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歷克斯·皮爾斯

坐在馬克·蘭辛的副駕駛座上開過希望路,出於某些原因,我嚇得心驚肉跳。狗孃養的開車根本不顧自己的性命,至少在牙買加是這樣。我們從新金斯敦開到希望路,始終開在馬路中央,因為他就是做不到靠左行駛。不過他倒是有黃銅猴子那麼硬的卵蛋,敢於向朝他鳴笛的牙買加人大喊滾他媽的。我只是縮在座位上,一半祈禱別被人看見我坐在馬克·蘭辛的車上(雖說不會有人認識我),一半祈禱要是有人開槍,請讓子彈先打中他而不是我。現在是傍晚七點。大多數牙買加人已經下班,路上堵得前車頂後車,喇叭像是在繼續人們還沒上車就開始了的罵人大賽。

警笛突然鳴響,所有車輛都讓出道路,只有馬克除外。

——快讓開,馬克。

——去他媽的,他們怎麼不讓。

——馬克,不用上歷史課也該知道有些牙買加人最樂意的就是踢白人的屁股。

——讓他們試試看——

——蘭辛,快他媽讓開。

——好,好的,噓——兄弟,你實在需要淡定一點。

我和格雷戈·他媽的布萊迪在一輛車上。最悲哀的是馬克多半真是從格雷戈·布萊迪【131】那兒學到這個狗屁說法的。這廝無論說什麼都洋溢著沒雞巴的氣息。

救護車疾馳而過,令人震驚的是不到一秒鐘,真的遠遠不到一秒鐘,馬克就拐進車道追了上去。我喜歡記住我確實無話可說的那些時刻,而不是僅僅為了追求誇張效果而說“無話可說”的時刻。他笑得像個白痴,痴迷於他想到了這麼絕妙的點子。四輛車緊跟我們,想必懷著相同的念頭。我看見我們駛向歌手家的雙開大門。對不起,現在還看不見大門,但我知道歌手家就在一個街區之外。蘭辛緊握方向盤,一個右轉彎拐進車道,輪胎刮地吱嘎作響,背後那輛車的司機大罵操你媽。

——操你屁眼,哥們兒。

我們來到歌手家的大門外。暮色沉沉,但我能看到門口那棵幾乎遮住前門的大樹。從這兒望去,他家頂樓像是立在樹頂上。蘭辛鳴笛兩聲,正要鳴第三聲,我伸手捂住該死的喇叭。他瞪了我一眼,下車走向門口,引起警衛的注意。警衛甚至懶得起身。我不確定他有沒有開口,但我聽見蘭辛說他應該停到他媽的裡面去,你他媽什麼意思,你知道你在跟誰說話嗎,我今天要拍大佬的鏡頭,去你媽的我不能進去。警衛的聲音很輕,事實上我依然覺得他根本沒開口。

——混賬東西。他們只允許家人和樂隊的車輛進去。狗孃養的。

蘭辛開進歌手家對面公寓樓的停車場,停進標著某人名字的空位。我和他一起下車,都沒費神提醒他。他沒有拿攝影機。有意思,我看著他氣得七竅生煙,像是要去好好教訓什麼人一頓。牙買加人永遠鎮定自若,很像明尼蘇達人。他們多半一直笑呵呵地看著他走到大門口。

——現在高興了?他對警衛說。我必須說我不認識這個警衛,但實話實說我根本分辨不清這些門衛的長相。警衛從腳到頭打量了他一遍,然後開啟大門。

——你不行,只有他。警衛對我說,我只好後退。

——你在這兒等著,皮爾斯。我去找大佬放你進來。

——好。說得像真的似的,馬克。

——你等著就是了。

他走向前門,然後左轉消失了。我看不見他去了哪兒。警衛和我面面相覷。我點了一根樂富門,把煙盒遞給他。他取出一根,把煙盒還給我。我和他都沒有將這個動作視為一種關係。不過他至少不介意我靠在大門上。我聽見樂隊的演奏停下又開始,唱主角的是吉他。真是不該有先入之見,但我以為我首先聽見的會是貝斯和鼓。據說樂隊裡的新人在推動歌手走向搖滾。我想說這樣就遠離了他的根源,但這麼說就會讓我變成自以為能就根源問題教訓黑人的又一個白人。

在大門口沒什麼可看的。歌手破舊的車子停在棚子底下。樹木、野草、房屋西側的一部分,還有警衛,至少我猜他們是警衛,大概有十來個人在地界內巡邏。我第一次看清四周的建築物。蘭辛停車的那幢公寓樓,隔著一個門牌號的排屋,希望路上來往的車輛。我還沒有想好我要問他什麼問題。你對四七相遇之日的預言有什麼看法?邦尼·維勒的新專輯?演唱會意味著你支援民族黨嗎?假如拉斯塔不為中情局做事,那他知道他為誰做事嗎?

我從揹包裡取出記事簿,盯著空蕩蕩的紙頁。你會認為蘭辛說他能把我弄進去之後,我已經寫下了一百萬個要問他的問題。但此刻我站在他家大門口,卻發現自己無話可說。我知道肯定存在大新聞,我知道我想了解內情,但此刻我卻在懷疑這究竟是不是我想要的東西。我不知道這是怯場急性發作還是我逐漸意識到儘管歌手位於故事的中心,但這個報道並不屬於他。或者說這個報道有一個版本寫的不是他,而是他周圍的人,來來去去的其他人或許能創造出更宏觀的圖景,比我問他為什麼抽大麻強得多。真該死,我別是又在自欺欺人,當自己是蓋·塔拉斯【132】。

車流在加速。我盯著它們看了很久,不知道警衛是什麼時候走開的。但看一眼手錶,我就知道蘭辛進去已經一刻鐘了。我徑直走到大門口,把腦袋貼在欄杆上。

——哈囉?哈囉?有人嗎?

我不知道警衛去哪兒了。該死的門上只有個小插銷。拉開我就能進去了。這樣算是非法入侵嗎?去他媽的亨特·S.湯普森,我是凱蒂·凱莉【133】。我的手都快摸到插銷了,另一名警衛恰好出現。不是剛才守門的那個人。膚色比較淺,右臉上有一道狀如電話的傷疤。我不禁暗罵自己亂下結論。不,也不算全錯。很顯然這些人不是警察,甚至不是普通的安保人員,雖說他們都帶著衝鋒槍。也許歌手從貧民窟僱了些小子。我早該知道不能信任蘭辛的。他多半正在某扇窗戶向外看,嘲笑被扔在酷熱中等待的好兄弟亞歷山大·皮爾斯。我幾乎以為他會把歌手拉到視窗一起嘲笑我,但我無法想象歌手那麼酷的人會浪費哪怕一秒鐘在蘭辛這種混球身上,無論蘭辛來這兒幹什麼。但是——

門開了,寬度只夠他的寶馬車開出來。我的心臟怦怦直跳,我發誓我簡直像個少女。但車裡不是他。開車的是另一個人,是個瘦削的拉斯塔信徒,右邊乘客座上的女人像是和聲歌手,後排座位上還有一個男人。司機很生氣,扭頭張望,看一眼女人,看一眼我,然後開走了。直到他開走,我才意識到他駛進了漆黑的夜色。車頭燈駛過街道。我忘記現在已經八點多了。二樓的燈亮了。大門關上。我很確定我已經等了四十五分鐘,但實話實說我也懶得算了。你知道我的朋友在哪兒嗎?我對空蕩蕩的門口說。警衛離開崗位,我又開始考慮要不要溜進去。肯定不難。嗯,直到我走進去,十個警衛撂倒我,然後再提問。

一輛紅色F100皮卡踩剎車,急轉右拐上車道。我連忙跳開。車裡有兩個男人,都是黑面板,儘管已是夜晚,但都戴著墨鏡。司機盯著我,我鼓足所有他媽的勇氣盯著他。另一個男人拍拍車身。引擎還在執行。大門開啟了僅僅三英尺左右,七個男人跑向卡車,穿牛仔褲、卡其褲、喇叭褲,都拿著長槍短槍,他們跳進車廂。最後一個男人個子不高,滿頭髒辮,穿紅綠金三色的背心,他盯著我看了一秒鐘,但腳下一直沒停。皮卡看也沒看就倒回馬路上向左而去。門開得更大了,我跳到一旁,一輛藍色福睿斯衝下車道,裡面有四五個男人,槍伸在車窗外。我忙著在人行道上打滾,沒來得及看清楚究竟有幾個人。車到希望路上左轉,其他車輛猛踩剎車。我爬起身,望向警衛的哨位。沒有人出來關門。我猜他們全走了。

這是我第一次踏上他的土地。這是他居住的地方嗎?我連這個都不知道。整條車道是個環形,中央是一叢樹木,順著向前走能看見四條廊柱撐著的門洞,門洞裡的雙開門似乎半開著。兩層樓的所有窗戶都是鐵鏽色,而且全開著。樂隊還在演奏,但外面的警衛走光了。我向左走向歌手破舊的皮卡。我老爸有過這麼一輛車,不是相同的型號,但也是一輛舊車,他愛它勝過愛自家孩子。我認為他之所以那麼愛那輛車,是因為只有它會老去但不會死亡。好吧,直到它再也開不動為止。真他媽奇怪,但室內確實傳出了音樂聲,而外面靜悄悄的。不是聽上去靜悄悄的,鍵盤和鼓的聲音時響時停,還有來往車輛的聲音,但感覺靜悄悄的,不禁讓我心裡發毛。我不知道還能怎麼解釋。我無法相信蘭辛那龜孫子就把我扔在外面。也許他真的忘了我。也許蜷伏在我周圍的黑暗讓我心裡發毛。裡面有人知道警衛全走了,留下大門敞開著嗎?換班?接班的人不守時?

去他媽的。也去蘭辛的。我早該知道。也許他要報復我在他背後說的各種怪話,因為此刻我覺得我像個該死的傻瓜。但蘭辛,我又不能去找別人議論他,甚至不能說他的不好。再說我能找誰說呢?去他媽的龜孫子,還有,聽清楚了,去他媽的這個地方。也許我就是在自欺欺人。又一次。也許我還是去搞清楚米克·賈格爾的下落比較好,這樣我還能保住我該死的工作,至少先去找到我還沒遇見的雜誌攝影師。說到這個,我都不知道他還在不在牙買加。

我轉身走出大門。希望路很繁忙。蘭辛的車上沒有我的東西,於是我埋頭向前走。車輛不停開動,我看見一輛很像計程車的白色福睿斯。司機把胳膊搭在車窗外,通常說明他的每根手指間都夾著美元,那是他自行收取的費用。我朝他揮手,他停下車。我開啟車門準備上車,抬頭望向前方,看見一輛藍色轎車開進歌手家的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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