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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番外二完林睿(第2页)

他是我的太阳,我的月亮。

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光。

可光这种东西,照得越近,影子就越深。

——

长大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因为长大意味着你开始明白一些事,而明白比蒙昧要痛苦得多。

林志文有很多孩子,我是其中之一,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他们有的住在这儿,有的住在别处,有的我甚至没见过面。

我开始知道,林深不只对我好,他对谁都好。

老三老四被接回来的时候,他一样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带他们玩,闯了祸也替他们顶包。

我不是特殊的。

我只是其中之一。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像是小时候,你以为自己手里攥着一颗独一无二的宝石,结果有一天你摊开手掌,发现那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而这样的石头路边到处都是。

我开始嫉妒,嫉妒每一个喊他哥哥的人,嫉妒他们可以理所当然地分享他的好。

可我不敢说。

因为我是个怪物。

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而那个人对此一无所知。

——

更让我难受的,是林志文。

他总是先看哥哥。

吃饭的时候,先问我哥在哪儿,过年发红包,先给哥哥,开会见客,带的是哥哥。

哪怕哥哥翘课逃学、打架斗殴、把家里闹得天翻地覆,林志文骂完打完了,最后还是会说一句这孩子像年轻时候的我。

我呢?

我考了第一名,他说不愧是林家的孩子,我谈成了项目,他说虎父无犬子。

我做得再好,在他眼里也只是理应如此。

我开始拼命读书、拼命工作、拼命证明自己。

可不管我跑得多快,抬头看的时候,哥哥永远在我前面。

不,他不是在我前面,他是站在一个我永远够不到的地方,而我只能仰望。

仰望他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东西。

仰望他从来不屑一顾的东西。

我想,我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矛盾的人。

我爱他,也恨他。

我想成为比他更优秀的人,又想永远做他身后那个弟弟。

——

和于南的合作,其实比所有人都以为的要早。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场酒局上。

他穿着一件黑色衬衫,袖口卷到手肘,端着一杯威士忌站在落地窗前,和周围觥筹交错的氛围格格不入,所有人都忙着敬酒、攀谈、递名片,只有他安静地远离人群。

我认出了他,秦北的人。

他在秦北身边跟了几年,不怎么说话,存在感却很强,圈子里有人说他命好,被秦北看上了,也有人说他脑子好使,立金这几年的项目有一半是他的功劳。

那天我们没怎么聊,他话很少,人很傲。

可我觉得他的眼神很熟悉。

我后来才明白,那是和我相似却又不同的不甘。

我的不甘是向上看的,恨自己够不到够不着的东西。

他的不甘是向下沉的,恨自己被困在一个地方,挣不脱,逃不掉。

真正坐下来谈,是在一家不起眼的茶楼里。

他比我早到,已经泡好了茶,铁观音,第三泡,正是最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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