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他重新回到了集装箱岗亭内,靠在摇摇欲坠的凳子上,从口袋里摸出了那块金表。
这是一块做工考究的黄金腕表,表盘上镶嵌着几颗碎钻,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纯金的!
菲斯克盯着表盘上的秒针一下下跳动,脑海中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刚才在村子里横冲直撞的画面。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自己对那种杀戮没有任何感觉。
恶心?
内疚?
那都是那些坐在空调房里写战地报道的白痴才会有的情绪。
对于现在的菲斯克来说,杀人只是一项工作,一项比收过路费稍微麻烦一点点的工作。
而他这种对生命彻底的冷漠,并不是天生的,要知道不管是这辈子投胎转世成为菲斯克,还是上辈子做一个普通人,在没来到阿富汗之前,他见过不少尸体,但却没有杀过一个人。
可是,在来到阿富汗的第一个星期,零的记录,就被那场名为“新兵考核”的仪式彻底打破了。
那是半年前的事情了。
菲斯克还记得那天的风,比现在还要干燥。
麦克斯韦把他们这群刚从本土训练营运过来的新兵蛋子塞进了一辆闷热的运兵车。
目的地是一个位于山谷深处的无名小村落。
麦克斯韦背着手,站在一处高地上,指着下方那些土坯房,语气平淡得像是说要买一袋土豆。
“那里藏着我们要找的‘叛乱分子’。听着,你们这群菜鸟。这里没有平民,只有敌人,和还没长大的敌人。我要看到这里的每一扇门都被踹开,每一个活动的物体都被停止。这是你们加入这支部队的入场券。”
菲斯克当时站在队列里,两米二的身躯让他显得鹤立鸡群。
他清楚地记得,身边那个叫桑切斯的家伙,握枪的手都在不停地打哆嗦。
任务开始后,整个村子瞬间变成了一个露天的屠宰场。
没有什么战术。
只有纯粹,单方面的倾泻火力。
菲斯克端着枪,跟着老兵们冲进一间间光线昏暗的屋子。
他看到那些阿拉伯老人跪在地上祈求,看到妇女抱着孩子试图从后窗逃跑。
但他没得选。
因为在他身后,那些老兵的枪口不仅对着那些当地人,也在有意无意地瞄准着他们这些新兵的后脑勺。
只要你犹豫,只要你放慢了扣动扳机的速度,你就会被贴上“同情恐怖分子”或者“怯懦”的标签,然后在下一次巡逻中,成为某个路边炸弹唯一的受害者。
在阿富汗,不做人,才能活下去。
菲斯克在那次行动中,亲手打空了五个弹匣。
他不知道那些倒在他枪口下的人里,到底有没有所谓的“目标”。
也许有。
但更大概率,那只是上校为了挑选出那些“合适留下来的人”,而准备的一场血腥的性格测试。
那一天的任务结束后,菲斯克蹲在村口的一棵枯树下,吐得昏天黑地。
他把胃里的那点干硬的饼干和胃酸全部吐了出来,直到最后只能吐出苦涩的胆汁。
那种刺鼻的血腥味、那种子弹钻进肉体时发出的声音、那种生命在指尖迅速流逝的绝望感,在那一个下午,被他彻底的从灵魂里呕吐干净了。
也就是从那天起,菲斯克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这片土地上,人命是最不值钱的货币。
与其去纠结那些廉价的同情心,不如多考虑考虑怎么把这些命换成实打实的美金。
“咔哒。”
表盘上的秒针走完了一圈。
菲斯克把黄金腕表重新揣进兜里,又拍了拍那叠厚实的五百美元钞票。
眼神重新恢复了平静。
他站起身,走到集装箱门口……
热浪,在柏油路面上蒸腾起扭曲的透明波纹,七号岗哨的金属顶棚被太阳晒得滚烫,偶尔发出一两声刺耳的“咔吧”声。
菲斯克已经在这种鬼地方连续待了整整两天两夜。
这两天里,他拒绝了回营地轮换休息的提议,这让那个身高还没到他胸口的麦克斯韦在电话里笑得合不拢嘴。
上校那尖细的嗓音在电台里显得格外滑稽,他当然开心,菲斯克多站一天岗,他那装满美钞的私人保险柜就能多厚出几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