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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1页)

造字这事一定,他在人族的位置,绝不会比人皇差到哪儿去。

而九天玄女呢?不过是个大罗金仙,截教二代弟子。

一个准圣给大罗金仙行大礼,这场面,谁看了都觉得怪。

九天玄女赶紧还礼,嘴上也不含糊:“道友别这么客气。您现在已经是准圣了,师徒这俩字,就别再提了。”

老师是大罗金仙,徒弟却是准圣——九天玄女脸皮再厚也挂不住。

再说,要不是沾了仓颉的光,她也冲不到大罗金仙中期。

越想越尴尬,干脆提出来:咱俩以后别以师徒相称了。

但仓颉根本不接这个茬。

他摇头,语气很重:“一日为师,一辈子都是。不管洪荒怎么变,这事儿变不了。”

这话砸下来,九天玄女心里头确实热乎了一下。

但洪荒这地方,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一个境界高的管境界低的叫老师,传出去不是让人笑话?

可仓颉那脾气,犟得很,怎么说都不改。

九天玄女又感动又头疼,最后还是拗不过他,只好由着他继续喊老师。

仓颉在九天玄女指点下,对着大道起誓,把那三千个文字写成书。

天降功德。

这一降,动静不小。

仓颉造字,等于给整个人族的文脉铺了路,功德跟人皇功德差不多分量。

凭这个,他直接跨进准圣门槛。

九天玄女也跟着沾光,一口气突破到大罗金仙,还连跳两阶,直达大罗金仙中期——跟孔宣平起平坐了。

烈山部落的神农听到这消息,差点没蹦起来。

他手里那本神农百草经,琢磨了几十年怎么传下去,一直卡在文字这关过不去。

现在好了,仓颉把字造出来了。

神农二话不说,扔下部落就往史皇部落赶。

要是换个普通人,神农派人去请就行了。

可仓颉不是普通人。

光是他对人族做的这事,分量就不轻。

更别说——人家现在可是准圣。

神农就算想摆谱,也得掂量掂量。

神农虽说顶着人族共主的名头,可在洪荒这地方,拳头硬才是硬道理。地位再高,没本事照样没人拿你当回事。

仓颉造字有功,神农带着他进了人族圣庙。伏羲和人族三祖都在场见证,当场封了仓颉做文祖,地位跟三祖平起平坐。

有了文字,人族就不光能传《神农百草经》了。各部落开始拿字记自己部落的事,把历史一代代传下去。

从那以后,神农天天忙着推广百草经。加上人族越扩越大,他这个共主的事也越来越多,家里那头就顾不上多少了。

神农的孩子大多都长大了,就剩小女儿女娃还小。

女娃是神农跟一个狐族女人生的。当年神农要尝百草,满世界跑,有一回在青丘山下受了伤,让个狐族女子救了。两人处出了感情,有了孩子。可神农是人皇命格,血脉太霸道,普通狐族身子扛不住。生女娃的时候,那狐族女子把一身精气全耗干了,孩子落地,大人没了。临死前把孩子交给神农。神农哭都哭不出来,抱着女娃回了烈山部落。可尝百草的事还没完,没办法,只好把女娃交给孔宣带。

起初女娃跟普通人族小孩一样长,可长到六七岁,就像被定住了似的。孔宣以为她身体出毛病了,查了半天才现——女娃她娘生她的时候,把大量精气本源全传给了她,给她洗了遍髓,体质跟常人不一样,长得特别慢。

女娃机灵又讨人喜欢,孔宣疼她疼得不行。加上她身上有狐族血统,底子比一般人族强,孔宣用心教着,没多久就修到了天仙。就是这丫头玩心太重,孔宣再怎么点拔,进步也快不起来。

有一天,孔宣有事回了趟金鳌岛。等他回来,女娃不见了。

孔宣急疯了。女娃心思单纯,血脉又强,这对妖族来说简直是行走的大补药。

顾不上通知神农,孔宣顺着女娃留下的气息就追了出去。

孔宣一路追到东海边上。

浪头拍岸,礁石上站着一只鸟,正衔着石块往海里扔。那鸟动作执拗,爪子抓得死紧,扔完一块又去叼下一块。

孔宣盯着那只鸟看了三秒,心头猛地一紧。

他认得这股气息——女娃。

那鸟身上残留着的,分明是他那小徒孙的元灵波动。孔宣脸色一下子沉下来,伸手隔空一抓,那鸟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道拽到了他掌心里。

搜魂术。

记忆碎片涌进来,拼凑出事情的来龙去脉。

他前脚刚回金鳌岛,神农那边就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空陪孩子。女娃待不住,偷偷溜出烈山部落,一个人跑到东海边上玩。玩着玩着撞上了龙族的人,两边拌了几句嘴,那龙族当场翻脸,化作一条千丈白龙,一口就把女娃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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