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則為王

小說:關係千萬重 作者:黃仁宇

不久之前有人作書評說及我所發表的書刊無乃表彰成則為王敗則為寇。

事實上古今中外的歷史題材,都不可能如是的簡單。有時某人之成敗尚且不能輕率斷定。譬如19世紀初年的拿破崙,戰無不勝,所向披靡,因之宰割全歐,可算前無古人。而且他又在所到之處頒行拿破崙法典,將法蘭西革命的精神掀動至最高潮。此人此事不可謂之為失敗,可是他自莫斯科退兵之後,初受挫於萊比錫(Leipzig),被流放於厄爾巴(Elba)島,即捲土重來,亦仍兵敗於滑鐵盧(Waterloo),受遣送於聖赫勒拿(St.Helena),客死荒島,亦不能謂之為成功。因此美國詩人兼哲學家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所作論評即指出拿破崙有雙重性格:一方面此人代表當日歐洲一般平民的志趣與希望,一方面他也以一己之私令生靈塗炭。據此我們也可以說在推廣傳播“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拿破崙確有成就。即算亞歷山大第一摧挫他的軍事力量,沙皇麾下少年軍官於役於西歐,眼見其他國家的臻榮,帝俄的退步落後,因之發動十二月政變,為以後俄國的改革至革命的先聲。此中全部經歷,亦肇始於拿破崙之用兵,可是另方面拿破崙傲慢虛榮,自己稱帝不算,還要讓姊妹弟兄個個封后與王,曾幾何時又全部湮沒無聞。因之他也可算失敗之尤。(只有他手下一個元帥白納多特[Bernadotte]行伍出身,經過他的支援成為瑞典王儲,以後又參加倒拿戰爭,則今日其苗裔仍為瑞典王室。)

所以成功與失敗可能從不同的層面與場次論斷。

有了這段交代,我並不否認,我的書刊裡確有一部分“成則為王”的因素在。

雖然書評沒有明白講出,他所認為刺眼的乃是我曾在各處一再提及:當新中國再造時,蔣介石創造了一個新國家的高層機構;毛澤東翻轉了農村的基層組織;以後鄧小平和他的繼承人則在敷設上下間法制性的聯絡,以便構成永久體制。

間常也有零星的讀者透過出版者寫信給我,指責我缺乏民主精神。

我不抱怨書評者與投信人,我自己也要經過多番反覆才能寫下如前的結論。我也看到其他歷史家很難不突破內心的衝突即遽爾作類似之論評。借觀旁人的經歷,也更可以瞭解自己的立場。

17世紀的英國和20世紀的中國在多方面有相似之處,主要的乃是現存法制與政府體系與時代脫節,亟需整個改造。這時候英王查理第一信教虔誠,聽信大主教勞德(William Laud)的建議,認為黎民飢寒,王者之責,社會動盪則須對教民科以紀律(英王承亨利第八體制為英格蘭教會首長),而當日議會則受清教徒獨立自主精神的影響,於是國王的宗教政策與稅收政策激怒議會派,內戰一開前後亙七年,議會派戰勝。圓頭黨首領克倫威爾以“叛國罪”處國王查理死刑。

以後查理之“暴政”克倫威爾無一不有。克倫威爾也封閉議會,也向東印度公司強迫借款,也拘捕政治犯,他尚且將全國劃為十一個軍管區,每區派少將一人治理,他幾乎稱王,只因恐怕部下不服而作罷。但他仍自稱護國公(Lord Protector),指定兒子理察為繼承人,他的女兒與女婿尚且干預行政。他手下將領數人成為了大地主。在以下兩件事更表現他的性格:當他治軍時,軍人習慣以政治傳單,擺貼在氈帽之上,他指令取下,軍人不服從時,他用手槍擊斃最前的第一人。當議會派人員要求自由時,他帶著譏諷的聲調說出:“他們有呼吸的自由!”

我在密歇根大學初讀這段歷史時,不能對克倫威爾有何好感,倒反為查理第一同情。查理是好丈夫、好父親。他臨刑前還在斷頭臺上講出,他寬恕他的仇人,希望英國國民享有他們應得的自由,這些情節令人心折。而克倫威爾於1658年去世,兩年之後查理之子查理第二復辟,克倫威爾被剖棺割屍、梟首示眾,好像宣其罪有應得,可是至今一般英國人崇仰他的情形令人費解,即保守派如丘吉爾的筆下亦復如此,19世紀末葉英國議會尚為他塑像。至今此銅像仍植立於議會廣場,威斯敏斯特廳之前。

我還要到多年之後才能徹底瞭解:如果查理第一和大主教勞德的設計功成,英國將要構成一個政教合一的局面,亦即政治威權可以干預到各人良心上的出入處,自此捕風捉影不說.即使軍民相得上下以安,英國亦只能維持中世紀之容貌。讀者如不能遠溯西班牙之大審訊(Spanish Inquisition)而推想其態勢,亦可從拙作《何鍵》一文大致窺見其可能情景。注意湖南在1930年間只用人本主義與社會習慣,無宗教力量與僧侶組織參與行政,只因其著重傳統倫理觀念,以之作敷政的基礎,已產生文中所敘之一切。

英國當日國教為聖公會(Episcopalian),仿羅馬體制,有舉教團。議會派大致多為長老會(Presbyterian)信徒,不設主教,長老及執事由信民推舉,但仍有全國組織,克倫威爾及軍中將士,多為獨立派(Independents)。此派在各地都有小教堂,無全國管制機構,於是才徹底做到良心上之事各由自主。

克倫威爾最大的貢獻則是在他專政的九年間堅持信教自由。他身後查理第二與詹姆士第二曾企圖打破現局,都沒有成功,經過1689年的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後英國的信教自由才固定如今日體制。

我們通常對“自由”這一名詞,存有誤解。在政治方面說,自由並非個人自行其是,因為此係無政府主義(anarchy),自由亦非保障個人現有特權,因為不問此特權之由來,亦只為保持現狀(status quo),甚至可以侵犯旁人之自由。換言之,自由必須配合實切的社會條件。

從一箇舊式農業社會進展至工商業社會時,其不二法門在製造一個合宜的環境,使內部各種經濟因素概能公平而自由地交換,在個人趨利赴實時各種行動已不待鞭策,即不期而然的相互協定,也遇到極少的干預。這種體制通常被稱為資本主義,雖說內中仍免不了瑕疵,但是較諸舊式組織已為跨時代的進步。在英國這種改造大致在17世紀完成。克倫威爾並未預作綢繆,具有先見的策劃執行這種改革。他的貢獻,可以分作兩部解釋。一是他的頒佈航海法案(Navigation Act)和主持對荷作戰,鞏固了英國的海上權威與商業利益。一是他的軍事管制,保持了圓頭黨內戰勝利之成果,使以後自復辟至光榮革命中約三十年期間內部的改革仍然繼續他手下的規模。

1660年查理第二的復辟並不由戰勝取功而獲得,而系由雙方堅持不下人心厭亂所產生的妥協方案而成。查理第二即流亡海外時早已宣佈除亂黨之出名弒君者不赦外,其他不念舊惡概不追究,即動亂期間田土莊屋已經沒收拍賣的或經價贖的也各依現狀。這是一段很重要的決策。後來英國土地佔有,承封建遺緒,零星叢雜,內戰時軍隊進出,雖然經過一段破壞,也仍在整頓收束,使領有權和使用權整體化和合理化成為可能。這種趨向在復辟之後繼續。所以1至18世紀各地修建付費公路、開設鄉鎮銀行得以坐享其成果。

這期間還有一個尷尬局面,即是法庭斷案全以普通法(common law)為依歸。這是一種舊式的習慣法,凡事都按成例,缺乏彈性。在克倫威爾執政期間已準備改革,只因對荷戰爭而中輟,復辟之後得以加速進行。其方案乃是在今後斷案時,酌情引用“衡平”(equity)原則。以後“衡平法”也造成體系,具有成例可沿。至光榮革命時兩種法律已開始交流。

至此英國已凸現其現代形貌,世紀初期各以意識形態爭執;至世紀之末,政教分離已成為公認的原則,國王與皇后也逐漸成為儀典上的首長;不久尚有首相及內閣的出現。英倫銀行已於1694年成立,自此經濟問題愈為重要,與軍事外交同為議會內辯論之熱門問題。一言以蔽之,英國已可能在數目字上管理。她雖仍為王國已有民主體制之實質。

克倫威爾不可能預見此間種切。可是後人綜合英國在17世紀之發展卻無從避擴音及首要人物克倫威爾,他被迫為獨裁者不復為問題之關鍵。相反,他使以上各種發展成為可能。

所以我們在大歷史的角度提及“成則為王”,乃是注重歷史中的大事既已發生,又不可逆轉,則人與人及人與社會的關係必因之而改變,我們研究這種發展與今人的影響,首在注重其積極性格。黑格爾說,在這種場合中雖領導人物亦難洞悉全情。所以一方面固然因人成事,一方面也以事成人。

可是這種客觀的看法,雖歷史家不易維持,以個人愛憎判斷乃人之常情。英國曆史家艾詩立(Maurice Ashley)年輕時著書稱《克倫威爾:保守的獨裁者》(Oliver Cromwell, The Conservative Dictator),對主題人物攻擊不遺餘力。再二十年後又著書稱《克倫威爾之偉大》(The Greatness of Oliver Cromwell),對此歷史人物之評價全部改觀。他自己提及以前痛恨當代獨裁者斯大林及墨索里尼等,所以被移情作用支配,影響到筆下題材。可是在我看來,作者閱見愈多,經歷越廣與其眼光變化之關係更深。

我所寫蔣、毛、鄧對中國之貢獻,所採用歷史學上實證主義(positivism)之成分與艾作後書的立場同(他說明克倫威爾系不由己意支配的獨裁者)。我知道極少之人連我自己在內,可能對蔣介石、毛澤東與鄧小平同樣敬慕。但是敬慕與否不說(我的書刊內對他們的弱點即從未掩飾),如果我們不認清他們所處境的極端困難,抹煞他們死裡圖生的情形,不顧他們所領導的群眾運動與犧牲精神,不體會歷史展開之層次與場面,只一味暴露他們的弱點(其實也可能是我們自身的壞性格),則也甚可能同樣誤解我們今日的立足點。那樣子被理想主義矇蔽,成敗不分,甚至追求一種渺茫而不可得的自由,只會失望,尚且可能危險。

所以我寧可得罪我的讀者,不願欺騙我的讀者。

1998年8月6日《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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