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藝術的絕望(1 / 3)

小說:懶人瑜伽 作者:傑夫·戴爾

我唯一一次見到屍體,是在南海灘,在裝飾藝術區的中心。可能在那裡看到了屍體,極大影響了我對裝飾藝術的看法;也有可能是裝飾藝術,極大影響了我對屍體的看法。我覺得,這兩者之間肯定是有聯絡的。

我們從無聊的拿騷(1)飛到邁阿密,再搭汽車到南海灘。那是一個星期天,大街上擠滿了遊客,不過找酒店倒是不難,因為來過週末的遊客已經退房了。我們入住了裝飾藝術區中心柯林斯大街上的海浪酒店,這地方看上去很漂亮。我知道,這麼說沒有什麼意義。畢竟,裝飾藝術嘛,就是說看上去很漂亮,或者更確切地說,實際沒有看上去的那麼漂亮。比方說,我們的房間就沒有酒店外表那麼漂亮,不過還是挺好看的。裝飾藝術風格的燈罩,讓裝飾藝術風格的床單沐浴在裝飾藝術風格的琥珀色光暈中。我們把窗簾拉開,裝飾藝術的魔力瞬間被破壞了。窗戶破破爛爛,滿是灰塵,陽光透過揚塵照了進來,地毯上現出一大片水漬,從浴室牆根下幾乎蔓延到房間中央。一隻老鼠穿過潮溼的地毯,尖叫著,費勁地鑽進狹小而破舊的浴室的壁腳板。迷糊站在椅子上,不帶一絲感情地說:“啊!老鼠!”

“我來處理。”我說。

“你是說你會去要求房費打折嗎?”

“正是。”

我出去找前臺那個扎著馬尾辮的小夥子,問他我們可不可以換個房間,因為有隻老鼠在我們房間,就在我們現在住的房間,我們想要一個沒有老鼠的房間,或者,如果沒有空房間的話——

“歡迎來到熱帶。”他說。他沒有聳肩。沒有必要,他的聲調已經“聳”了。我們恰恰是剛從熱帶過來,卻沒有看見一隻老鼠。所以我說:“這裡不是熱帶。”我是不在意老鼠,我接著說,不過我女朋友可“嚇壞了”。

“嚇壞了?”

“是啊,嚇壞了。她嚇得‘啊!啊!’地叫。”

“請便吧,”他說,遞給我一樓一個房間的鑰匙,“看看那個房間。”

房間還不錯,回來的時候我說,只是還沒收拾好。然後他提出可以給我們升級到一個大一點的房間,15號,如果我沒記錯的話。15號也蠻好,但有人在裡面抽過煙,我解釋道,聞上去全是煙味。

“試試13號。”他說道,又遞給我一把鑰匙。我開始想,到底有多少個房間住著人。結果,13號房間裡——一個女人,我猜是法國人,正坐在馬桶上。這下他可真為難了。根據電腦顯示,13號房間絕對沒有人住,但他還是建議我再試試6號。6號房間是空的,沒有老鼠,沒有煙味,已經收拾好了,沒有預訂,實際上比我們剛才那間好。房間升級跟打折一樣是優惠了。好吧,我說。同時,他還是派人上去到13號房間看一下,結果裡面沒人。

“你肯定去錯房間了。”他說。

“那為什麼我能開啟門呢?”我反駁道。

“有些鑰匙能開啟好幾個房間。”

“哦。”我們把行李搬進6號房間後就出去散步了,去買水果冰沙,去親身體驗裝飾藝術。雖然剛剛才在一家裝飾藝術酒店入住,我們還是走走停停,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好的。我們不停地比較價格和質量(“價效比”,我說)。還有幾家酒店可以選擇,但總的來說我們住進的那家價效比相當好。

“我們可以有更好的選擇,”我總結說,“不過現在住的這家也不是最差的。顯然,我們可以多花點錢,住好點的地方。”

“或者少花點錢,住差點的地方。”

“我們還沒找到一個更貴還更差的地方。”

“我們真的要找那樣的地方嗎?”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的。為了心理平衡。”

“找更貴更差的地方時,也有可能會找到更便宜更好的地方。”

“那心理永遠不可能平衡了。”

“那麼,或許我們不應該再看別的酒店了。”

只是,你來南海灘就是來做這個的:看酒店。酒店——裝飾藝術風格的酒店——就是景點。事實上,體驗裝飾藝術,就是體驗酒店。想看酒店的副作用之一就是,你得待在酒店裡。在一個有著那麼多酒店的地方,居民就是遊客,居民就是這些出門在外的人。所以,我們繼續看酒店,只是不再詢問空房間和價格。除了在美人魚賓館,它比海浪酒店稍微貴一點,卻可愛很多。南海灘大部分建築的風格其實是裝飾藝術的衍生或變種,被叫作“熱帶裝飾風格”;而美人魚賓館則進一步延伸了這種傾向,少了一點“裝飾”,多了一點“熱帶”。我們都希望能住在這裡——剛從沒有老鼠的熱帶回來,我們還想再延續一下這熱帶之旅——不過既然已經入住了海浪酒店,迷糊說,為打翻的牛奶哭泣是沒有用的。

在美人魚賓館之後,我們再沒有打聽其他酒店的空房間和價格。我們沒有問過濱海大道上的維克酒店,因為這棟巨大、閃閃發光的白色建築物是空的:空蕩蕩的,好像一片廢棄之地,實際上,如果說住宿只是裝飾藝術酒店的附加用途而已,那麼這裡還真的是一片純淨之地。酒店的窗戶寬大,粉刷得當,看上去就像,迷糊說,“就像瑞秋·懷特里德(2)的風格用在了房子上。”

沿著濱海大道,再往前一點,過來了一個戴著遮光鏡的小夥子,問迷糊的辮子是在哪裡編的。迷糊告訴他是在巴哈馬的貓島。其實他是幫女朋友問的,一位金髮碧眼的俄國美女。他自己則是古巴黑人。他們是一對時髦的情侶,卻也是長久以來政治聯盟的產物。他們請我們幫忙在一棟房子前面拍照——實際上,那是一棟別墅——我們站在它前面。

“你知道這是什麼房子嗎?”古巴人問。

“不知道。”

“範思哲的別墅。”他說,“這裡就是他被槍殺的地方。”

迷糊把相機還給他們,他們走開了。我仔細地看著沒有血跡的人行道。迷糊說:“這裡就是他被槍殺的地方。”

“是的,”我說,“這裡就是他被槍殺的地方。”

“你還記得他被槍殺的那天晚上你在做什麼嗎?”

“每天都有人被槍殺的,”我說,“我不記得了。那你又在做什麼呢?”

“什麼時候?”

“他被槍殺的那天晚上。”

“誰?”

“具體來說,是範思哲,其實是每一個被槍殺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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