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歷克斯·皮爾斯 (1 / 7)

輕輕地來,帶我穿過夜晚。什麼狗屁。就放過這首操蛋歌吧,他媽的搞什麼。狗屁再放下去,你就會開始扭動,開始抽搐,開始——我也不知道,我他媽怎麼知道?——結果會讓他知道,最後你會出現在謀殺現場,粉筆畫的線條包圍著你,寶貝兒懂了嗎,因為你醒來就見到那首傻逼歌曲扭著它汗津津的塑膠屁股在你腦袋上晃動。遲早有一天,一個鄉巴佬要因為他是唯一會扭舞步的白人而付出代價。我的右半個大腦說你幹翻你的東西總算比《迪斯科鴨》牛逼。至少我很可能還在睡夢中。肯定是。用一根一根手指敲枕頭,四等於做夢,五等於現實。一二三四五。

操他媽的。

但假如連這是現實也是我在做夢呢?假如我在夢中做夢呢?我在什麼地方讀到過,人死的時候就會有這種體驗。奇談怪論,耶穌基督。呼吸,慢慢呼吸。根本別呼吸。不,慢慢呼吸。停止呼吸。不,他會感覺到的,他會知道你沒有睡覺。我知道這是怎麼回事。肯定是的,哥們兒,你只是吸了屎貨出現幻覺而已。你只是嗑了屎貨精神崩潰而已,你在除了四十二街和第八大道之外的地方搞白粉就是這個下場,四十一街和第五大道的引路人送我去的就是那兒。不,等一等,我沒有發幻覺。我在牙買加從不發幻覺。牙買加本身就是一場幻覺,耶穌基督啊別再瞎琢磨了。再這麼搞下去,你會把腦子裡的想法全說出來——我說過什麼了嗎?耶穌基督,耶穌基督,耶穌基——督,夠了,停下,他媽的停下,阿歷克斯·皮爾斯。現在給我冷靜,他媽的冷靜。閉上眼睛,抓住溜走的那個夢境,快去抓住那個夢境,等你醒來,根本不會有人坐在你的床頭。更妙的是不會有人在你醒來時開啟門走進來,因為你從來都不想睡覺,在這張折磨人的床上也根本睡不踏實。沒有人走進來,走到視窗拉上窗簾,伸手到襯衫裡去掏——別看,他媽的別看——然後坐在你的床上。沒有一連串的咔嗒噼啪嘀嗒聲音。閉上眼睛。就這麼簡單,會成功的。必定會成功。

我在天際線飯店。我是兩天前住進來的,但我在金斯敦已經五個月,在牙買加已經八個月了。八個月前,琳恩給我下了最後通牒,選牙買加還是選她。他媽的女人,我沒指望她能理解我的工作,但希望她至少能稍微尊敬一下我必須做的事情。倒不是說她不喜歡,媽的,假如她討厭的話,我還知道該怎麼處理。討厭總算是一種感情。她只是無動他媽的於衷,這讓我氣得發瘋;她給我下最後通牒,要我在她和她根本不在乎的事情之間做出選擇,相比之前都沒那麼惱人了。對,我正在想辦法把這些話都說給她聽。但我向上帝發誓,我覺得她說要書還是要她是想印證事實,只是想知道我會怎麼回答。

但最糟糕的一點是,兩個答案都能讓人滿意。那麼現在呢?對,我恨她,因為她不恨我。我恨她,因為她走進我在布魯克林的書房——好吧,擺了一張馬鞍桌的臥室——然後說,親愛的,今天是你的幸運日。你必須做出選擇,要你這本毫無前途的牙買加書,還是要這段毫無前途的關係,因為兩者之一總得去個什麼地方。我說,耶穌聖基督啊,你是不是聽了《慢車開來》?因為你選了個最完蛋的時刻變成迪倫的歌迷。她說我是個傲慢的混球,快給我回答那個問題。我說我最近讀了很多有關心理學的新材料,你這種行為就是所謂的情感勒索,因此我拒絕回答你的問題。她瞪著我說,很好,看來這就是你的回答了,轉身走出我的臥室——我們的臥室。耶穌基督啊,我願意用一切換取一個耳光,也許我應該扇她一個耳光的。

我不知道我在想什麼。我應該選擇她,對,快樂會變成意志行為,我們會多困守兩年,最終承認我們已經厭倦到了骨子裡,但也許我就應該過那種生活,當一個厭倦而滿足的家庭主夫,挺著同情性懷孕【182】的肚皮走來走去,那樣我大概就不會一醒來就發現有個男人坐在我床邊盯著地板了。在布魯克林感到厭倦——真是有意思。嘿,親愛的艾比【183】,我還沒有給自己惹來麻煩,就已經找到了解決手段。

事實上,我返回紐約的時候就知道我的內心有個第三世界那麼大的窟窿,我已經知道她不可能填滿這個窟窿,但我還是試著讓她去填滿它。也許我怨恨的是她不肯嘗試,說什麼她又不是女超人,帶著車載斗量的眼淚與我分手,學卡莉·西蒙寫蹩腳的歌曲詆譭我【184】。但我找到了一個姑娘,她待我就像牙買加(我的另一個姑娘)待我,言下之意就是我們的關係算是挺好,但你要是覺得我的關心能超過某個階段,那就是開國際玩笑了。我喜歡她的理由或許就是我始終喜歡牙買加的理由。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此路不通,但我也不會因此就不去嘗試。為什麼?我他媽的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原因,我還會不會這麼做呢?媽的,多半會。

另一方面,確實有個男人坐在我這張床的左邊盯著地板。我覺得他在盯著地板看。我只抬了一次腦袋,但一抬頭就嚇得自己魂不附體——他肯定感覺到了。不,也許沒有。有個男人坐在我床邊,他那麼輕,我幾乎感覺不到床墊的凹陷,但他壓住了屁股底下的被單,纏住我的右腿在他背後動彈不得。天曉得我的左腿在哪兒,反正你別動就對了。千萬別動。你不會有事的。哥們兒,你應該閉上眼睛接著睡覺,記住這就是你的計劃。對,閉眼假寐,直到真的睡著,等你醒來他就不見了。別去想這麼做行不通,兄弟,你還沒試過呢。快,閉上眼睛。使勁閉上,直到擠出一滴眼淚。使勁閉上眼睛,數秒,12345——太快樂,太他媽快了——1……2……3……4……5——慢一點,再慢一點,等你睜開眼睛,他就不見了。他就不見了——不,他還在。

他還在。睜開四分之一眼睛看著他。他開燈了嗎?狗孃養的開燈了嗎?燈他媽到底是誰開的?不,別看。黑色長褲,不是海軍藍,我確定是海軍藍和藍襯衫嗎?他是禿頭嗎?他用雙手抱著腦袋嗎?白人?淺棕?他用雙手撐著腦袋嗎?誰會穿配套的海軍藍襯衫和長褲呢——別看。我要是打鼾,他會走開嗎?媽的,我應該翻個身。誰睡覺不翻身?要是我不翻身,他會知道我沒睡著的。但要是我翻身驚動了這個混蛋,他做些什麼事情怎麼辦?牛仔褲還在書桌旁的椅子上,我在那張書桌上可謂一事無成。錢包快從口袋裡掉出來了。公共汽車票,安全套,三十塊——不,五十塊,我他媽為什麼在琢磨我他媽的錢包?肯德基的空盒子,肯德基在牙買加是他媽的快餐邪教,我的包在哪兒?被他放在腳邊了嗎?他正在翻我的包嗎?阿歷克斯·皮爾斯,該死的膽小鬼,給我坐起來,說你他媽搞什麼,同胞,這兒看著像是你他媽的房間嗎?

說啥?哦,該死,哥們兒,我以為這是我的房間。

這兒看著像是你的房間?

咱們這是住酒店,兄臺,你以為呢?

問住我了。

哥們兒,昨晚我喝得那叫一個不省人事,天啦兄弟,我都不知道我是怎麼上樓的,都怪你不鎖門,所以我這麼一個醉鬼才能晃晃悠悠走進來。還好你不是姑娘,否則你一睜眼肯定會發現咱的雞巴都快捅到你喉嚨眼了。

還好我不是姑娘。

太他媽對了,是吧?

你得給我出去——我操,我在和誰說話?我是在想象還是真的說出來了?他沒有動彈。他不在動彈。他依然不動彈。

他媽的鼓起勇氣,哥們兒。給我鼓起他媽的勇氣。慢慢呼吸,慢慢呼吸。也許我該輕輕踢他一腳。我是說,這是一家有安保的酒店。也許他住的是423房間,其實就是犯了個小錯,也許我確實忘了鎖門,也許酒店偷工減料,所有的門都配了同樣的鑰匙,以為我們絕對不會有理由發現,因為上帝做證,尋歡作樂的白人來到從不為難他們的第三世界國家,每天晚上都會喝得酩酊大醉。

天哪,真希望我能停止思考。閉上眼睛繼續睡,哥們兒,繼續睡,等你真的醒來,他就不在了。就好像,就好像,你知道就好像什麼嗎?看見房間裡有蜥蜴,你留著一扇窗戶不關。請閉上你的眼睛。山德士上校的盒子旁邊,破舊的打字機太他媽重了。也許我該壓低聲音嘟囔它值多少錢,也許他會拿起打字機離開?就好像作家總以為小偷會在乎書本似的。耶穌基督。換了曼尼克斯【185】,早就抓起檯燈掄過去了。快,抓起燈座,掄圓了砸他的後腦勺。現實生活可不是每秒鐘二十四幀運轉的。巴納比·瓊斯【186】會想點別的辦法。警網女先鋒【187】會嘗試做點什麼事情,但她從不自己動手。

我左邊是書桌,我右邊是衛生間,男人在我和衛生間之間。衛生間,五英尺。六英尺,頂多八英尺。門開著。有鎖,肯定有鎖,是衛生間的門就該有鎖,不,沒有。我應該從床上跳起來,抽出幾乎被他壓住的腳,一躍而起,連滾帶爬衝向那扇門——他還來不及阻止我,我就能逃進衛生間。兩個箭步就夠了,頂多散步。地上有地毯,所以不會滑倒。就在那兒,衛生間的門就他媽在那兒,我只需要衝進去摔上門,要是沒有鎖就死死地抓住門把手,不,有鎖,肯定有鎖,必然有鎖,否則我就他媽的……他媽的怎麼辦呢?

但就在我起身想逃的時候,他說不定會向後一躺,壓住我那隻該死的腳,然後爭取到足夠的時間揮動大砍刀,因為上帝做證,他肯定是牙買加人,所以狗孃養的肯定握著大砍刀,他會有足夠的時間砍中我的大腿,於是我就沒法逃跑了,他會像我聽說的那樣砍我的動脈,幾秒鐘我就會失血而亡,無論是誰來了都無能為力——不,狗孃養的,千萬別往後躺壓住我的腳。也許我該突然蹦起來,就好像剛從恐怖片裡的噩夢中驚醒,狠狠一腳踹在他背上,唔,側腹上,趁著他做流氓們應該做的天曉得什麼事情——爬起來,拿槍,管他的——我就徑直衝向十二點鐘方向的房門,既然他能進來,房門肯定開著,我穿著緊身內褲衝出去,大喊強姦啦殺人啦警察救命啊,隨便喊什麼都行,因為重點在這兒:他不可能在走廊裡追我。

同胞,給我聽清楚了?這會兒該考慮搞把傢伙了。

傢伙?

傢伙。你看著像是用貝雷塔的那種人。

他媽的瞎說什麼?不,神父,我不要他媽的槍。你知道有了槍就會發生什麼嗎?會有人喪命。

那不是重點,同胞。

你看錯人了。

重點在於槍口指著誰和扣扳機的是誰。

我和槍能有什麼關係?媽的,我為什麼會需要槍?

你還是問我多快能拿到一把槍吧,然後問學會用槍有多麼容易。

好吧,那麼,我多快能拿到一把槍?

就現在。

我操——

拿著。

什麼?不,他媽的不。

同胞,拿著傢伙。

神父——

先拿著傢伙,聽我跟你說。

神父——

同胞,抓住它,控制它。

不,神父,我他媽的不要槍,耶穌基督啊。

我說過要不要了嗎?

牙買加人和他們雲裡霧裡的說話方式。有一天我很想對他說,你看,神父,神叨叨地說話並不會讓你顯得很睿智。但那樣的話,我就會失去我在金斯敦最有用的線人。

我認識你幾年了?

不記得了,兩年,三年?

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沒道理的話?

沒有。

那就拿著槍吧。或者匕首也行,同胞,總之搞點武器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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