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的寵物

小說:施主,請留步 作者:方清平

人常說,喜歡動物的人就有愛心。此話也不盡然,您看過去那土匪,跟戰馬感情挺好,不是照樣兒撕票兒嗎?還有地主老財,家裡養著大狼狗,還是霸佔窮人家的閨女。有人說了,您說這些都是電影裡演的,不是真事兒。

真事兒也有呀!我身邊就有這麼位少婦,收養了一大堆流浪貓,每個月光貓糧就花一千多塊。她男朋友覺著養貓干擾了生活,她毅然決然地……跟男朋友分手了。愛貓勝過愛人,這也不能算有愛心吧?

我們街坊也有這樣的人。無論見著誰家的狗,都跟見著久別的親人似的,一口一個“狗狗”。可是見了街坊家大爺、大媽,從來不打招呼,對狗比對人有禮貌。

更有甚者,天天在家伺候狗,給狗洗澡、理髮、剪指甲。狗要是發燒、感冒了,帶著狗去寵物醫院打針、吃藥,照顧得無微不至。家裡老媽病了那,她不管——您自己上醫院吧。

當然了,我說這些都是個別情況,林子大了什麼鳥沒有呀?大多數喜歡動物的人都是有愛心的,而且透過飼養小動物,還增加了自己的愛心,比如說我吧。

逮什麼養什麼

我從小兒就喜歡小動物。五六歲的時候,天天纏著媽媽,讓她給我找只貓。媽媽答應了,於是每天她要下班的時候,我就站在院子門口兒等,看她是不是抱貓回來。有一次媽媽下班,我欣喜地發現,她的懷裡抱著一隻小黃貓。當然了,這只是幻覺,稍縱即逝,媽媽其實什麼也沒抱。

在上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我養過一隻麻雀。它是從樹上的鳥窩裡掉下來的,撿回家的時候還不會飛,也不會自己吃東西。得把小米用水泡軟了,送到它的嘴邊,它才迫不及待地吃下去。

後來麻雀能飛了,我就在屋裡放養。甭管麻雀在哪個角落,只要我衝著它一招手,它馬上飛過來,落到我的手上。

養了一段兒時間,媽媽不讓養了。它到處拉屎,弄得床單上都是,怎麼洗都有印兒。那時候家裡條件有限,一條床單能使十幾年哪,這受得了嗎?我雖然喜歡麻雀,但是也知道一條床單的價值。舉著麻雀來到門口兒,透過淚眼看著麻雀飛走。心裡想著,沒有我餵它小米兒,它會不會餓死呀?

第二天早晨起床,開門出屋,麻雀飛過來找我啦!這回我說什麼也不同意再把麻雀放走了,跟家裡定好了協議,在籠子裡養著。

現在想找個鳥籠子很容易,花錢上市場就買回來一個。那年頭賣鳥籠子的商販不多,想淘換個便宜點兒的也不容易。再說了,人們也捨不得把錢花在這沒用的地方。我爸爸託單位的鉗工師父用鐵絲編了個鳥籠子。架子是用鋼筋焊的,鋼筋已經生鏽了,但是編鳥籠子用的鐵絲銀光閃閃,非常好看。

現在找個瓶瓶罐罐的挺簡單,那時候可把我難壞了。在衚衕裡轉悠了一天,看見有家街坊窗臺上擱著幾個瓷酒盅,不是有裂紋就是磕壞了邊兒的。跟人家要了兩個,固定在鳥籠子底部,一個裝小米兒,一個裝水。

把小鳥放進去之後,看著它蹦蹦跳跳,起先以為它是因為有了新家興奮,後來才發現,它不適應裡邊的環境,撞籠子那。爸爸跟我說,“沒事兒,等過兩天,它在裡邊待習慣了就好了。”沒想到幾天之後的一個早晨,我推開屋門一看,掛在門口兒的鳥籠子,不見麻雀蹦跳的身影,它已經死了。

那時候的孩子沒什麼玩具,麻雀是我的好夥伴。望著麻雀的屍體,我的眼淚在眼圈裡打轉。要是還把麻雀在屋裡放養,它肯定能多陪我一段時間。在大自然中自由自在是它的天性,非要把它的活動範圍控制在二尺見方的空間,它只能以死來表達自己的憤慨。

後來搬到樓房,那個鳥籠子也拿了過去。但是我沒在裡邊養什麼鳥,我怕再給養死。

由此聯想到現在的孩子。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保姆、父母,那麼多人看著一個孩子,怕孩子出點兒什麼事兒,這不就等於把孩子關在籠子裡了嗎?這樣養大的孩子,將來還能在廣闊的天空自由飛翔嗎?

還是得給孩子點兒自由的空間,讓他們自己跑跑、跳跳,在地上打打滾兒。

上小學的時候,我養過王八,用積攢的零用錢從自由市場買的。一洗臉盆清水,王八懶洋洋地趴在裡面,悠然自得地享受著上午的陽光。我心想,我要是王八該多好呀。

罐兒裡養王八,越養越抽抽兒。洗臉盆養王八,倒是沒抽抽兒,反正長不大,永遠是小王八。

上小學的時候,我還養過白老鼠。有一回到鄰居家院子裡玩兒,看見人家窗臺上擱著個玻璃魚缸,裡頭放個樹枝兒,用繩子吊個玻璃罐頭瓶兒的鐵蓋兒,那就是白老鼠的鞦韆。白老鼠在上面盪來盪去,簡直太可愛啦!

我把鼠疫之類的事情早忘乾淨了,上自由市場買了幾隻老鼠,裝在衣服兜裡,上了公共汽車。掏錢買票吧,先掏出一隻耗子來,售票員當時就嚇哭了,把我給轟下來了。從官園花鳥蟲魚市場,走了一個多小時,步行七八里路,才走回西直門外的家。

那時候就住一間平房,養老鼠的鐵桶往屋裡一放,我們家改大象房了,臊氣沖天!放到外面吧,夜裡總有貓圍著鐵桶叫喚,讓人晚上睡不著覺。我媽一生氣,把白老鼠放了。後來鄰居家鬧了一陣耗子,都是我那白老鼠繁殖的後代。

上初中的時候,我養過一隻雞,也是從小兒拿小米往嘴裡填。這隻雞長到兩三斤重,我把它放到窗臺上,一招呼,它還會撲撲楞楞地飛過來,站到我胳膊上。人家兒都玩兒鷹,我玩兒雞。跟雞倒是沒什麼感情,我媽把這隻雞燉熟了,我吃得還挺香。

養狗、養貓之人,是不忍心吃自己的寵物的。愛屋及烏,現在大多數人都是不吃狗肉、貓肉的。但是養雞的人,基本上沒有給雞養老送終,刨了坑兒埋掉的,全都是養到一定重量,宰了吃肉。

雞為什麼享受不到貓狗的待遇呢?我覺著一個主要的原因是貓、狗跟人一樣,都屬於哺乳動物,人不忍心對同類下手。還有就是貓狗比較會討好主人,天天在主人身邊蹭。而雞屬於鳥類,性格孤僻,不願意跟人接近,所以只能挨刀了。

這跟在公司打工一樣。領導的老鄉或跟領導走得比較近的人就吃香,從來不跟領導一起娛樂、吃飯的員工,遇上點兒什麼事兒,就得先挨刀。

貓狗之所以不挨宰,還有個原因,就是長得比雞可愛。人長得可愛就吃香,動物也是這樣兒。您看信佛放生的人,有放魚的,有放鳥的,可就是沒有放屎殼郎的,沒有放臭大姐的,因為那東西面相醜陋,不招人待見。

長得好看的動物,人們就給它安上了吉祥的象徵意義。比如說魚象徵連年有餘,鴿子象徵和平,烏龜象徵健康長壽。

王八長得比烏龜醜陋,就什麼也不象徵,宰了燉湯喝。豬也屬於哺乳動物,但是又髒又醜,只能象徵懶惰,上鍋燉著吃。羊看著挺可愛,但是味道太鮮美了,而且不通人性,所以還得被涮著吃。

後來我又迷戀上養熱帶魚。自由市場賣魚蟲的四點就收攤兒,趕上下午有第三節課的時候,我擔心人家收攤兒,就逃學買魚蟲去。有一回正碰上我們班主任,他手裡也拿著一袋子魚蟲。

班主任說了,“我下班了,買魚蟲是‘正當防衛’。你還有課那,魚蟲沒收!”望著班主任拿著我那袋魚蟲走出自由市場,我心裡暗暗詛咒,“把你們家魚都撐死!”

再後來我還養過一隻鷯哥,是已經去世的朋友黑哥生前送給我的,會說“床前明月光”,比南方電視臺的某些主持人普通話還好呢。早晨我還沒醒那,只要天一亮,它就開始背“床前明月光”,還是花腔女高音,一嗓子就給我吵醒了。後來每天晚上給它放到廁所,讓它見不到明天的太陽,我才能睡個踏實覺。

有一回電視臺錄製我的專訪,我帶著鷯哥來到現場。估計嫌出場費少,鷯哥耍上大牌了,我怎麼逗它都不開口。提著鳥籠子剛下臺,它馬上來一句,“床前明月光”。給我氣得,恨不得拔下根兒鳥毛來!

我有時候把鷯哥從籠子裡放出來待會兒,它直接落到我媳婦兒腦袋頂上,撅屁股就拉屎。我正吃芝麻醬麵呢,它也不見外,飛過來就吃碗裡的麵條兒。

鷯哥有個最大的缺點,吃得多拉得也多。我跟我媳婦兒都挺忙,沒時間給它收拾,就把它送給了我的一個朋友。隔三岔五地去看它,它對我還挺有感情,看見我就說,“床前明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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