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是我在打印店买的,五毛钱一个,牛皮纸的,带一条白色的封口胶。
我站在柜台前面想了一会儿,要不要买大一号的。
老板问我要寄什么,我说寄资料。
那天早上出门之前,我在卫生间里把那条灰丝袜叠了一下。
我想叠成她那样的小方块,可是叠了两回都散开了,最后只好卷成一卷塞进信封。
我撕掉封口胶上的纸,把封口按了三遍,再把信封塞进书包最里层,跟电脑挤在一起。
一路上我骑得很慢,就像车筐里放着一碗水,生怕洒出来。
郭猛在修车档后面的小屋里。屋里有一张折叠床、一台小电视,墙上挂满了扳手。他看见我进来就笑了,人没有起身。我把信封递给他。
他接过去捏了捏,直接撕开,把那一卷东西拿出来抖开。
灰色的丝袜很薄,在他那双指甲缝里全是黑泥的手里垂下来,一条腿长,一条腿短。
他把它凑到鼻子底下闻了一下。
我把脸扭开,去看墙上的扳手。
他说:“好东西,真是好东西。”
我跟他说我要走了,他对我说:“急什么。”他把丝袜团了团,塞回信封里,又对我说,“我这是借用,借用。过两天还给你,你再放回去,她不会知道的。”
我跟他说不用还了,他笑着说:“那怎么行,我是讲究人。”他把信封往折叠床的枕头底下一塞,又问我她穿了几天。
我说穿了一天。
他问是哪一天,我说是礼拜天,那天她不飞。
他又问我那天她去菜场了没有,这一句我没有回答。
他也没有再问,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电视里正在放一个卖锅的广告,声音很大。
我出门的时候,他那两个跟班正在门口修一辆电动车。其中一个抬头看了看我,跟另一个说了句什么,两个人都笑了。
那之后的三天,我都没走西门,绕道东门,多骑了十分钟。
那几天夜里我都睡不好。
我躺着躺着就会想,那条丝袜现在在什么地方,是在他枕头底下,还是在那台小电视旁边,他拿着它在干什么。
想到一半,我就把脸埋进枕头里,不让自己往下想,可过一会儿又会接着想。
我把耳机戴上了,但是没有放歌。
第三天晚上,他发短信叫我出去。
我出去了,他站在西门的路灯底下,把信封往我车筐里一扔,跨上摩托车就走了,一句话都没跟我说。
信封已经皱了,封口是拿胶带重新粘上的,粘得歪歪扭扭。
我没敢在路上拆。到家的时候,我妈正在厨房炖汤,我爸还没有回来。我喊了一声“我回来了”,就钻进卫生间,把门插上了。
我把信封拆开,里面的丝袜团成一团,有一块地方是硬的,散发出一股冲鼻子的腥味。
我拿着它蹲在地上,蹲了很久。
排风扇在呼呼地转,外面的抽油烟机也在转,我妈在剁什么东西,一下一下的。
洗衣机旁边有一个蓝色的塑料盆,不大,盆沿裂了一道缝,用胶布缠过。
那是我妈专门用来洗丝袜的盆,只放凉水。
她教过我,丝袜不能用热水洗,不能搓,也不能拧,要先泡着,再用手一下一下地按着挤。
我小时候帮她洗过几回,洗完她还夸我手轻。
我在盆里接了一盆凉水,把丝袜按进去,水一下子就浑了一点,那股味道也浮了上来。
我把水倒掉,重新接水,再按。
我挤了一大坨洗手液,弄得满盆都是泡沫,用手指一点一点地捻那块发硬的地方,一直捻到它变软。
洗到第三遍,水终于是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