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那句当年听来克制甚至带着无奈妥协的我接受,底下翻涌的,是确凿无疑的喜欢。
车子不知何时已缓缓停稳。
林闵只是沉默地坐着,目光落在前方。
序知闲偏头,车库昏暗的光线勾勒着林闵沉静的侧影,与记忆中那个染着粉棕色长发,眼神复杂的少年奇妙地重叠。
“小宝……”林闵轻声呢喃,“和当时比,我们真的变了好多……”
序知闲听到这句话,却只是抿唇。
变了好多。
是啊,怎么会不变呢?
那个染着张扬粉棕色长发,眼神里带着挣扎却依然会对他弯下腰的少年林闵,如今已经是一个沉稳内敛,把所有情绪都妥善藏好,只对他展露温柔一面的成熟男人。
而他自己呢?
也不再是那个莽撞告白后只会脸红心跳,将全部喜怒哀乐都系于林闵一身的少年了。
他生病了,有了不安,有了猜疑,也有了……一种连自己都未曾清晰察觉的近乎偏执的占有。
昏暗的车库里,只有仪表盘发出幽微的光,映照着林闵沉静的侧脸线条。
那轮廓分明,褪去了年少时的柔和,多了坚毅,也添了疲惫。
序知闲盯着林闵,突然笑了。
这个人,陪他走过了十二年。从懵懂青春到如今,几乎占据了他整个成年的记忆。
好不容易。
这个词毫无预兆地撞进序知闲的脑海,带着沉甸甸的分量。
好不容易,林闵才从那个对感情充满复杂考量的少年,一点点变成现在这个……会因为他生病而彻夜不眠,会在深夜坦诚“是我离不开你”的爱人。
在他十七岁刚见到林闵时,林闵已经二十二岁了。
所有人见到林闵的第一眼,大概都会觉得一个这么张扬的人,染着这么张扬的发色,那情感必定也是直白热烈的。
他也不例外。
他也这么觉得。
但不是。
林闵拒人于千里之外,几乎不和人交流,话很少。
而且,很少笑。
酷哥。
当时的序知闲眨了眨眼睛,下了这么一个定论。
粉棕色头发,耳朵上偶尔闪过的银色耳钉,总是戴着耳机,独来独往,对周遭的热闹和搭讪视若无睹,眼神疏离得像隔着一层冰。
这样的人,在序知闲这个十七岁的少年有限认知里,是与自己这种普通甚至有些怯懦的少年截然不同世界的存在。
虽然林闵在当时替他的钢琴老师上过几节课,但他们几乎没有任何交集,没有任何交谈的机会。
而第一次产生交集,是在那个闷热的初夏午后。
美术班的写生课,老师便学生们自由选择静物或去校园里找景。
大部分同学一哄而散,教室里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人。
序知闲其实不喜欢画画。
或者说,他并不像班里其他同学那样,对线条、光影和色彩怀有某种近乎本能的热情和天赋。
他学美术,更多是因为成绩平平,母亲也并没有放弃他,反而觉得这也算条出路。
而他本人对此并无太大感觉,只是按部就班地完成,学钢琴,学画画。
反正他学就是了。
学不学会是另一件事。
那天,他懒得出门,就留在教室里,对着窗外一丛蔫头耷脑的芭蕉叶,百无聊赖地削着炭笔。
余光里,却瞥见教室另一个角落,那个粉棕色头发的身影,居然也没走。
怎么回事?
他不是班里的学生。
也能是因为这段时间在教几个学生钢琴,其余时间无聊,随便逛逛吧。
林闵坐在靠窗的高脚凳上,面前支着画架,背对着他。
阳光透过老旧的玻璃窗,在他身上切割出明暗分明的光斑。
他没有戴耳机,只是安静地一动不动地看着画板,手里松松地捏着一支炭笔。
序知闲的心跳,莫名其妙地漏了一拍。
他忽然有些好奇,这个看起来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酷哥,会画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