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酒店(1 / 2)

小說:懶人瑜伽 作者:傑夫·戴爾

雖然戴夫是英國人,住在米蘭,我們——我和迷糊——還是叫他“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因為我們就是在那裡遇見他的,在阿姆斯特丹。我們去那裡為朋友邁特慶祝四十歲生日。邁特也不住在阿姆斯特丹,但他的妻子亞歷山德拉給他倆在王子運河的717酒店訂了套房過週末。她還邀請了邁特的許多朋友一起來阿姆斯特丹過週末。顯然,她不準備負責大家的住宿。她的計劃是,星期五,她和邁特請我們去外面吃飯,星期六,請我們到他們的豪華套房喝東西:在家門之外讓人感覺“賓至如歸”。邁特那些更為成功的朋友也在717訂了房間,而我和迷糊住進了一家便宜的酒店,離市中心有點遠,不是很方便。碰巧,阿姆斯特丹的戴夫也住在那裡。不過,比這種事務上的巧合更重要的是,我們都覺得自己是被逼著來阿姆斯特丹過週末的。我們大家都認為晚餐後再去酒吧裡抽幾支大麻就非常不錯了,只有阿姆斯特丹的戴夫不遺餘力地想把它弄成一個真正值得紀念的週末,彷彿不這樣,他就什麼都記不住似的。我漫長的嗑藥生涯已接近尾聲,這可能是最後一次狂歡——至少是其中一次吧。在那之前,我從來沒有見過阿姆斯特丹的戴夫,但是在他解釋那個週末的哲學基礎的一瞬間,我就喜歡上他了。

“關鍵是節制。”他說。那是星期五晚上,我們剛在綠屋飯店吃了一頓美味卻不正宗的泰餐。“任何事物都要有節制。包括節制本身。從這一點來看,你必須要,時不時地,放縱一下。現在就是這種情形之一。”

“我完全同意。”我說道,折服於他縝密的思維。“在我看來,我們來這兒就是為了放縱,想要擁有獨特的阿姆斯特丹體驗。”

“是的。”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說。星期六早晨,我們去了Spuistraat街上的“迷幻蘑菇(1)陳列館”。阿姆斯特丹的戴夫看上去有些憔悴,也就是說,當時他看上去比周末其他時間都要好。部分是因為他在一家叫作迷幻佛陀還是佛陀迷幻還是什麼的酒吧裡待了太久,不過主要還是因為他永遠有些憔悴。在那個週末之後,我還在其他場合見過他幾次,每次他的精神頭都沒有那時候好。那幾天他的臉上還有點色澤,雖然是灰色,但至少有點顏色。其他時候只有他的眼睛和鬢角是灰色的;臉上其他部位連最後一絲顏色都徹底消失了。嘴唇是慘白的。然而,在阿姆斯特丹的這個十月的清晨,他看上去很好,相對來說。

迷糊打扮得也很可愛,一點也不含糊。她戴著一頂羊毛帽——我提前送她的聖誕禮物——配上歪斜的玳瑁眼鏡,她看上去好像一個古怪的知性美女,呆呆的考古學家,由三十多歲不願再單純依賴美貌、力圖證明自己可以刻畫人物的好萊塢女星扮演的。我呢?哦,不用說我看上去完全是個笑話。從外表看,你會以為我是那種喜歡往年輕裡打扮的人——滑板T恤、運動鞋、連帽運動衫——卻掩蓋不了一個事實,他已經四十二歲,一個除了一點文化一無所有的知識分子;不過在那個週末的大多數時間內,我覺得自己正在全盛時期——差不多是這個樣子。不得不承認,我們坐進一家咖啡館打算享用新買的迷幻蘑菇時,真的是配搭詭異的三人組,我沒想到我們會這麼快被攆出來。確切地說,不是被攆出來的,而是被酒保嚴厲地訓斥了一番。他不想讓我們在那裡吃迷幻蘑菇,他說。我們花了一點時間消化這句話:阿姆斯特丹的一家酒吧拒絕我們在裡面嗑藥?

“這就跟因為喝啤酒而被酒吧趕出來一樣。”迷糊說道。我這一生沒有什麼成就——或許這正是為什麼在這種不受歡迎的情形下,我反而感到一絲青春的驕傲。酒保有一張蒼老、灰白的吸毒成癮的臉,他陰沉的眼睛對我們沒有一點同情。我沒法反駁他,因為我的喉嚨裡塞滿了令人作嘔的迷幻蘑菇。我正努力用迷糊剩下的依雲瓶裝水把它們衝下去,但是顯然,我們三個全都驚呆了,以至於酒保又開始解釋。

“我不想你們吐在這裡。”他說。

“宣告一下,”成功吞下迷幻蘑菇的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說,“首先,我這個歲數,不需要別人教我怎麼做事。我是一個非常有公民意識的人。其次,我和我的朋友們加起來都快一百一十五歲了,公平地說,我們也沒有嘔吐的願望。第三,如果我們真想吐,我們保證會吐在外面或洗手間裡。第四,就算我們會吐,也是半個小時以後的事了。而現在,或許你可以表現得好一點,給我們來上三杯咖啡。”

這番演說實在太令人難忘,一時間我還以為酒保會讓步。然而他絲毫不為所動,還舉起手指,指向門口,嘴裡蹦出兩個詞。第一個是“混蛋!”第二個是“出去!”

“外面有的是地方!”我對他說,拾起僅剩的尊嚴(幾乎沒什麼尊嚴了)向門口走去。這樣被踢出門,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們惠顧別的地方就好了。那一天我們基本上就在做這件事。不停地換新地方。外面下著雨,每次走到外面,又馬上想回到屋裡。一開始這不是什麼問題,因為那會兒還沒下雨。哦,也算是下雨,不過跟後來的大雨比起來,簡直不算什麼。那會兒甚至還有點陽光。在雨停日出的短暫空隙間,樹葉——我是說還在樹上的;堆在地上的葉子就截然不同了——閃著光,就算太陽沒有出來的時候,它們也挺好看的。

後來天氣變得很糟糕,不過在那一天的早些時候,我們主要的困擾還是壞脾氣酒保放在我們心裡的“噁心的潰瘍”。我們一直以為自己會噁心想吐,然後當我們不再等著噁心想吐時,就開始不停地換地方。開始,我們在另外一家酒吧裡點了三杯咖啡,這家酒吧跟之前那家幾乎一模一樣。我們就等著嘔吐發作。可是並沒有發生,所以我們又換到別的地方。天空是銀灰色的,風雲湧動,烏雲變幻,好像要放晴。但是,陰霾並沒有散去,預示著天氣也不會有所好轉,直到我們離開之後好多天,可能直到第二年春天,天氣才會好起來。那時我們已經離開很久了,而發生在那裡的所有事情,可能只有一兩個人還記得——或許只有一個,或許只有我——我的工作就是,確保這些事情不被遺忘,哪怕這意味著它們得從頭開始說起。

不知從何時起,天氣開始變壞。颳起了風。開始下大雨,大雨下開了之後,又吹起了類似沿海地帶的大風。我們想躲開這場裹挾著大風的暴雨,不過想要躲雨就得繼續走,至少還得走一會兒。我們往相對安寧的凡·高美術館走去,想著順便還能欣賞欣賞畫。可是什麼都沒有看到。天氣太糟了,阿姆斯特丹的每個人心中都只有一個目標:躲開這場大雨,躲開這場大雨,跑到凡·高美術館去躲雨。每個人都溼答答、怒氣衝衝的。踩踏事件隨時可能發生。偶爾,在背景處,旭日照在阿爾翻滾的小麥上,羅馬蠟燭亮如白晝的夜晚——繁星滿天,繁星滿天——旋渦像是有了生命。繁花欲墜的樹木闖進視野,顏料上色的臉笑容燦爛(2),主要還是參觀者那溼透的後背,他們帶著雨天的裝備,擠來擠去。阿爾的金黃反襯出阿姆斯特丹的秋天和殘冬沒什麼區別。越來越多的人擠進美術館。這些畫作好像泰坦尼克號上最後一批救生艇,只有少數幾個人能有幸瞥見長脖子向日葵或者高更的空椅子(據我們所知,那椅子甚至都不在那兒)。剩下的人都得憑運氣才能抓住漂過他們的其他畫作或任意藝術品。

幸運的是,迷幻蘑菇的效力並沒有那麼強大,很快我們又衝進了雨中。而在我們待在美術館的那段時間,天氣居然變得更差了。長話短說,天氣從差變成更差再到差到不能再差。

“我感覺就好像在北海漂浮的漁船甲板上似的,”我說,“要不是我們腳還沾著地,我肯定會下令棄船的。”

“遵命,船長。”迷糊說。我們低著頭,奮力前進,朝著別的避難所走去。

“現在是大霧和瓜果收穫的季節吧?”我們在雨中奮進時,迷糊問道。

“我覺得是,理論上,但我開始懷疑,這裡就是那種沒有秋季的地方吧。每年從春天一下子就扎進了天氣最差的冬天。”

“現在該是果實落下,進入漫長的遺忘之季了吧?”迷糊說道。

“真的可能是。”

“你覺得這裡會是個不錯的咖啡館嗎?”

它看上去的確像一個不錯的咖啡館,但我們一走進去,就陷入了難以邁步的椅子“迷陣”。我們寸步難行,到處都是椅子。剛才在凡·高美術館看到的畫作還記憶猶新,這會兒就好像是高更的空椅子進行了自我克隆,永久地留在這個咖啡館裡一般。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對我們所處情形的分析就不那麼藝術性了,更加實事求是。

“一般來說,在咖啡館裡很難找到椅子。”他說,“這裡卻有太多椅子了。”他說得再簡潔不過了。這裡的空椅子太多了,實在太多了,實際上,根本沒有地方坐下。我們不停地搬開它們,但只要搬開一把,就又看到另外一把擋在路上。最後,我們終於騰出一塊地方,每個人身邊只有三四把椅子,這個比例對於疲憊不堪、渾身溼漉的人來說就算不錯了。我們伸了伸懶腰,跟一個朋克範兒十足的女招待點了飲料——她要不就是沒注意到這麼多椅子,要不就已經習以為常了。

“不好意思。”她送來飲料時,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說道,“我們就是想知道,你覺不覺得這裡的椅子太多了?”雖然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向女招待問了這個問題,但很明顯他只是給我們自己找點樂子。我們的確覺得很好笑。非常好笑。笑出眼淚來的好笑。哈哈大笑。我們簡直停不下來了。越是想停下,就越笑得厲害,甚至覺得那是有史以來最俏皮的問題,是所有人說過的所有話裡面最精彩的了。阿姆斯特丹的戴夫這老東西。他已經害我們被一家咖啡館趕出來了,現在又在努力讓我們被第二家攆出來。我掙扎著想要控制自己。一想到外面的惡劣天氣,想到我們在冰冷的大雨中行走,我就不敢抬眼看別人,只能一個勁兒地感謝女招待,含糊不清地代表我們向她道歉。然後等女招待一走開(有點怒氣衝衝地),我們就壓低聲音咯咯笑起來,擦掉眼角笑出的眼淚,終於成功地控制住自己。

笑過之後,我想起早上一時衝動買了一條褲子。我以為它肯定丟失在阿姆斯特丹被暴風雨席捲的街道上了,誰知神奇的是,它竟然就在我身邊,在一個袋子裡。我決定,就在這裡,就是現在,換下溼透冰涼的褲子,換上乾燥、漂亮、溫暖的新褲子。在逼仄的衛生間裡,我差點脫不下溼褲子,它就像溺水的人一樣使勁抱住我的大腿。新褲子也很複雜,褲腿好像比蜘蛛腿還多;要不就是這樣,要不就是褲腿不夠讓我穿進去。我都數不清它的褲腿了,總是多出一條褲腿,或者我的一條腿沒地方放。從外面看來,它只是個廁所,但當你被鎖在裡面的時候,最基本的算術法則都不會了。二除二不知道等於多少。我快瘋了,大腦好像受到嚴重的損壞。我努力地集中精神,以一種復仇的心態致力於眼前的艱鉅任務。我伸進去一條腿,再伸進去另一條。萬歲!即使是終於擺脫了三十年來討厭的獨身生活的人——我終於進去了(3)——也不會體驗到比我當時更強烈的狂喜,以及證明了自我的成就感。

但是,這樣的得意十分短暫,因為我穿上的這條褲子也是溼的。我竟然把剛脫下來的溼褲子又穿上了。乾的那一條還是乾的,等著被穿上。我又回到了原點。在努力了那麼久之後——到底有多久?我可能已經在裡面待了幾個小時——這可真是個毀滅性的打擊,我都不知道能不能從中恢復過來。究竟是怎麼回事?人為的失誤,這是唯一的解釋了。人為的失誤。不知怎麼地,顯然我剛才是脫下了溼褲子,然後又穿上了它。沒有別的解釋了,不過,在這個說出來也不會得罪人的“不知怎麼地”之中,蘊含了多麼巨大的謎題,又蘊含著多麼多的可能性啊。

我沒有嚇著——更準確地說,幾乎徹底嚇著了——我從頭再來。我費勁地從溼褲子中拔出自己的大長腿,小心翼翼地把它們伸進幹褲子裡面。這一次,費了一番力氣之後,我成功地將它穿上了,誰知又把前後穿反了。對於失敗、失望與沮喪,我已經認命了,甚至不再停下來思考到底是哪裡出了錯(幾乎可以肯定,又是人為的失誤)。我毫不遲疑地一把扯下它,頭昏腦漲地又把它穿上——卻又發現把裡外穿反了。在別的、不那麼惱人的情形下,這對於一個四十二歲的知識分子來說可能有點丟臉,不過都到這個地步了,我樂意把它看作是一個十足的成功,尤其是有人正在外面咣咣砸門,喊著我已經進去許久,想知道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的時候。

“問得好!”我一邊喊了回去,一邊精神抖擻地把溼褲子塞進袋子裡。總之,把新褲子脫下來再穿上——可能得冒著巨大的風險——誰知道又會出現什麼樣的亂子呢?雖然裡外反了,畢竟我已經穿上它了,穿上它了,這才是最重要的。

回到咖啡館,在椅子的海洋中,迷糊和阿姆斯特丹的戴夫沒有注意到我的褲子。而幾秒鐘之後,我已經很難相信,我居然在衛生間裡克服了那麼多的困難。衛生間裡面,是另外一個世界,另外一個宇宙,有著自己非同尋常的問題和阻礙。一段精巧的電子音樂響起,透過音響,慢慢消退為一種環繞的水流聲,讓人感覺到平靜地解決困難是非常明顯,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可能。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我們有點蓬頭垢面,但咖啡館是個溫暖舒適的地方,讓我們得以整理思緒或其他東西。

突然,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說道:“對了,你知道你的褲子裡外穿反了嗎?”

“不,沒有穿反。”我說。

“反了。”迷糊說道。

“那你們倆都錯了。”我說。在咖啡館裡短暫而安靜地坐了一會兒,現在我可以從一個全新的角度看待我之前在衛生間裡遇到的困難,它能讓我在任何辯論中立於不敗之地,不管這辯論有多激烈。“對你們——對外人——來說,我的褲子好像是裡外反了,但其實沒有。我已經把裡外翻過來了。”

“這可真是自相矛盾啊。”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說。

“矛盾,但是在我看來,卻完全正確。現在,如果你們不介意的話,我想聊點別的。”

“比如說?”

“比如我們接下來要幹什麼。”你看,我一心想著換地方。別人在這兒都覺得很舒服,而我只想著去別的地方。新鮮的,可能更好的地方。我有點焦躁不安,而誰又會知道,這不安的原因是我的褲子——雖然我使勁否認——裡外反了?是不是因為這個,我才那麼著急地想從咖啡館裡面走到外面大街上?畢竟,這裡很舒服,而我卻一直想要離開,一直想要去別的地方。

“我想要去的是,”我說,“一個可以坐下來的地方,在去邁特和亞歷山德拉的豪華套房之前,聊上幾個小時。有好音樂,有舒服的椅子,有好茶,等等。”我不停地說啊說,一邊說,一邊湧起一種感覺,我在想通某件事情,某種不肯清晰顯露的神經官能症。接著我就明白了。

“你們知道嗎,”我說,“我剛才說的不就是現在這個地方嗎?我已經在我想要的地方了。”

“做得好,親愛的,”迷糊說,“你已經超脫了輪迴。”

是的,我已經超脫了。我釋放了所有的咖啡館執念,體驗著一種絕對的平靜。我很欣慰,在嗑藥生涯的尾聲,能待在這樣一個滿是椅子的咖啡館裡,同我那即將變成前女友的女友迷糊(幾個禮拜後,她的間歇性重度抑鬱症發作),還有前一天晚上才認識的老朋友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幾個月後,他——就像這本遊記的作者一樣——徹底垮掉)一起。此時此刻,我們很高興地待在這裡,清楚地知道很快我們就會沐浴在邁特和亞歷山德拉於717酒店的豪華套房的溫暖舒適之中。

六點整,我們準時到達那裡,由一位風度翩翩的服務生帶領著來到邁特和亞歷山德拉的套房。

“請跟我來,好嗎?”他說道,禮貌地忽視了一個事實——我們看上去就像是被貓咪拖回去的東西一樣,其中一個東西的褲子還穿反了。邁特和亞歷山德拉的套房正如我們想象的一樣奢侈。那裡是另外一個世界。想到我們在阿姆斯特丹度過的這個週末,我最先會想起的是:在另外一個地方,真的有另外一個世界。我們每到一處,都好像來到一個與來處截然不同的世界。邁特和亞歷山德拉的豪華套房就像亨利·詹姆斯筆下的世界:句子有好幾個段落那麼長,精美的紅酒杯朦朧地映照出,若隱若現的火光,還有穿輪狀皺領衣服的男子歪斜的輪廓。外面糟透了,但是從這裡,從裡面來看,這真的是一個可愛的秋夜。

套房裡有很多邁特和亞歷山德拉的其他朋友,不過空間卻足夠,畢竟,它是個套房。邁特開啟了每個人送給他的禮物。我們的禮物用漂亮的金箔紙包好,再繫上一條淺檸檬色緞帶,迷糊有本事把東西弄得很漂亮,很特別。如果是我,我就會將它——一本被評論界高度讚揚的小說,作者是一位年齡只有我一半的女士——裝在倫敦蓋特威客機場Waterstones書店(4)自帶的袋子裡面送給他。我在衛生間裡把褲子脫下,再翻過來,正確地穿好,褲子內面朝裡,這次很輕鬆就穿好了。我們懶懶地靠在沙發上,喝著美酒,望著窗外被風鞭打的大樹。我希望天氣還會繼續惡化下去,希望大雨變成雨夾雪,那會讓待在室內顯得更加美好,更加舒適。

我認識邁特快二十年了,跟他一起待在這奢侈的舒適之中,我覺得非常幸福,幸福到很容易流淚。事實上,我覺得我已經流淚了。我感到幸福、滿足、別無他求。我覺得,怎麼揮霍人生,一點都不重要。只要你有過這樣的夜晚,一個人(我一直拿不準該用“一個人”、“你”還是“我”)哪怕是一無所成——也不會有什麼分別。年至四十,比二十歲——滿腔熱血、野心與希望——的時候要好,甚至比三十歲——那些激勵過你的希望成為了折磨你的元兇——的時候還好。

“一到四十歲,”我對邁特說,“整個世界就成了鴨子背上的水珠。一到四十歲,你就會意識到,生命就是用來浪費的。”我覺得自己說得太好了——成熟、洞悉、明智——我東拉西扯地對著邁特說了好久,或許只是自言自語。我躺在沙發上,看著新老朋友們,還有我只微笑並問過好的其他人。哦,這真是一個美好的夜晚,然後,忽然之間,它就結束了,或者說它的這個階段結束了。不知怎麼地,我們又回到了大街上,穿過紅燈區(黑燈區可能更加貼切)妓女的窗前的哈蘇紫外線。一個穿風衣的傢伙對我說了些什麼,我沒怎麼聽清,接著我意識到他是在向我兜售毒品,確切地說,是偉哥。我說我不想要。

“你看上去用得著。”他說。這可不是什麼友善的話語,不過我沒理會。我們中的有些人,包括邁特和亞歷山德拉,已經說了晚安,紛紛就寢了。剩下的人去了酒吧,吸了些讓人極度興奮的臭麻,然後又只剩下我們三個了,迷糊,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和我。我們也沒有再待在酒吧裡,而是到了大街上,從某種意義上說,回到了原點。在這種高強度的藥草,還有下午效力不怎麼強大的迷幻蘑菇的作用下,我們又意想不到地回到原點,而積攢了一天的迷惑爆發了,將我們擱淺在一個陌生的城市,它只是與地圖及旅行指南上的阿姆斯特丹偶爾有相像之處。

我們徹底迷失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完全沒有能力去尋找我們的酒店。這一刻我們還在運河邊上狹窄的街道上朝教堂走去,下一刻就發現根本看不到什麼教堂,而我們正在一家古董店的窗戶前張望。接著——這明顯不可能是真的——我們就在一家古董店裡面,看到三個又溼又髒的身影在外面盯著翻新的椅子、舊地圖和黑桌子(桌上擺著黃色的檯燈,易於學習和沉思)發呆。我們被看到的許多房子搞得更困惑了——沒有窗簾,燈光柔和,擺滿了傢俱,沒有人,供人觀賞——就好像是古董店一樣,反之亦然。住所和零售店之間的差別,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麼明顯。

其他區別也同樣失效了。我們穿過一座橋,卻發現自己剛才就是從那座橋上過來的,而它在幾秒鐘之後變得面目全非。我已經徹底不知道我們置身於世界的哪個城市。我好像同時在六七個城市。我好像在悉尼,在眾所周知的“國王十字區”(5),又好像是在倫敦的同名地區,同時,我搞不清自己的位置,我看到的一切都讓我覺得自己是在巴黎或哥本哈根。我好像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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