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济时踏入北城的时候。
身下的马蹄踩上北城的第一块石砖。
他有些恍惚。
这是他梦想了多久的事情。
他在宁城市结交的好友——任杰,此时就站在城门入口边等着他。
那人依旧是一身中山装。
鼻梁上架着一副圆框镜。
一副读书人的模样。
实则陆济时知道。
他这个难得的知心好友。
是个黑芝麻汤圆。
白白糯糯的皮,包着黑乎乎的馅儿。
不过,北城,任杰十分熟悉。
毕竟他是这里富商任子轩的独子。
任杰看到陆济时,就笑开了眼。
他主动上前,等着陆济时下马:“来了?”
陆济时把缰绳递给一旁的副官:“嗯,来了。”
任杰摇着一把折伞,分明北城现在的天气并不热。
按照任杰的话,这叫“风骨”。
在陆济时看来,这叫“疯子”。
任杰:“走,我带你去鸣春园听曲儿去。”
陆济时很排斥这些。
他总是对戏曲依旧抱有靡靡之音的偏见。
任杰拉住想走的陆济时:“欸欸欸,别走。”
任杰:“我能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嘛?”
任杰:“今日鸣春园登台的,是聚芳班的大师兄。”
任杰:“这可是他第一次正式登台。”
任杰:“沈奎山你知道吧。”
陆济时当然知道。
沈奎山的名字连宁城都在传。
传说是赵云转世。
一曲长坂坡,唱的惟妙惟肖。
陆济时果然起了兴趣。
要说整个历史长河。
他最感兴趣的。
那一定是那七出七进的赵子龙。
任杰看他软了态度,继续说道:“那聚芳班就是沈老板的班子。”
任杰:“他藏了他的大徒弟这么久。”
任杰:“你就不想去看看是个什么宝贝儿?”
任杰:“而且!今天唱的,也是《长坂坡》。”
陆济时承认,任杰是懂怎么去挑起他的好奇心的。
都说猫科动物的好奇心都很重。
这句话当然也适用于,陆济时这只已经长齐獠牙、利爪的壮年老虎。
他果然跟着任杰来到了鸣春园。
任杰早就派人来鸣春园知会了。
因此给他俩留的,是最佳观赏的中间第一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