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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拉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阁下说这个词语了,喃喃的疑惑出声,想问问阁下结婚是什么意思,可是在想到课程里教过的询问可能会使阁下不悦,便又住了嘴。

阁下在给他指显示器里的画面时就说过这个词语,结合雄虫阁下今日买的坚果和红布,那结婚就是显示器里的场景。

看来阁下真的很想要看那个表演,可是自己竟然没帮上忙。这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让阁下为了这种事情奔波呢!得尽快帮阁下凑齐那些东西才可以。不过阁下已经凑齐一些东西了,那剩下的就由他来准备吧!

坚果、红布这些都有了,只还差穿红衣服的生物和吃饭的生物了。

这里的生物多的是,到时候抓过来就是了。有些难办的是那些饭菜,他如今只会阁下早上教给他的那道菜,至于显示器上的那些菜,他还不会。

媳妇的胡思乱想祝锦书并不清楚,因为他也忙着胡思乱想。

结婚后媳妇在叫自己名字就显的有些生疏了,那该叫什么呢!

像姚二婶那样让他媳妇叫自己“老汉”,还是算了吧!不好听。像陈叔陈姨那样,叫自己“小祝”,好像也不太对味。那“老祝”?好像也不太好听,叫什么呢!

祝锦书绞尽脑汁的想着,良久后才想到一个合适的称呼。

“阿也。”

微垂着头的拉蒙听见雄虫的呼唤,连忙抬起了头,认真的看向阁下,等待吩咐。

“祝锦书。”阁下。

“以后不要这样叫我了。”

摆手拒绝之后,才指着自己说道。

“阿书。”

这两字缓缓的从薄唇吐出,带着莫名其妙的力道打进了拉蒙心中。

拉蒙不明白自己的慌乱是从何而来,只攥着拳想要努力的平复下心里的慌乱。

“阿书。”

祝锦书见媳妇不叫自己,以为媳妇没听清,又一字一顿的重新说了一遍。

“……”

“阿书。”

媳妇开口了,不过叫的比较小声。

“对,阿书。”

“以后你就叫我阿书,我叫你阿也。”

祝锦书说完见媳妇还是呆愣着,又认真问了一句。

“记住了吗?”

“……记住了。”

原来是阁下允许他叫的特殊称呼啊!怪不得心跳的这么快。

“记住了就好,去换身漂亮衣服我带你去报喜。”

“是。”

拉蒙现在已经能听懂祝锦书一半的话了,不过还是不能理解细致的意思。

迷迷糊糊的换了件衣服出来,才到客厅找到装糖的祝锦书。

“……阿……

试探又期待的唤出阁下赐予自己的特殊称呼时,拉蒙的心脏已经被揪紧到极限了。英勇无畏的勇士没有胆量继续看着面前决定自己虫生的雄虫阁下,只能像个懦夫一般,低垂下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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