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人心險惡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

前邊講到凌家族人出的第十天晚上,夜宿月光林的一間山腳下小廟裡,看到了月光林和聽到了夜半狐言,第二天清晨,我醒來後,昨晚生的一切,彷彿只是一場夢。

家人們一部分煮早飯,一部分收拾行裝,有序地進行了出的準備。

這時,可能有人問,前文不是曾提及老人教導“寧宿荒墳,不住寺廟”,那為什麼我們昨晚又宿在寺廟裡呢?

話說起來,我們凌家子弟上黃山時,如果不住在山上的寺廟,就只能風餐露宿了。

先,“寧宿荒墳,不住寺廟”的說法,主要是針對單身或只是數人的旅者。

皆因那些荒郊野嶺的寺廟,經常是山賊和不良人藏身之處,他們如果看到單身或只有幾個人的旅者,就容易起殺人越貨的心思。

像我們一行百多人、浩浩蕩蕩的隊伍,加上青壯年居多,賊人反而是有所忌諱,怕打不過我們。

其次,“寧宿荒墳,不住寺廟”的說法,老人是以此告誡後人,真正需要提防的不是未知的鬼神,而是活生生的人。

我們一行人確很壯觀,但換個角度看,這麼一大群人遷居,隨身財物肯定有,如果遇到鼠竊狗偷、人心不良之類,難免不被注意。

要知道,明朝初期還未有鏢行,即現代人常稱的收錢幫人運送錢財物資甚至人員的鏢局。

鏢局直到明朝正德年間才應運而生的。

我們出時變賣家產得到的錢財以及我們在黃山上得到的鉅額財富,就只能靠我們分開人攜帶,每人身上帶一些,再在行李裡藏一些;然後規定:一路上,財不露眼,僅以碎銀或鈔錠等較低價值的貨幣支付。

明初的物價水平相對低下,加上我們一路,都只是省吃儉用,低調出行,暫時還未遇上麻煩。

凌家族人敢於舉家遷居,當然與歷代經商、走南闖北,積累了很多江湖經驗有關係了。

慶幸我們入滇的時候,恰好是明初洪武年間,戰後百廢待興,人民渴望安居樂業;朝廷令行禁止、制裁嚴厲,一時間民間上還算得上清明。

不過俗話有說:人心隔肚皮。

出門在外,防人之心是必不可少的。

唐朝詩人劉禹錫就曾經說過:

瞿塘嘈嘈十二灘,

此中道路古來難。

長恨人心不如水,

等閒平地起波瀾。

是啊!

世間的道路再是難行,怎麼也不及人心險惡。

凌家的長輩們,在出前,是仔細地評估沿途存在的風險的。

到達一個地方,就會跟客棧老闆或飯店的老闆,私聊一下,探聽前路有無阻滯和危險,以及需要提防的地方;考慮在什麼地方停下休息和夜宿。

像我們昨天中午在霍口停下煮食和傍晚走到月光林住宿,都是計劃好的路線,長輩們預先向人瞭解過,知道月光林有一間廟宇,知道借住在此是安全的。

不過,在明朝,僧道的名聲的確不太好。

朱元璋曾為此整頓僧道門風。在洪武六年,即公元1373年,太祖皇帝下令,未夠4o歲的民家女子,不許當尼姑、道姑;洪武2o年,下令男子2o歲以上,不許入寺為僧;洪武27年,下令僧人道人不許有妻妾,並且下令對有妻妾的僧道予以驅逐出門。

奇了怪了!僧人和道人怎麼會有妻妾的呢?

明朝初期的時候,僧道的風氣,就是這麼亂,很多人只是因為生活所逼入寺和道院,換言之,在寺廟和道院裡的和尚和道長,並非全都是為了修行,僅僅是為了餬口。

當明朝政局稍穩,經濟開始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後,就開始求神拜佛了;百姓會請僧道下山做法事,然後會為此付出金錢,其實這都是違反僧道祖風的事。

僧道的地位和生活就開始提升,他們能擁有的金錢也開始多了,有些僧道,就不安於山門的孤寂,開始下山,到處雲遊,飲酒吃肉、招搖撞騙,娶妻生子,甚至嫖娼聚賭;更有僧道與士大夫相交,參與政治事務。

心不清淨,就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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