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華爾滋(1 / 8)

小說:人生在世 作者:李國文

1

立德爾博士是位並不令人十分感到愉快的漢學家。

在美國,中國熱早過去了,研究中國,不算是一門熱門的學問。但也還有一些人在研究中國,如最近去世的費正清博士,如這位活著的立德爾博士。不過,大鬍子說:“我對於中國滿清末年的的興趣,純粹因為我自己家族的緣故。”

費正清博士,我不認識,但讀過他的著作。立德爾博士,我認識,卻從來沒見過他的任何有關他的外曾祖父和中國的隻言片字,總聽他說在研究著,但也總未見他寫出來。這也並不稀奇,美國是個什麼樣的人都有的國家,其實,林子大,什麼鳥兒會沒有呢?中國何嘗不同樣如此!

反正誰也不會當回事的,來的都是客,那就熱烈歡迎唄!泱泱大國,一向以禮貌著稱於世,史學所的王所長,史學會的汪會長(請注意“所”和“會”的一字之差),當然要盡地主之誼,好好款待一番了。何況立德爾博士的外曾祖父曾經在中國幾乎生活了一輩子,現在他踏著先人的足跡又來了,汪會長說:“這不正說明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嗎?才讓外國人仰慕不已的。”

史學所的那位挺漂亮的秘書,對立德爾博士說:“我們歡迎你到中國來尋根!”

請注意,這一點相當重要,故事所以會那麼撫今追昔,一切的一切,都是從這兒引發出來的。

2

立德爾博士雖說是漢學家,只是對中國人而言。在美國,他是基金會的幹事。

這位盎格魯-撒克遜種族人,赤紅臉膛,鷹鉤鼻子,頭髮早歇了頂,但絡腮鬍子卻十分茂盛的博士,實際上是一傢俬人基金會的幹事。

老兄的那山羊毛大鬍子,給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他喜歡熱情洋溢地同人擁抱,這還可以;他更喜歡親親熱熱地與人貼臉,那就不敢恭維了。外國人就是外國人,沒辦法。

這次是先收到他的一封信,告訴我,他第三次要到中國來。

我給王所長打電話,照會他這件事,他說他也收到了博士的信。同時,我給汪會長也打了電話,答覆是一樣的。因為是一個來訪的研究中國近代史的漢學家,必須要向史學所和史學會分頭打招呼。

大鬍子啟程之前,又拍來一份電報,要我某月某日的幾點,到飛機場去接某某次的航班。以及十萬火急,務必務必的話。

我認為立德爾有一個判斷上的錯誤,基金會幹事並不等於訪華的一位外國元首。

我趕緊拿起電話找王所長,對方很驚訝:“怎麼回事?怎麼回事?”接著,我從汪會長的公鴨嗓裡,也聽出了同樣失望的調子:“這可就日怪啦!”

3

我和立德爾博士認識,是很偶然的。

有一年,我去英國,根據主人的安排,有一天,到牛津大學的東方語言學院見幾位漢學家,那是一種隨便的、不拘形式的交談,喝著咖啡,各談各的,基本上是一個無主題變奏。

這也很好,省得成本大套。我們已經有太多的嚴肅和一本正經,這一點,我對立德爾頗多非議之處,但他不那麼努力把自己捆綁起來,更隨心所欲些,倒是讓我膺服的。

三月的英國,春寒料峭,黃水仙雖然開了,但絲絲縷縷的雨,總使人排解不了心頭的冷意。他出現了,這個新奧爾良的大鬍子。霎時間,就熱熱鬧鬧起來。

我當時不知道他老兄是美國人,還以為是他們一夥的,也許遲到了,也許從外地趕來的。

他和在座的每一個人握手,擁抱,貼臉。大嗓門,生硬的中國話,和雪茄煙的味道,喧賓奪主,馬上全是他的市面了。

對於我們幾個中國客人,不用說,熱情有加。左頰右頰的優禮有加,真讓人禁受不了,他那鬍子好象山羊毛織的毯子似的,還有一點扎人。

這時,方知道他剛從美國來,到這兒來查一點他外曾祖父那個年代的資料。他經常來,跟此地的同行很熟,別看隔著大西洋,倒比從我家去史學所或史學會更便當些,我與這兩個單位的一個姓王,一個姓汪的領導聯絡什麼事,唯有電話,想登門朝拜所長或會長的話,真擠不起車,老骨頭老肉,實在吃不消的。

想到這些,比起人家大西洋上飛來飛去,象吃餡兒餅似的容易,難免要洩氣的了,真是的!

不過,若是立德爾一張嘴,他的外曾祖父為中國如何如何貢獻了一生,我也不怎麼愛聽。當然,我未必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多麼多麼的“革命”,對這位據說對中國還不錯的傳教士,有什麼反感。細想一下,這種情緒,也頗有趣,或許便是所謂的“複雜性”了,就如同所長也好,會長也好,並非十分“待見”這位老外,又不得不做出十分“待見”的樣子,不也是好笑的嗎?

他,也就是這位鬍子老外,當時,很鄭重其事地問我:“你是山東人?”

我說我不是。

“山東人都是大個子。”

我回答他:“但大個子不一定全是山東人。”

“如果你不反對,我想求你一件事。”

他就是這樣一個人,直接了當,是個按下子彈,馬上扣扳機的主。而且,對不起,決不把麻煩別人,當一回事的。才認識五分鐘不到,他張嘴要我給他辦事。

與立德爾博士,是這樣認識的,那天倫敦真冷。

4

請原諒我把鏡頭閃回,1899年10月2日,那是光緒二十五年的事。

我也說不好為什麼,寫到這裡,突然想起了這樣一件久遠年代裡的一個場面?也許這就是我在前面所說的“撫今追昔”了。

那一天,秋高氣爽,萬里無雲,在泰安去沂州的驛道上,蹄聲得得,一路飛塵地駛來了一輛教堂老爺的四輪馬車。車上坐著聖言會的副主教福約瑟大人,和拎著馬棒的教堂執事,和護衛他的扛著來復槍的德國兵。

“讓開!讓開!”趕車的吆喝著。

擋道的獨輪車,一邊裝著扇石磨,分量不輕,十五歲的李二全和他的爹,兩個人都光著膀子,一個在前,一個在後,努力地想把這不聽話的車往路邊靠靠,好教馬車過去。洋人是惹不得的,連帽子上有頂戴的官員,都對他們點頭哈腰的。

那時的驛道,說實在的,連現在的三級公路也比不上。

第一,土路,坑坑凹凹,全是車轍,第二,狹窄,會車總要磕磕碰碰,少有不罵娘入祖宗的。

“滾!”馬車上的人大聲吼著。

心越急,越出事,獨輪車歪倒了。本來上火,趕車的再吹鬍子瞪眼睛,李二全把肩上的繩子甩脫,索性去他媽的了。

穿著黑袍的福約瑟大人,在車上站起來,他說:“我憑我這支手杖,走遍山東,沒有一個人敢擋我的路!你好大膽!”

他這樣振振有詞的時候,他和他的跟役心裡都明白,在曹州被打得屁滾尿流,是另外一回事。也許,這是使他惱怒的原因,他下令他的護兵:“給我打!”

德國兵舉起了槍。[1]

5

立德爾博士點起了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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