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海号的判牍下来时,海州连着晴了三日。
前些日子压在港口上空的阴云散尽,码头重新忙起来,卸货的、验货的、找脚夫的,从清晨一直吵到午后。
大理寺借用的公房里,却比往日安静许多。
裴怀景将判牍放到案上,严茂山、陈广茂、陈福等人都在。
几名死者家属也来了。
沈知微坐在靠后的位置。
查到今天,船为什么沉、账为什么乱,他们已经问得足够清楚,今日要做的,是算责任。
……
判牍第一句,先认了风灾。
初七海上风势骤变,浪高风急,是顺海号覆沉的直接险情。
严茂山听到这里,肩背似乎松了一些,后面的内容很快又让他坐直。
顺海号船龄已久。春修时,船匠原建议起坞四十日,彻查船底、肋木及右后舱旧损。海盛最终只停了十二日,原定九百余两的修缮,也缩到三百八十余两。六月,右后舱再次出现进水。七月,又做过捻缝小修。彻底起坞却仍旧留到秋后。
春修缩短、旧损未尽,右后舱后来又反复出现进水。这些都不足以单独认定顺海号因此沉没,但海盛明知船况如此,仍让它继续跑船,该担的责任不能都推给初七那场风。
……
陈广茂垂着眼,判牍念到春修时,他才抬头。
海盛作为船东,明知顺海号年久,也知道最初的大修建议,仍因船期和旺季收入缩减修期,将彻底检修推迟。
这部分船务责任,由海盛承担。
陈广茂低声问,“裴大人,若初七没有那场风,船也许还能再跑几趟。”
“也许。”裴怀景看向他,“可判牍算的是你们做过什么,不是替你们算那几趟也许能平安回来的船。”
陈广茂沉默片刻,拱手认下。
……
严茂山的责任落在初三。
官验时,顺海号尚未过一千六百担,验船之后,又临时添了百余担货。郑守义当时已经提出船压得太沉,严茂山仍在几笔加货单上签了字。最终出港时,载重约一千七百一十担。
严茂山忍不住再次嘀咕,“可初六平码头已经卸了。”
裴怀景点头,“所以没有把沉船直接算在这百余担货上。”
严茂山愣了愣,“那……”
“你明知是旧船,明知春修没有按原计划做完,也听见船长说重,仍准货上船。这是你的责任。至于这件事最终对初七沉船造成多少影响,没有证据能替我们补出一个数字。”
严茂山嘴唇抿紧,再没拿“已经卸了”来辩。
……
郑守义的名字也在其中。
初三,他作为船长签了载出港的总单,这一点有失审慎。但后续附记、平码头减载、初六停航、初七重新查看右后舱,都有书面记录和幸存者口供能够相互印证。
初七清晨并未封港,前一夜的风势也一度减弱。他选择离港,不能认作明知船只已经不能航行,仍强令一船人出海。
孙福海站在后面听着,听到郑守义的名字时,他一直低着头。直到这一段念完,才用粗糙的手背抹了一下眼角。
旁边有人低声道,“船头要是活着,怕是还得骂自己。”
孙福海摇摇头,“他已经骂过了。”
众人看向他,孙福海盯着地面,“那天水上来以后,他一直说,初三就该把那几车货留下。”
没人接话。
……
船务责任定下之后,是赔偿。
海盛先行承担船工、账房及护货人员的死伤抚恤。至于临时加货涉及的广海行和各商户,再依各自签认、货量重新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