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本《海上花》譯後記(2 / 3)

小說:張愛玲散文 作者:張愛玲

此後二十年,直到出國,每隔幾年再看一遍《紅樓夢》《金瓶梅》,只有《海上花》就我們家從前那一部亞東本,看了《胡適文存》上的《海上花》序去買來的,別處從來沒有。那麼些年沒看見。也還記得很清楚,尤其是這兩段。

劉半農大概感性強於理性,竟輕信清華書局版許堇父序與魯迅《中國小說史略》所記傳聞,以為《海上花》是借債不遂,寫了罵趙樸齋的,理由是(一)此書最初分期出版時,"例言"中說:

所載人名事實,均系憑空捏造,並無所指。

劉半農認為這是小說家慣技;這樣鄭重宣告,更欲蓋彌彰,是"不打自招";(二)趙樸齋與他母妹都不是什麼壞人,在書中還算是善良的,而下場比誰都慘,分明是作者存心跟他們過不去。

"書中人物純系虛構",已經成為近代許多小說例有的宣告,似不能指為"不打自招"。好人沒有好下場,就是作者藉此報復洩憤,更是奇談,彷彿世界上沒有悲劇這樣東西,永遠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胡適分析許序與魯迅的小說史,列舉二人所記傳聞的矛盾:

許:趙樸齋盡買其書而焚之。(顯然出單行本時趙尚未死。)

魯:趙重賂作者,出到第二十八回輟筆。趙死後乃續作全書。

許:作者曾救濟趙。

魯:趙常救濟作者。

許:趙妹實曾為娼。

魯:作者誣她為娼。

胡適又指出韓子云一八九一年秋到北京應鄉試,與暢銷作家海上漱石生(孫玉聲)同行南歸,孫可以證明他當時不是個窮極無聊靠敲詐為生的人。《海上花》已有廿四回稿,出示孫。次年二月,頭兩回就出版了,到十月出版到第二十八回停版,十四個月後出單行本。

有因得"重賂"而輟筆的時候?

又引末尾趙二寶被史三公子遺棄,吃盡苦頭,被惡客打傷了,昏睡做了個夢,夢見三公子派人來接她。她夢中向她母親說的一句話,覺得單憑這一句,"這書也就不是一部謗書":

這十九個字,字字是血,是淚,真有古人說的"溫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風格!這部《海上花列傳》也就此結束了。——胡適序第三節

此書結得現代化,戛然而止。作者踽踽走在時代前面,不免又有點心虛膽怯起來,找補了一篇"跋",一一交代諸人下場,假託有個訪客詢問。其實如果有讀者感到興趣,絕不會不問李浣芳是否嫁給陶玉甫,唯一的一個疑團。李漱芳死後,她母親李秀姐要遵從她的遺志,把浣芳給玉甫作妾,玉甫堅拒,要認她作義女,李秀姐又不肯。陶雲甫自稱有辦法解決,還沒來得及說出來,被打斷了,就此沒有下文了。

陶雲甫唯一關心的是他弟弟,而且他絕沒有逼著弟弟納妾之理,不過他也覺得浣芳可愛(見第四十一回——原第四十三回),要防玉甫將來會懊悔,也許建議把浣芳交給雲甫自己的太太,等她大一點再說,還是可以由玉甫遣嫁。但是玉甫會堅持名份未定,不能讓她進門。僵持拖延下去,時間於李秀姐不利,因為浣芳不宜在妓院裡待下去。一明白了玉甫是真不要她,也就只好讓他收作義女了。

浣芳雖然天真爛漫,對玉甫不是完全沒有洛麗塔心理。納博柯夫名著小說《洛麗塔》——拍成影片由詹姆斯梅遜主演——寫一箇中年男子與一個十二歲的女孩互相引誘成奸。在心理學上,小女孩會不自覺地誘惑自己父親。浣芳不但不像洛麗塔早熟,而且晚熟到近於低能兒童,所以她初戀的激情更百無禁忌,而仍舊是無邪的。如果嫁了玉甫,兩人之間過去的情事就彷彿給追加了一層曖昧的色彩。玉甫也許就為這緣故拒絕,也是向漱芳的亡靈自明心跡,一方面也對自己撇清——他不是鐵石人,不會完全無動於衷。

作者不願設法代為撮合,大快人心,但是再寫下去又都是反高xdx潮,認義女更大煞風景。及早剪斷,不了了之,不失為一個聰明的辦法。

劉半農惋惜此書沒多寫點下等妓院,而掉轉筆鋒寫官場清客。我想這是劉先生自己不寫小說,不知道寫小說有時候只要剪裁得當,予人的印象彷彿對題材非常熟悉;其實韓子云對下等妓院恐怕知道的盡於此矣。從這書上我們也知道低階妓院有性病與被流氓毆打的危險,妓女本身也帶流氣,碰見殷實點的客人就會敲詐。大概只能偶一觀光,不能常去。文藝沒什麼不應當寫哪一個階級。而且此處結構上也有必要。因為趙二寶跟著史三公子住進一笠園,過了一陣子神仙眷屬的日子,才又一跤栽下來,爬得高跌得重。如果光是在他公館裡兩人鎮日相對,她也還是不能完全進入他的世界,比較單調,容易膩煩。

寫一笠園,至少讓我們看到家妓制度的珍貴的一瞥。《紅樓夢》裡學戲的女孩子是特殊情形,專為供奉歸寧的皇妃的。

一般大概像此書的琪官瑤官的境遇。瑤官虛歲十四,才十三歲,被主人收用已經有些時了。書中喜歡幼女的只有齊韻叟一人——別人喜歡跟她們鬧著玩。尹痴鴛倒是愛林翠芬,但是也寧可用張秀英洩慾。而齊韻叟也並不是因為年老體衰,應付不了成熟的女性——他的新寵是嫁人復出的蘇冠香。

琪官瑤官與孫素蘭夜談,瑤官說孫素蘭跟華鐵眉要好,一定是嫁他了。孫素蘭笑她說得容易,取笑她們倆也嫁齊大人。

瑤官說她"說說就說到歪裡去",也就是說老人姦淫幼女,不能相提並論。書中韻叟與琪官的場面寫得十分蘊藉,只借口沒遮攔的瑤官口中點一筆。

齊韻叟帶著琪官瑤官在竹林中撞見小贊,似乎在向另一人求告,沒看清楚是誰,這人已經跑了。事後盤問她們,琪官示意瑤官不要說,只告訴韻叟"不是我們花園裡的人",想必是說不是齊府的人,不致玷辱門風。這件事從此沒有下文了,直到"跋"列舉諸人下場,有"小贊小青挾貲遠遁"句。

原來小贊私會的是蘇冠香的大姐小青。相等於"詩婢"的詩僮小贊,竟拋下舉業,與情人私奔捲逃。那次約會被撞破,琪官代為隱瞞,想必是怕結怨。蘇冠香是小小姨身份,皇親國戚兼新寵,正如楊貴妃的妹妹虢國夫人。琪官雖然不知道冠香向韻叟誣賴她與孫素蘭同性戀,一定也曉得她是冠香的"眼中釘"(見回目)。再揭破醜聞使冠香大失面子,更勢不兩立了。那神秘人物是小青,書中沒有交代,就顯不出琪官的機警與她處境的艱難。

總是因為書至此已近尾聲,下文沒有機會插入小贊小青的事,只好在跋內點破,就像第十三回"抬轎子周少和碰和"的事也只在回目中點明,回內隻字不提。

但是由跋追補一筆,力道不夠。當時琪官一味息事寧人,不許瑤官說出來,使人不但氣悶而且有點反感。她說與小贊在一起的是外人,倌人帶來的大姐除了小青,還有林素芬林翠芬也帶了大姐來,大概是孃姨大姐各一,兩人合用。像趙二寶就只帶了個孃姨阿虎,替她梳頭,那是不可少的。孫素蘭只帶一個大姐,想必是像衛霞仙處阿巧的兩個同事,少數會梳頭的大姐。

孃姨不大有年輕貌美的。小贊向這人求告,似是向少女求愛或求歡——再不然就是身份較高的人。

書中男僕如張壽匡二都妒忌主人的豔福,從中搗亂,激動得簡直有點心理變態。曾經有人感嘆中國的女僕長年禁慾,其實男僕也不能有家庭生活。固然可以嫖妓;倒從來沒有妄想倌人垂青的,這一點上階級觀念非常嚴。不過小贊不是普通的庸僕,有學問有前途,而且屢次當眾出風頭。平時倌人時刻有孃姨跟著,在一笠園中卻自由自在,如蘇冠香林翠芬都獨自遊蕩。因此有可能性的女子浩如煙海,無從揣測。比較像是孫素蘭的大姊,琪官代瞞是衛護義姊——還是失意的林翠芬移情別戀?這些模糊的疑影削弱了琪官的這一場戲,也是她的最後一場,使這特殊的少女整個的畫像也為之減色。等到看到跋才知道是小青,這才可能琢磨出琪官有她不得已的苦衷,已經遲了一步。

作者的同鄉松江顛公寫他"與某校書最暱,常日匿居其妝閣中",但是又說他"家境……寒素"。劉半農說:

相傳花也憐儂本是鉅萬傢俬,完全在堂子裡混去了。這句話大約是確實的,因為要在堂子裡混,非用錢不可;要混得如此之熟,非有鉅萬傢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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