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啊!你那么聪明,再好好学,肯定做得好。”
宋衍之沉默了。他想起在小说世界里,沈羡安给他做的那个草莓蛋糕——歪歪扭扭的奶油字,有点塌的蛋糕胚,但很好吃。他吃了三块。
“好。我学。”
侯明朗是第二个知道的。宋衍之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在打游戏。
“宋哥?你等一下!我先把这个塔推了!”电话那头传来游戏音效,“victory!好了好了,你说。”
“我想跟沈羡安求婚。”
“卧槽!”侯明朗的声音大到宋衍之把手机拿远了一点,“真的假的?”
“真的。”
“什么时候?”
“下个月。洱海。”
“卧槽卧槽卧槽!我要去!我要当见证人!”
“好。”
“宋哥,你听我说,安哥这个人,你别看他平时大大咧咧的,其实心思特别细。你求婚的时候,一定要说真心话。别说那些网上抄的,他自己能看出来。”
“我知道。”
“还有,他喜欢吃辣的。你求婚成功了,请我们吃火锅!”
“好。”
宋衍之挂了电话,在笔记本上写下:“真心话。火锅。”
沈羡渔是第三个知道的。宋衍之给她发了消息,她秒回了一个尖叫的表情包。
“宋哥!你终于要娶我哥了!我等了四年了!”
“你哥知道吗?”
“不知道!我嘴严得很!”
“你上次把他初中的小说发到网上,还告诉我了,也说嘴严。”
“……那是意外!这次绝对不会!”
宋衍之没有拆穿她。
“我想在求婚的时候,放一段视频。他从小到大的照片、然后是他跟我在一起之后的照片,还有你写的那些关于他的东西。”
“视频?我来做!我是学传媒的!专业对口!”
“好。谢谢。”
“不用谢!你只要对我哥好就行!”
“我会的。”
宋衍之挂了电话,看着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笔记。
周子衡说的、侯明朗说的、沈羡渔说的——他都记下来了。他还记了很多自己知道的东西:沈羡安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不喜欢什么颜色……
他记了整整一本。
求婚的日子定在九月十五日。那天是沈羡安和宋衍之在小说世界里第一次在天台相认的日子。宋衍之记得。沈羡安也记得——但他以为宋衍之不记得了。
宋衍之订了双廊最好的民宿,包下了整个顶楼阳台。他订了花——不是玫瑰,是向日葵,沈羡安最喜欢的。他订了蛋糕——不是外面买的,是他自己做的。他做了五次,前四次都失败了,第五次终于成功了。蛋糕胚不塌了,奶油抹平了,上面的字写得歪歪扭扭但能认出来:“沈羡安,我爱你。”
他站在民宿的厨房里,看着这个蛋糕,眼眶红了。
32年的人生里,他从来没有为任何人做过这些。他以为自己是不会做这些的人。冷冰冰的、不会说好听的话、不会哄人——顾衍说得对,他以前确实是那样的。
但沈羡安让他变了。
不是“为爱改变”那种俗套的变,而是——他愿意了。愿意学做蛋糕,愿意学说话,愿意学哄人。不是因为沈羡安要求他,而是因为他想。想让他开心,想让他笑,想让他知道——他是被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