的果汁一飲而盡。

皇帝等阿四喝得滿足了,才悠悠問起來意:“聽說你最近在刑部好大的動作,連刑部尚書都上書來報,今日莫不是來說這事的?”皇帝推出一卷奏疏,冬嫿傳到阿四的手邊。

阿四開啟略略讀過,刑部尚書將阿四所說的話一字一句分毫未動的轉述給皇帝,也將阿四“小小”的提議寫明瞭。

實際上十幾歲就結婚的人一般就出自大小世家,尋常百姓家除非是童養媳,不然是不可能早早給家中孩子娶上妻,更遑論給二三十歲的成人結小親。俗話說“窮大輩兒,富小輩兒”,反映的也是這類問題。

多少寒門學子都是苦哈哈熬出頭了,被有財有勢的岳丈相中,過上順風順水的日子。能結婚的寒門子弟大多也是二十多歲,才能稍有些積蓄,或者某樣才能被看重。

這種十二三四歲就把女兒嫁出去的,反而是家境殷實的門戶。阿四曾讀過的諸多案例中,女方多是高門女子,父輩甚至官至一州刺史。稍微差一些的,父輩也是縣令、縣丞,總歸是吃俸祿的,絕沒有要餓死賣女兒的境地。

阿四的提議雖然玩笑了一些,針對的物件是沒錯的,大體上依舊是世家範圍內。

或是出於鼓勵的心思,皇帝硃筆修改了阿四的大白話,以更文雅的文字透過了阿四的提議,最後在奏疏上批評刑部尚書行文過於囉嗦。

阿四得意洋洋地合上奏疏,湊到阿孃身邊放下批閱過的奏疏,有意討好:“兒不只是為這事來的,還有一些旁的事拿不準,想要問一問阿孃。”伸出手幫著磨墨。

半大不小的孩子,臉上掛著歡快無比的笑容,殷勤侍奉左右。做母親的看了,實在難以維持嚴肅的表象,皇帝下巴一點:“直說吧,再是為難的事,我也不捨不得把你打出去。瞧你也不是自己磨過墨的樣子,這活還是留給冬嫿去做吧。”

冬嫿當即笑道:“妾近來年紀大了,四娘再搶了妾侍奉筆墨的活計,妾就只有告老還鄉一條路走了。”

阿四不好意思地放下濃淡不一的墨,厚著臉皮繼續說:“我這兩日在屋裡瞎琢磨,自打知道十八歲的中男和丁男,每人授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八十畝,便一直都想不明白,為什麼不給女子也分田地呢?”

皇帝笑著搖搖頭:“若只是這個,你的先生不能與你講明白的話,我就該換去的現在所有的師傅。”

其實阿四哪個師傅都沒問過,因為她心裡想的不知這一點,實事求是道:“我沒問過師傅們,這是有關田地的大事,大周每一寸土地都該是阿孃做主,於是我便來問阿孃了。”

“真是長大了,說話也動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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