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劇作是一起沒有預定判決的謀殺罪審判。陪審員從觀眾中選出。他們作為真正的陪審員見證整部劇,並在最後一幕的末尾給出一個判決。劇本寫了兩個短短的結尾——根據不同的判決使用。
劇本的設計使得證明被告有罪或無罪的證據被均勻地平衡了,因此判決取決於陪審員自身的價值觀和性格。法庭上對立的兩派有著同臺下觀眾一樣激烈的矛盾,觀眾們有的與那個妻子的遭遇有所共鳴,有的則與那個情人有同感。任何一種決斷都會導致對立一方的抗議;這個案件必定會引起爭論和探討,因為它潛在的衝突是人性兩態的根本對立。因此真正被審判的其實是觀眾自己。“在這個案件中被審判是誰?是凱倫·安德列嗎?不!在這裡被審判的是你們,陪審團中的女士們和先生們。呈上你們的判決,你們自己的靈魂將被引向光明。”被告律師如是說。
陪審席被搬上了舞臺,就如同在一個真正的法庭當中。這樣我們便給予了觀眾親臨謀殺罪審判現場的一切快感。我們把決定權交予觀眾,由此提升了他們的興趣;我們用沒人能夠在任何一次表演中確定其結果這個事實增加了懸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