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二章 往事如煙

小說:滴血瞳 作者:丫丫不學語

“什麼?”聽到了這句話,我和崔明麗都愣住了,崔明麗竟然忍不住叫出了聲音。鬼修猛地灌了一口酒,旋即坐在了地上,精神顯得恍惚而頹然,頓時我和崔明麗也愣住了,崔明麗趕緊掩住了嘴巴,害怕自己再控制不住自己而出驚歎之聲,我輕輕地握住了她的手,示意她不要這麼緊張。

“沒什麼,真的……”鬼修搖了搖頭,示意我們兩個坐在了他的身邊,我們趕緊坐了下來,鬼修把葫蘆遞到了我的手裡面,我接過來喝了一口,鬼修搖頭輕笑了一聲,只是我有些搞不清楚,這笑究竟是自嘲還是什麼別的意思。

“你本就不該出生的,真的……”鬼修搖頭嗟嘆,而後他講的話把我和崔明麗真真兒地給震撼了

鬼修的母親出嫁的那一天才剛剛滿14歲,嫁給了鄰村的阿哥。但是在他們那裡卻有一個風俗,雖不成文,但是這個風俗卻被大家都極為看重——女子在出嫁之時,必須哭著出門,是為“哭嫁”!

哭嫁”,亦稱“哭出嫁”、“哭嫁囡”、“哭轎”等。是漢、土家、藏、彝、壯、撒拉等民族的傳統婚姻習俗,即新娘出嫁時履行的哭唱儀式活動。

哭嫁一般從新娘出嫁的前半個月、一個月開始,有的甚至前三個月就已揭開了哭唱的序幕。不過,開始時都是斷斷續續進行的。可以自由地哭。親族鄉鄰前來送禮看望,誰來就哭誰,作道謝之禮節。喜期的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上轎時,哭嫁達到*。這段時間的哭唱必須按著傳統禮儀進行,不能亂哭。

誰不會哭,就會被別人嘲笑甚至歧視。總的來看,哭唱的內容主要有“哭爹孃”、“哭哥嫂”、“哭姐妹”、“哭叔伯”、“哭陪客”、“哭媒人”、“哭梳頭”、“哭祖宗”、“哭上轎”等。“歌詞”既有一代代流傳下來的、傳統的,也有新娘和“陪哭”的姐妹們即興創作的。

內容主要是感謝父母長輩的養育之恩和哥嫂弟妹們的關懷之情;泣訴少女時代歡樂生活即將逝去的悲傷和新生活來臨前的迷茫與不安。

哭嫁的風俗,不知道起源於什麼時候。戰國時期,趙國的公主嫁到燕國去作王后,她的母親趙太后在臨別時”持其踵,為之泣,祝曰,必勿使返。”大約就是後來長盛不衰的哭嫁風俗的濫觴了。

這種風俗,直至清末還盛行四川農村中,上世紀8o年代末期四川北部山區漢族聚居地還殘留哭嫁習俗。

聽老人們說,早些時候,沒有嫁而不哭的人家。如果出現嫁而不哭的姑娘,也會被鄰里看作沒有教養的人,傳為笑柄;相傳有出嫁姑娘不哭而遭母親責打的事,這位母親當然算得上是入流導演了。

舊時宣講故事中,有花轎臨門,父親強令哭《迎風罵媒歌》的情節,可知哭嫁是有歌詞的,帶有表演性質,原是用來渲染氣氛,以悲襯喜;不過,因為婚姻是包辦的,真哭真罵的也不會少。

土家族過去有這樣幾種不合理的婚俗廣是“凡姑氏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叫做“接骨種”;二是無論何家女子,只要男方看中,買一串鞭炮到她家門口放了即為定親,女方任何人不得反對。

若一個女子被幾個男子同時看上並舉行了行放炮定親儀式,男方有時候甚至打倒婚敵來贏得婚姻,當然也有殃及女方安全的;三是搶親;四是過去的婚姻大都是“父母之命,媒的之言”,女方對男方及其家庭不瞭解,對未來生活充滿著擔憂。在這樣的婚姻制度下,女人的婚姻通常不幸,因此哭就成了一種必然。

哭嫁的過程先是待嫁姑娘獨自哭,婚期前一夜,姑娘的相好女友和三親六戚姊妹集聚一堂,圍坐一屋,輪番哭述。哭述的內容逐漸衍化成有一定調式和韻律的曲子,成了“哭嫁歌”。而且,土家人還把能否唱哭嫁歌作為衡量女子才智和賢德的標誌。新娘不僅要對家中的每位親人唱一,就是遇上陌生人也要唱,每做一件事也要唱。

“那時候的人,看中這個,所以,我的娘自然也免不了要唱了。”鬼修說著,“可是讓人沒有想到的是,我娘竟然一滴淚都哭不出,並且最後就連哼哼兩聲都不會了,左鄰右舍都在傳說,別家的姑娘哭嫁,就彷彿是一個淚人,但是我娘快要出嫁了,就老是聽到她的歡聲笑語,並沒有半點哭聲。”

鬼修說著輕搖著頭,“但是我外公還是一個比較明事理的人,倒是也沒有過多的苛責女兒,雖然村子裡面一直在流傳著風言風語。但是我知道,我娘那是真的開心,她的心裡面還是蠻高興的,畢竟要嫁的人也算是自己中意之人,是鄰村的一個讀書人,斯文儒雅,倒是還蠻符合她的心意。”

“這不是也挺好的嗎?”聽到了這些,我喝了口酒,而後把葫蘆又還到了鬼修的手中,但是鬼修卻只是搖著頭,淡淡地笑了一聲,“若是什麼事情都如自己所願,那麼這個世界倒是太平了,但是許多事情,和自己想法南轅北轍的倒是佔據絕大多數,就比如我的母親,誰料竟然遭遇了搶親!”

“搶親?”我和崔明麗異口同聲,但崔明麗頓了頓便又提出了疑問,“若是我沒有記錯的話,你們那邊不是流行這個方式嗎?”

搶親一般都在婚期臨近之前暗中約定,男方不出聘禮,女方也不賠嫁妝,先由媒人領未婚夫設法暗中去認識未婚妻,由男方新郎約幾名親朋好友,商定搶親的時間和方法等,新郎邀集一幫親友到女家附近隱蔽。

女家父母故意遣其待嫁的女兒出門,如到門外曬衣服、挑水,到河邊淘米、洗菜、洗衣等,新郎和一般夥伴就一擁而上,假裝乘其不備,由新郎背起新娘,眾人在後邊相擁飛快地跑。親孃假裝大聲的喊叫,“快來人啊,有人搶人啊”!!!讓全村人都聽到,女方家人反應遲鈍,預計人走出村口後,才樣模象樣地從家中出來,約上幾個鄰居,追到村口,裝出追不上了後悔的樣子。

也有的是,新郎率先衝進女家,表面上女家左攔右攔,裝出種種反抗的情狀,實際上總予以配合和支援,如指示未婚妻躲藏之處,甚至將事先關鎖在房內的她拉出來交給男方。被搶時,未婚妻的哭爹叫娘聲和搶親者的嬉笑聲混成一團,女方家裡人追趕時大呼小叫,虛張聲勢,卻不當真營救。

人們以為此舉是對女方的尊敬,說明不是嫁不掉送去的,而是被人搶走的,女家臉上有光。這樣的搶親,能省掉嫁妝。如果真的將新娘再奪回孃家,人們會迷信她不吉利。舊時,人們懾於社會輿論,對通行的明媒正娶婚禮無法從簡。否則,會被世人視作奇恥大辱,大逆不道、成了世人的話柄笑料。

而搶親卻得到社會輿論的諒解和認可。舊時越地相沿成習,搶親不犯法,但不能搶錯人,並只能由新郎動手槍。如遇不知情者,男家只要鳴鑼,人們便知是搶親,就承認它的合法性,不會去幹涉了。

即使是官府裡的人見了也是聽之任之,不聞不問的。這種搶親,女家當然沒有嫁妝,男方一切從簡,社會上別有見解,以為時間倉促,來不及準備云云,無可厚非。當事女子雖執意不允,但一入洞房,則木已成舟,無話可說。姑娘搶到男方家中,立即舉行婚禮,拜天地祖宗,進入洞房。第二天,也象平常一樣新郎新娘去岳父家“雙回門”,新郎向岳父岳母“賠禮”,以後兩家來往和好,並無惡感。

過去,在四明山偏僻山區搶寡婦成風。多是出身貧寒、無力娶妻的男性青壯年探悉某處有孤守青燈的寡婦後,邀集一夥窮兄弟伺機搶她回去成親。這種搶親事先沒有達成“默契”,又是一種野蠻舉動,如有叔伯輩護衛寡婦,往往釀成流血的悲劇。

但聽完了崔明麗所說,鬼修卻要頭嗟嘆,“哪裡會是這一種啊,我娘是在結婚的路上被人搶走的,並且接親的新郎,也就是那個讀書人,也在保護我娘地的時候被人打死了。”

“是誰?是誰會這麼缺德?”我和崔明麗聽完之後義憤填膺。

“一個土財主……”鬼修喝了口酒,淡淡地說著,“更加確切的來說,是一個肺癆鬼的爹,我娘當年14歲,生的冰肌雪骨,粉雕玉琢,人見人愛,這土財主老早就有想讓我娘嫁給他那肺癆鬼的兒子,怎奈何我外公不肯,所以他便在結婚的那天,才想出了要搶親的念頭。”

“真是可惡……”或許同為女人,崔明麗聽到了這句話之後,便不由得握緊了自己的拳頭,“那後來呢?”

“後來啊……”鬼修輕輕地搖了搖頭,“在搶親的那天,土財主僱了一幫土匪,把接親隊伍給剁了個稀巴爛,那位書生也死了,並且腸子肚子都被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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