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条没有撒谎。
正月十一戌末,夜运暂缓后,曹英只派六骑去北槐沟,不让十四辆粮车出石羊南仓。六骑从沟南绕上石脊,子初前现沟中埋着八枚拒马钉、两条绊马索和六处以枯枝遮住的射位。
射位里有人。
对方至少十八骑、七名步射者,马留在北坡,人在沟两侧等车。八辆宽轮车若按原次序进入,前车受箭,后六辆会被倒木封在窄段。纸上的伏击分工与现场相合。
六骑没有靠近数清全部人脸,只放一支无火响箭示警后撤。北槐沟的人立即点燃两堆湿草,烟往石羊方向压,又分出六骑追了半里。不是一群只存在纸上的诱饵。
曹英请求增援二十骑。
裴砚川准了十二骑,另八骑仍留归雁外门与石羊伤员路。命令不是去歼灭伏兵,只在南北两头占住可退地,确认敌人是否继续守沟;十四辆粮车当夜不出仓。若对方撤,骑兵不得追过北石脊。
许铁山认为十二人太少。
“十八骑只是看见的,林后可能有百骑。”
“所以更不能把城外机动全送进沟。”
北槐沟是真伏击。
它也可能是要他们相信所有危险都在北槐沟。
亥正二刻,归雁东仓第一声火锣响起。
最先看见火的不是仓区夜巡,是东街一名起夜倒灰的老妇。她看见公仓甲间屋檐下有一线蓝火,像灯油顺木缝爬。她敲响自家铜盆,仓火班才从北巷转回来。
第一只水桶到甲间时,乙间内侧也冒烟。
沈砚白后来把老妇、仓火班和东井水工的说法分开记下。老妇不能说准时辰,只记得自己出门前刚听过巡夜梆子;仓火班从北巷折回时,梆声已经过去约半刻;东井水工看见甲间上方先亮,推车转过墙角后才看见乙间黑烟。三人的先后能相互接上,却没有一个人亲眼看见火怎样点起。
老妇倒灰的位置离甲间不足二十步。若她晚起一刻,檐火可能先越过屋脊;这不能证明她与纵火无关,也不能因为她最早报火便先扣住她。严复礼只记她当夜衣着、灰盆和同行邻人,让人送她撤到西巷。救火尚未结束,报火者不能被围审堵在水路中央。
两处之间隔着一条八丈宽的石铺车道,火不可能在两刻钟内自行跨过去。第三处火点随后出现在车道南端的空草架,正卡住从东井推水车进仓的直路。
三处同时起火。
东仓外门锁没有撬痕,封泥仍完整。守仓人按双钥开门时,甲间檐火已经烧穿两根椽尾;乙间的火却从通风板后往外吐,火源在仓墙以内。
敌人不是刚刚冲门进去。
有人早已把能点燃的东西放进仓内,或有人持合法钥匙、工牌和开仓理由进去过。
仓火组第一班十六人实到十六。班前点名、桶位和巷口轮换都能对上;没有谁在火起时凭空多出来。可他们只负责外巷、屋檐和水桶,不持粮间钥匙。查十六人不能解释乙间内火,也不能因纵火生便把第一批自愿者全扣成内应。
沈棠宁赶到时,没有先问谁放的火。
“人在哪?粮在哪?风往哪边?”
甲间当时存可食公粮二千二百八十斤,乙间一千七百二十八斤四两,合四千零八斤四两。北祠与西小仓另有二千斤,不在同一火带;全城账面公粮仍是六千零八斤四两,火后损失尚未复称,不能现在把东仓四千余斤全部写没。
甲乙两间值守、邻巷住户和仓火班共六十三人,已点五十八。缺的五人不是失踪:两名守仓人进去开内门,三名水车工在东井拉车。三处都有见证。
风从东北来,火会先压向车道南端,再卷到仓西十七户连屋。若南端草架不清,水车进不来;若只救屋檐,乙间内火会从袋垛底层闷烧。
沈棠宁把任务分成四块。
六人拆南端空草架,不搬到巷边,直接拖进昨日清出的空土坑;八人守甲间屋檐,以湿毡压椽尾;十二人从乙间背风门进,只搬靠火带的前三列粮袋,不在烟里逐袋验号;其余人接水、清人、看风和守住北祠西小仓,不许所有人都挤到最亮的火前。
裴砚川到场后第一道令是封东门,不封全城。
仓区两条巷只进救火、伤运和持当前木牌的人;居民可从西、南两线撤,不得把想救自家物件的住户全部当纵火嫌犯。县衙差役登记谁从仓里出来,不在火边搜身阻断水路。
第二道令是把王府二十骑留在城内。
北槐沟已经增十二骑,剩余机动不再外调。西缺口仍缺十二岗,只由原守线加响锣与退避线,不从仓火班抽人填。一个缺口不能在火起时吞掉另一个岗位。
许铁山没有再要求增兵北槐沟。
他带八名军士进乙间搬粮。
第一列袋子外层只热不燃,第二列底部已有三袋冒烟。军士要将整列推倒,陶七斤赶到后拦住。粮袋一倒,热灰会卷进好粮,袋号也会全部混乱;先用长钩拉出冒烟三袋,外围八人依次传出,仍能走的袋子不因救火失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