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不管值不值得,我想談談對巴黎洗碗工生活的看法。細想一下你會覺得奇怪,在一座現代化大都市裡,有成千上萬人除了睡覺,就是在悶熱的地下室裡洗碗碟。我要問的是為什麼這種生活會繼續——有何目的,誰想繼續以及為什麼。我這麼問,不是出於反叛和懶惰的態度,而是想要探討洗碗工生活的社會意義。

我想首先得說,洗碗工是現代世界的一種奴隸。不是因為需要為他們鳴不平,因為洗碗工比其他體力勞動者的情況要好,但比起被人隨意買賣,他們不見得更自由。他們乾的活和奴隸差不多,沒有任何技術含量。他們的報酬只夠勉強餬口,唯一的假期是被解僱的時候。他們與婚姻無緣,或者說,如果他們結婚,他們的妻子也必須得幹活。除非他們交了好運,否則無法擺脫這種生活,或者除非坐牢吧。如今,很多擁有大學學歷的人在巴黎刷盤子,每天工作十到十五個小時。不能說這只不過因為他們懶,因為懶人不可能當洗碗工。他們不過是被日常生活束縛,無法思考。如果洗碗工能稍微思考一下,他們早就會成立工會,舉行罷工,爭取更好的待遇。然而他們從沒想過,因為他們沒有空閒想這些,生活把他們變成了奴隸。

問題是,為什麼這種苦役會繼續?人們想當然認為,工作之所以得幹,是因為有合理的目的。他們看到其他人在幹苦活累活,以為說“這活必須要幹”,就可以解決問題。例如採煤礦,這是個辛苦活兒,但這活必須得幹,因為我們需要煤。在下水道工作是個苦差事,但這活必須得幹。洗碗工也是一樣的道理,總有人會在餐館吃飯,也總要有其他人每個星期洗八十個鐘頭的碗碟。這是文明社會的運作,所以無可非議。但在我看來,這一看法值得商榷。

洗碗工乾的活對文明社會真的有必要嗎?我們有一種感覺,洗碗工乾的活一定是“老實”的活兒,因為它辛苦又費力,而且我們已經對體力勞動有一種盲目迷信。我們看見一個男人在砍樹,便確信他是在滿足一種社會需要,因為他在進行體力勞動;我們沒有想到,他砍掉一棵漂亮的樹,只是為了騰出地兒來擺一座醜陋的雕像。我相信在洗碗工上也一樣,他們為了維持生計而揮汗如雨,但這並不意味著他乾的活是有用的,他可能只是在提供一種奢侈享受而已,而且通常,這種奢侈享受並非名副其實。

為了解釋為什麼我說奢侈享受並非名副其實,可以舉個極端例子,這例子在歐洲幾乎看不見,那就是印度的人力車伕或拉車的矮種馬。在遠東的任何一個城鎮,都有幾百個人力車伕,他們是面板黝黑的可憐蟲,體重八英石[1],圍著腰布,有些生著病,有些已經五十歲了。他們日曬雨淋,連續跑幾英里路,低著頭拉車,汗水順著灰色的鬍子流下來。一旦走得太慢,乘客就會破口大罵。他們每個月只掙三十到五十個盧比[2],拉車幾年後就咳得沒完沒了。拉車的矮種馬又瘦弱又不中用,賣得很便宜,因為它們只能再幹幾年活。它們的主人用皮鞭代替食物。這些馬乾的活可以用一個等式表示——皮鞭+食物=力氣,通常是六成的皮鞭加四成的食物。有時它們的頸部會有一圈面積很大的潰瘍,所以拉車時會拉到新肉。然而還是有辦法讓它們幹活,只要狠狠鞭打它們,讓它們屁股比脖子痛得更厲害。幾年後,等到鞭子也不管用了,馬就會被拖去宰掉。這些就是非必要工作的例子,因為我們並不真的需要矮種馬或人力車伕,他們之所以存在,只是因為東方人認為走路沒派頭。坐人力車或馬車是奢侈享受,可任何一個坐過這種交通工具的人都知道,這是一種糟糕的奢侈享受,只提供了少許方便,無法抵消人和動物所受的痛苦。

洗碗工與此相似。比起人力車伕和矮種馬,他可稱得上是國王,但他的情況與前兩者類似。他是酒店或餐館的奴隸,可他所受的苦役其實是無用的。因為,畢竟,大酒店和高檔餐館到底有何存在的必要之處呢?它們應該提供奢侈享受,但事實上它們提供的只是對奢侈享受的一種廉價劣質的模仿。幾乎每個人都討厭住酒店。有一些餐館會好一點,不過要在餐館,花一樣的錢,吃一頓像住家菜一樣好的飯是不可能的。無疑酒店和餐館有存在的必要,但它們沒有必要讓幾百人成為奴隸。酒店和餐館的工作不是為了滿足基本需要而定的,而是由代表奢侈享受的假象而定。所謂的“高檔”,事實上僅僅意味著員工乾的活更多,顧客給的錢更多。沒有人得益,除了老闆,他馬上就能在多維爾[3]買一套別墅。基本上,所謂“高檔”酒店,就是一個有一百個人累死累活,好讓兩百人為並非自己真正需要的東西破費的地方。如果酒店和餐館不搞那些無聊的玩意兒,幹活幹得有效率一點,洗碗工可能每天只用幹六到八小時的活,而不是十五個小時。

假設我們都認為洗碗工乾的活幾乎毫無用處,那問題就來了:為什麼有人想他們繼續幹活?我試圖撇開直接的經濟原因,探討一下人們想起有人以洗碗碟為生時會產生何種快樂。因為毫無疑問,人們—那些養尊處優的人—想到這點確實會感到愜意。一個奴隸,如馬庫斯·加圖所說,除了睡覺就應該幹活。他乾的活是否有必要並不重要,但他必須幹活,因為幹活本身而言是好的——至少對奴隸而言是這樣。這種觀點依然存在,還堆出一大座無用苦工的大山。

我相信這種讓無用工作永存的本能,從本質上來說,只不過是出於對氓流的恐懼。氓流是一群低等動物(他們是這樣想的),一閒下來就會帶來危險,讓他們忙得沒空思考比較安全。一個心直口快的富人,如果恰好被問到改善工作條件的問題時,通常會這樣說:

“我們知道貧窮不好過。事實上,既然貧窮離我們如此遙遠,我們很願意被貧窮的不快困擾,但別指望我們會為此做什麼。我們同情你們下層階級,就像我們同情一隻長疥癬的貓一樣,但我們會拼命反對改善你們的工作條件。我們覺得維持現狀更安全。目前的狀況讓我們很舒適,我們不會冒險給你們自由,即使是每天一個鐘頭的自由也不行。所以,親愛的兄弟,顯然此後你們必須流血流汗,才能讓我們有錢去義大利。你們就流汗吧,而且永世不得翻身。”

這是有才智又有修養的人特有的態度,你可以從上百篇文章中讀到。有修養的人很少一年收入少於(大概)四百英鎊,他們自然會站在富人那邊,因為他們認為給予窮人任何自由都會威脅他們自身的自由。一想到可怕的馬克思式的烏托邦[4]會成為現今社會的替代品,受過教育的人便寧願維持現狀。他們也許不是很喜歡他們的富人同儕,但他們認為,即便這些人中最粗鄙的,相較窮人,還是沒那麼危害到他們的舒適感,所以他們還是支援有錢人為妙。正是因為懼怕假象出來的、會帶來危險的群氓,幾乎所有的有識之士的想法都很保守。

對群氓的恐懼是一種迷信的恐懼。這種恐懼基於一種想法:富人與窮人之間有著難以解釋的根本區別,就像兩個不同的種族,如黑人與白人。但事實上,這種差別並不存在。許多富人和窮人只是靠收入多少來劃分界限,別無其他因素,普通百萬富翁與穿上新西裝的洗碗工沒什麼兩樣。換換位子,換換角色,猜猜誰是法官,誰是小賊?任何一個混在窮人堆裡的人都很容易回答。但那些有才智又有修養的人,從沒有與窮人一起生活過,憑什麼說大部分受過教育的人瞭解貧窮呢?我有一本維庸[5]的詩集,編輯竟然認為有必要為“只能看看看窗臺上的麵包”加上註解“飢餓與受過教育的人的經歷相距甚遠”。

由於這種無知,對群氓有迷信的恐懼是自然的結果。受過教育的人想象出一群低能者,一心想擁有一天的自由,只為洗劫他們的家,焚燒他們的書,讓他們自己操作機器或掃廁所。“採取任何措施”,他們想,“任何不公正的措施都行,只要能夠約束這批群氓。”他們不明白,許多富人和窮人之間並沒有區別,所以讓群氓脫離約束就不是問題了。實際上,群氓現在已經不受約束了,並且,他們正以富人的形象出現,利用自己的權力,建造了大量透過厭煩來折磨人的地方,比如“高檔”酒店。

總而言之,洗碗工是奴隸,而且是多餘的奴隸,幹著愚蠢卻基本上沒必要的活。歸根結底,他們被迫一直幹活,因為人們有一種模糊感覺:一旦他們閒下來,就會帶來危險。受過教育的人本應該站在他們那邊,卻默許這種情況發生,因為他們一點也不瞭解洗碗工,所以也害怕他們。我之所以提到洗碗工,是因為我一直在思考他們的狀況,這些看法也適用於無數其他工種。這僅僅是我對洗碗工生活中基本情況的看法,並未考慮直接的經濟原因,無疑很多都是老生常談。我寫出來,目的是想表達一個在酒店工作過的人的感想。

注 釋

[1]英石,英國度量單位,1英石=6.35029318千克。(譯註)

[2]盧比,印度的一種貨幣單位。(譯註)

[3]多維爾(Deauville),法國的一座城市。(譯註)

[4]烏托邦(Utopia)本意為“沒有的地方”或者“好地方”,為空想社會主義的創始人托馬斯·莫爾在他的名著《烏托邦》中虛構的地方。如今烏托邦一般用來描寫任何想象的、理想的社會。(譯註)

[5]弗朗索瓦·維庸,François Villon(約1431—1474年),法國中世紀最傑出的抒情詩人。(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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